香港太平洋酒店(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港太酒集〔2011〕003号关于下发《成员酒店经营班子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成员酒店:为公平公正考核酒店集团成员酒店经营团队的工作业绩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太平洋酒店的经营效益和运营品质,特制定并下发《成员酒店经营班子绩效考核办法》,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成员酒店经营班子绩效考核办法二○一一年一月一日附件1成员酒店经营班子绩效考核办法一、总则(一)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绩效:绩效是指工作任务达成效率和效果的综合,即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水平。对酒店而言,绩效是工作任务在数量、质量、效率、结果等方面完成的情况。2、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绩效规划与核算、执行与控制的技术方法体系,是为了提升企业整体的经营效果所采取的内部核算、记录、分析、控制与反馈的系统化管理方法。对酒店而言,绩效管理是促使酒店各级员工对酒店和集团的战略、目标达成共识的过程,并通过流程规划、流程管理和资源配置,将各级员工的态度、能力、行为与酒店战略目标相联系的过程。3、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循环系统的一个环节,是对员工已过去的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等进行考评,是前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同时考评结果可以为相关人力资源决策,如员工晋升、解雇、加薪、奖金等提供依据。(二)目的:1、酒店的绩效管理既是集团与成员酒店各级员工就应当实现的工作目标以及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达成共识的一个过程,同时也是通过人员管理、流程管理实现酒店成功经营的一种方法。2、通过绩效考核为成员酒店绩效管理的改善提供资料,帮助成员酒店经营团队不断提高工作业绩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太平洋酒店的经营效益和运营品质。(三)考核原则: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2、坚持科学、客观、持续3、坚持沟通与反馈相结合4、坚持以业绩和成果为导向(四)考核对象:独立运营并纳入财务预算管理的成员酒店的经营班子成员,具体包括总经理/饭店经理、副总经理/驻店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五)考核周期:按季度考核,于每季度首月13日前考核上一季度的工作绩效。二、考核组织安排(一)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中上旬为实施上季度考核的时间(即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二)(第2、4季度考核)在考核月的5日之前,各酒店经营团队填写半年度《关键工作项目完成情况汇报表》,经该酒店负责人签批后,报送酒店集团人力资源部。(三)酒店集团运营部负责在考核月的5日之前将上一季度质量管理评测和宾客满意度评测结果抄送人力资源部;酒店集团财务部负责考核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酒店经营收入、经营毛利润、可供出租房平均收入三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抄送人力资源部。(四)总经理述职:酒店集团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成员酒店经营会议(即第2、4季度考核月的经营会议,考核月的8日前),由各总经理公开述职。(五)经营例会之后,人力资源部随即展开考核,电子邮件通知相关考核者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评分。(六)人力资源部在考核结束的第一时间统计考核结果,并完成相应的报批程序。于考核月的13日前,将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的酒店用于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三、考核指标以经营指标、关键工作项目指标两大项进行综合考核,加权计算考核结果,并依此核定发放酒店经营团队成员的绩效工资(额度为月标准工资的50%),即季度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营班子的绩效工资挂钩。(一)经营指标1、经营收入完成率Revenue经营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完成率的计算公式为:100%×(酒店经营收入完成额÷酒店经营收入预算额)2、经营毛利润完成率GOP经营毛利润=指营业收入-营业税金-营业成本-直接营业/管理费用,其完成率的计算公式为:(1)预算额为正时,100%×(酒店实际营业毛利润÷酒店营业毛利润预算额);(2)预算额为负时,100%×(2-酒店营业毛利润实际完成额÷营业毛利润预算额);(3)为避免考核结果波动过大,经营毛利润完成率的上下限分别设定为0和200%。3、可供出租房平均收入完成率Rev.Par可供出租房平均收入=酒店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其完成率的计算公式为:100%×(可供出租房平均收入实际完成额÷可供出租房平均收入预算额)4、质量管理评测达标率QOM(适用于实施统一运营评测的酒店)(1)质量管理评测考核周期为半年,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考核时进行。(2)质量管理评测内容包括员工仪表及行为、酒店安全、执行标准操作程序和服务效率标准、公共区域和营业区域清洁度、太平洋酒店CI应用认定部分的执行和管理等多项指标,达标线为85分,达标率的计算公式为:100%×(酒店管理品质评测得分÷85)5、宾客满意度评测达标率GSTS(适用于实施统一运营评测的酒店)(1)宾客满意度评测考核周期为半年,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考核时进行。(2)宾宾满意度评测内容包括宾客对酒店住宿、餐饮质量、服务、总体价值、总体感觉的评价,满意度达标线为85分,达标率的计算公式为:100%×(酒店宾客满意度评测得分÷85)(3)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如发生反映到酒店集团的宾客投诉,每出现一次投诉,宾客满意度评测达标率相应扣减10%。(二)关键工作项目指标完成率1、关键工作项目指酒店经营团队开展的、经营管理指标不能完全涵盖的要项工作,考核周期为半年,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考核时进行。2、每个酒店选取3至5项关键工作项目,填写《关键工作项目指标完成情况汇报表》(见附件1),要求申报的工作项目指标至少有一项为“酒店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内容。