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招标文件工程名称: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招标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日期:二○○八年四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规模4项目估算总投资5招标方式6招标范围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室内装饰效果、室外配套景观工程等整个校园的方案设计及中标后的施工图设计工作7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满足招标人所期望实现的质量目标8设计周期要求(扩)初步设计应在设计方案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应在(扩)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40日历天内完成9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0投标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主设计师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1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2商务标编制内容包含本须知第11.2和11.3款中内容13技术标编制形式采用暗标形式,详见第13.1.2.1款中内容14技术标编制内容包含本须知第11.4款中内容1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投标须知前附表(续)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采用汇票时请汇至:开户银行:帐号:户名:提交时间:17踏勘现场集合时间:集合地点:18投标疑问与招标答疑澄清联系人:电话:19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及方案设计文本: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光盘一张;20投标文件提交收件人:地点:截止时间:21开标开始时间:地点:2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二章;23履约担保金额:按合同价款的10%;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设计合同前;24投标限价最高限价:第二节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通过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招标方式选定设计人。2.招标范围、质量、周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设计质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2.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设计周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2.3.1中标设计方案深化(优化)调整设计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协助招标人使设计方案通过有关部门审定。2.3.2设计方案批准后中标人应在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协助招标人使初步设计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审定。2.3.3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的40日历天内完成,并能满足施工要求。2.3.4本次工程设计方案的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设计权后,将承担中标设计方案的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设计工作,并在合同期内分阶段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其设计工作延续至工程施工完成、交付使用,并承担施工中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的义务。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必须满足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相应设计资质等级、执业资格要求。4.2各专业设计师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内的执业资格,其中结构专业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同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设计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4.3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4.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4.2联合体各方应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投标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牵头人。投标人应将该共同投标协议正本(格式须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一致)在开标前向招标人出示,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副本;4.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4.5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设计费的支付;4.4.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须知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5.踏勘现场5.1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限价6.1.1投标最高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所规定的数额。6.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内,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6.2投标费用: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深度的未中标方案,招标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第2名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其余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6.3如投标书文件实质性内容和设计深度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经评标专家认定作为无效标论处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以设计方案费用的补偿。第三节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评标标准及办法第三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第四章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补充纪要形式予以澄清、修改、补充,同时将书面补充纪要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补充纪要后,应该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收执确认,该书面补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第四节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9.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价格10.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是指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全部设计工作内容的报酬,包括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测量费、现场服务咨询费、等所有费用。10.2设计投标报价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建筑面积自行报价,并折合为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均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各阶段设计的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开办费、风险费、规费等所有费用在内。10.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10.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四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封面(附件一)11.2.2投标函;(附件二)1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三)11.2.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件四)11.2.5主设计师委任书;(附件五)11.2.6投标保证金书;(附件六)11.2.7联合体情况表(如有);(附件七)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设计费投标报价表;(附件八)11.3.2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附件九)11.3.3资格后审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可加部分说明);(附件十)(2)近三年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附件十一)(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件十二)(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简历表。(附件十三)11.3.4服务承诺书11.4技术部分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下列内容可作针对性选择:11.4.1方案设计文本采用A3规格大小,内容如下:(1)封面;(2)方案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主导构思、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环保设计、主要装饰材料等;(3)空间功能、交通、景观、结构分析图等;(4)每层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5)总平面图、出入口及主要立面效果图、全区域鸟瞰图等;(6)主要朝向、重点地段或其他重要节点透视图等。11.3.2展板采用彩色A1规格大小,根据方案设计文本内容,可自行选择以下内容:总平面图、鸟瞰图、效果图、主要朝向及重点地段透视图、分析图等;11.3.3多媒体电子光盘一份(其内容应包括向招标人及评标专家委员会介绍方案设计理念、总体构思等,但介绍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内);11.3.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13.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编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3.1.1商务标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本须知第11.2及11.3款的内容。13.1.2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编制,至少包括本须知第11.3款规定的内容,同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3.1.2.1方案设计文本(副本)、多媒体电子光盘、展板内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概况、主要人员姓名、获奖情况等)的暗示或明示标记或内容。13.1.3违反第13.1.2.1款规定的技术标有可能将被拒绝,其商务标也不予评审。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3天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按本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