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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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项目概况拟建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开封县范村乡袁府庄村,地处开封县北部,距离开封市中心约7km。项目建成后的主要服务区域为开封市城区及开封县的生活垃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焚烧生活垃圾36.5万t,汽轮发电机容量2×9MW,主要建设项目组成为:垃圾卸料平台、垃圾储仓、垃圾预处理系统、垃圾焚烧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等主要生产设施,以及其它环保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行政生活设施等。垃圾焚烧炉选择3台350t/d的机械炉排炉,烟气处理采用“半干法脱酸(旋转喷雾)+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项目建设总投资41959.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8.34%。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内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通过对项目区附近6个监测点进行的现状监测可知:各监测点SO2、NO2、HCL、NH3、H2S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且占标率较小,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地表水适用水体功能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域水质。马家河3个水质监测断面的所有监测项目中除PH、石油类、砷、六价铬、挥发酚不超标外,其他监测项目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COD、NH3-N、氟化物、全盐量的超标率均为100%,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5.95、67.5、1.49和2.66倍。评价区域内地表水水质较差,分析超标原因为:目前该河段上游已无天然径流,且下游现主要接纳了开封市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导致该河段超标严重。2.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本次评价在项目区附近设置了2个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点,各监测点的氨氮、砷、六价铬、挥发酚、铅、镉、汞未检出,PH、髙锰酸盐指数、氯化物、硫酸盐、总大肠菌群等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较好。2.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昼、夜声环境质量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2.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本次评价在项目区附近共设置了3个监测点,结果表明:三个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较好。3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3.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SO2、NO2、PM10、Pb、二噁英等。对锅炉烟气拟采用“半干法脱酸(旋转喷雾)+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中SO2、NO2、PM10、Pb排放浓度可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二噁英可达到欧盟的排放标准。正常工况下,本工程排放的SO2、NO2、HCl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小时平均最大贡献浓度值范围分别为0.0036~0.0218mg/m3、0.0066~0.0399mg/m3、0.00083mg/m3~0.00499mg/m3,占标率范围分别为0.72~4.36%、2.76~16.63%、1.66~9.97%,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中最大贡献浓度值均出现在粮行;评价范围内小时最大落地点浓度出现在锅炉所在位置东北向(28°)316m处,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275mg/m3、0.0504mg/m3、0.00630mg/m3,占标率分别为5.5%、21.0%、12.6%。由此可知,本工程对各关心点及评价范围内最大落地点的1小时SO2、NO2、HCl小时平均最大贡献浓度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且贡献值占标准份额较小。本工程排放的SO2、NO2、PM10、Hg对各环境敏感点的日平均最大贡献浓度值范围分别为0.0012~0.0053mg/m3、0.0022~0.097mg/m3、0.0004mg/m3~0.0019mg/m3、1.09E-06mg/m3~4.83E-06mg/m3,占标率范围分别为0.79~3.52%、1.82~8.05%、0.29~1.29%、0.36~1.61%,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中最大贡献浓度值均出现在粮行;评价范围内日均最大落地点浓度出现在锅炉所在位置东北偏北向(20°)722m处,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116mg/m3、0.0212mg/m3、0.0042mg/m3、1.06E-05mg/m3,占标率分别为7.71%、17.65%、2.82%、3.53%。由此可知,本工程对各关心点及评价范围内最大落地点的SO2、NO2、PM10、Hg日平均最大贡献浓度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且贡献值占标准份额较小。本工程排放的SO2、NO2、PM10、Pb、二噁英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年平均最大贡献浓度值范围分别为1.21E-04~5.96E-04mg/m3、2.21E-04~1.09E-03mg/m3、4.42E-05~2.18E-04mg/m3、8.80E-07~4.37E-06mg/m3、5.52E-17~2.73E-16mg/m3,占标率范围分别为0.20~0.99%、0.28~1.36%、0.04~0.22%、0.09~0.44%、0.0092~0.0455%,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中最大贡献浓度值均出现在粮行;评价范围内年均最大落地点浓度出现在锅炉所在位置东北偏北向(21°)406m处,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分别为1.60E-03mg/m3、2.93E-03mg/m3、5.87E-04mg/m3、1.17E-05mg/m3、7.34E-16mg/m3,占标率分别为2.67%、3.67%、0.59%、1.17%、0.122%。