3、酒店集团考核月的经营例会,酒店总经理代表酒店经营团队进行公开述职;例会结束后,由上级及内部客户考核者通过集团内部考核系统对酒店经营团队的关键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分:(1)上级考核者为酒店集团领导;(2)内部客户考核者为酒店集团运营、工程、市场、财务、人力资源业务负责人(总监)。4、核评价的标准为:目标明确合理,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工作,工作思路和方法有创新性,实际取得效果达到甚至超越预期目标,有力促进酒店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5、考核者还需对“综合评价”项目进行评分,判定所汇报的各项工作是否具有典型代表性,是否能真实反映酒店整体工作质量和效果。6、每项工作及“综合评价”项目实行100分制评分,各项得分的平均值即为每位考核者的评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单项得分换算为整体考核得分。7、关键工作项目指标得分按每位考核者的评分简单平均计算,并以“良好80分”为基准转换为关键工作项目指标完成率,计算公式为:关键工作项目指标完成率=100%×(关键工作项目得分÷80)(三)考核指标权重分配实施运营评测的酒店未实施运营评测的酒店考核指标第1、3季度第2、4季度第1、3季度第2、4季度经营收入完成率50%30%50%45%营业毛利润完成率40%15%40%30%可供出租房平均收入完成率10%5%10%10%质量管理评测达标率/30%//宾客满意度评测达标率/5%//关键工作项目指标完成率/15%/15%说明:1、第1季度和第3季度只考核季度经营指标;第2季度和第4季度除了考核本季度的经营指标以外,还考核半年度的关键工作项目指标。2、定义(1)实施运营评测的酒店:是指已独立运营1年(含)以上的且已纳入酒店集团半年/年度运营评测管理范围的酒店。(2)未实施运营评测的酒店:是指已独立运营,但尚未纳入酒店整体运营评测管量范围的酒店。(3)新加盟或新接管的新项目酒店在酒店集团的指导、监督下独立运营,且经考察需纳入整体运营管理评测范围时,酒店集团会下发正式文件通知该酒店集团。四、考核成绩结果统计加权计算各项考核指标完成率得出考核成绩:N考核成绩K=100%×∑(考核指标完成×权重)五、考核结果运用(一)考核成绩K(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核定酒店经营团队的绩效工资发放比例。(二)K=100%,绩效工资按正常标准发放;(三)K>100%,在绩效工资按正常标准发放的基础上,并根据超额比例奖励增发绩效工资:1、1、100%<K≤11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绩效工资增发1%,即绩效工资增发百分比A=(K-100)X1%2、110%<K≤115%,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绩效工资增发1.5%,即绩效工资增发百分比A=(K-110)X1.5%+(110-100)X1%3、115%<K≤12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绩效工资增发2%,即绩效工资增发百分比A=(K-115)X2%+(115-110)X1.5%+(110-100)X1%4、K>120%,绩效工资增发30%.举例说明:如考核结果K=117%,则增发部分的绩效工资百分比=(117-115)X2%+(115-110)*1.5%+(110-100)X1%=21.5%(四)K<100%,根据差额比例累计扣减工资:1、90%≤K<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绩效工资扣减1%。即绩效工资扣减百分比B=(100-K)X1%2、80%≤K<9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绩效工资扣减1.5%,即绩效工资扣减百分比B=(90-K)X1.5%+(100-90)X1%3、K<80%时,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绩效工资扣减2%,直至扣减为0,即绩效工资扣减百分比B=(80-K)X2%+(90-80)X1.5%+(100-90)X1%,B不小于0举例说明:如考核结果K=75%,则扣减部分的绩效工资百分比=(80-75)X2%+(90-80)X1.5%+(100-90)X1%=35%(五)酒店经营团队季度应发绩效工资=季度标准绩效工资×(1+奖励比例)或(1-扣减比例)。六、考核结果反馈(一)酒店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统计各酒店经营团队的考核情况,填写《季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并以公文形式上报酒店集团领导审批,并分发知会各酒店总经理。(二)如考核对象或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产生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酒店集团人力资源部反馈,人力资源部将组织有关各方对考核结果再次评议,直至达成共识。(三)酒店集团人力资源部以《酒店经营团队绩效工资发放比例核定表》(见附件3)的形式,通知各酒店经营团队季度绩效工资的应发额度。(四)酒店总经理在应发额度内负责对经营团队成员的季度绩效工资进行分配;酒店经办工资发放的部门根据分配结果,在随后最近一次绩效工资发放时,计算经营团队成员考核期内季度绩效工资已发放额和应分配额的差额,调整绩效工资的实发数(增发或扣减)。(五)各酒店财务负责人须将经营团队绩效工资的实际分配、调整情况以公文形式报酒店管理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六)跨企业兼职人员,按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经营团队的考核结果核发绩效工资。七、绩效考核结果与总经理等管理人员任免、晋级挂钩(一)酒店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指标完成率<90%时,被考核酒店总经理需回酒店集团述职,向酒店集团提交专题报告,提出绩效改进办法。(二)酒店连续半年绩效考核指标完成率<85%,被考核酒店总经理将被予以工资调减。(三)酒店连续12个月绩效考核指标完成率<80%,酒店总经理将被免职。(四)酒店连续12个月超额完成绩效指标的,可予以被考核对象工资晋档;酒店连续两年超额完成绩效指标的,予以被考核对象晋级及奖励性培训等。(五)酒店经营团队其它成员的绩效考核结果与晋级/免职、工资调整挂钩细则由成员酒店总经理牵头拟定具体办法报酒店集团批准后执行。八、其它(一)各成员酒店应结合本办法制定对经营指标细则相对应的各部门员工考核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并对内部考核结果实施二次分配。引导员工提高绩效,绩效考核结果除与员工月绩效工资、年终奖挂钩外,并作为员工晋升、聘用、培训、转岗、降级、试用期满转正、合同期满续签、奖励性休假、奖励性培训等多样化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二)各酒店内部绩效管理目标实施细则及二次分配方案必须报酒店集团备案。(三)本办法所列的绩效管理目标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酒店集团统一发文公布。(四)集团内部调动人员,自任职之日起纳入考核范围;引进人员经试用期转正后,纳入考核范围。(五)本办法下发后15个工作日内,各成员酒店上报本酒店绩效考核办法,以公文形式报所在酒店领导签批后分发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