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代表工作职责1、编写设计委托书,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分析,进行设计方案的比选,负责设计协调工作;2、参与审核工程估算、概算和施工图预算,负责完成工程概算复核报审;3、参与招标、投标和评标工作。4、加强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与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好工程所在地群众及参建单位的关系,解决和处理好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设和保障工程建设的和谐环境。5、完成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组织工程进场并召开工地第一次工地会议;6、熟悉合同文件,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合同文件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情况,督促和落实参建各单位的驻地建设、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文件进行处罚。7、按照有关工程管理办法,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和报批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变更台帐。8、负责建设项目的进度管理,实行计划管理,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严格控制施工进度,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月(周)计划的落实,并根据现场施工实际和上级要求负责督促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调整和平衡工作。9、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质量意识,监督检查监理人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的跟踪傍站监理和全过程监理工作及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2审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检测资料和数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10、负责建设项目的计量和支付管理,实行监理和承包人共同计量的方法,严格控制工程量清单数量,现场计量准确,工程计量做到不漏计、不重计,并建立健全价款支付逐级签认制度和支付台帐。11、组织建设项目的中间验收、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12、负责工程保修期的管理工作。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