由此可知,本工程对各关心点及评价范围内最大落地点的SO2、NO2、PM10、Pb、二噁英年平均最大贡献浓度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且贡献值占标准份额非常小。本工程建成后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浓度贡献值较小,且叠加背景浓度后也不会出现超标现象,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3.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水、中水深度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垃圾渗滤液排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将部分回用于除渣、飞灰固化、道路和地面冲洗等,其余的排放;锅炉排污水全部回用;厂内设置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厌氧+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和化粪池,专门处理渗滤液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浓缩液将回喷炉内燃烧处理;地面冲洗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循环冷却水和中水深度处理废水主要成分是含盐量,其他污染因子少,属于清净下水,将直接排放进入厂址以北的马家河。本工程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和中水深度处理废水主要特征是含盐量高,其他污染成分很低,水量小。本工程废水排放对马家河的含盐量有所贡献,但工程排水量小,对马家河的现状影响不大。另外,本工程的生产用水将以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作为水源,最大用量为3524.77t/d,可减少马家河的纳污量,对马家河水质的影响是一种正效应。3.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引送风机、冷却塔、各种泵类,以及锅炉对空排气时产生的短时高噪声,源强一般在75~80dB,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后效果见下表:主要噪声源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情况一览表单位:dB(A)经预测工程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在35~59dB(A)之间,均不超标。贡献值与现状值叠加后东厂界南和南厂界东夜间噪声有超标现象,其他厂界昼夜噪声均不超标,超标的原因主要是主厂房靠近厂区东南布置,距离东厂界南和南厂界东近造成的。考虑到目前距离厂界最近的敏感点粮行村在厂址东600m,同时本工程建成后将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因此本工程建成后不会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4厂址及灰场环境可行性分析4.1厂址环境可行性分析拟选厂址位于开封市芦花岗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南,工程建成后主要处理对象为开封市生活垃圾,并将现有堆存的垃圾纳入焚烧范围,较好的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拟选厂址位于开封市芦花岗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南,用地属于规划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属于规划的郊区,不在城市规划的中心区。符合环保部2008年发布的82号文中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规划的要求,同时符合不在城市建成区的要求。根据《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拟规划在芦花岗、杨正门、杏花营各建一处垃圾处理场。本项目厂址位于规划的芦花岗垃圾处理场处,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从长远的发展方向来看,开封市将向东、向西发展,北面紧邻黄河大堤,已经没有发展用地,且位于当地主导风向上风向,因此本工程厂址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本工程紧邻芦花岗垃圾填埋场,可就近处理现有的垃圾山,不增加运输量;同时可利用现有垃圾运输力,不增加新的道路敏感点。厂址周围地势平坦开阔,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点,具有较好的建厂优势。工程将烟囱降至60m,符合飞机场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4.2灰场选址合理行分析本项目拟采用厂址以北的芦花岗垃圾填埋场作为灰场,具有较大的地理优势,属于规划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本工程紧邻芦花岗垃圾填埋场而建,产生的焚烧飞灰和焚烧炉渣拟就近送入该填埋场贮存。运距很近,运输成本小,运输只在两个厂区内进行,不需占用现有道路,同时灰场周围实施绿化措施后,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灰场选址合理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油罐爆炸风险、锅炉烟气事故排放风险以及锅炉爆炸风险。经预测油罐爆炸的Ⅲ级损坏范围为5.91m,而办公区与油罐间距离为280m,油罐爆炸不会对威胁到办公区人员的安全;锅炉烟气事故排放及锅炉发生爆炸的情况下,二噁英的扩散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均可达到人体每日可耐受摄入量标准。6清洁生产本工程单位电量烟尘、SO2单位电量排放量、NOx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电力“十五”计划环保目标。参照燃煤电厂清洁生产标准,本工程在烟囱高度、除尘、脱氮、噪声控制、烟尘排放浓度和灰渣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排放控制方面可以达到燃煤电厂的一、二级水平。本工程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7综合结论本项目选址符合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规模及采用的垃圾处理方法均符合当前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选用的焚烧工艺及烟气处理工艺均为国内先进水平,可靠性较高;在采取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外排污染物较少,可以满足清洁生产水平的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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