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我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第三条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第四条凡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第三条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的设置原则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选拔需要设立,每部门至少设1名内训师。第三条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四条内训师考核小组: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培训经理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经理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第五条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一)已转正定级员工;(二)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三)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四)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五)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以上条件符合二条以上即可)第六条内训师选拔程序:3.3.2;集团3.3.3集团人资中心将初步确定的内部讲师名单报集团常务董事会审核。以确定最终名单。(一)由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部门/办事处主管或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二)人力资源部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三)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第六条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5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第七条内训师的工作职责:(一)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二)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三)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四)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五)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六)将课程资料、教案、讲义、考试题目及结果需交到人力资源部作为培训资料的备案;(七)内部培训师在接受人力资源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八)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两周内向内训师考核小组翻讲外训内容或提交《职员培训报告》;(九)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第八条奖惩措施:(一)公司根据内训师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可累加计算)的长短,按优先顺序提供参加外部培训机会;(二)为开发课程的内训师给予报销查询、购买、复制课程相关资料等费用;(三)对开发课程和授课表现出色的内训师给予奖励;(四)通过每次讲课的《授课满意度调查表》(即全体受训人员打分的平均分)(附件二)满意度高低值,在年底评选出“优秀内部培训讲师”,授予“荣誉证书”,并作为员工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三)若连续两次授课满意度调查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部培训讲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第十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总则第一条公司员工担任内部兼职培训讲师(以下统称内训师),向其他员工传授理念、知识和技能,是公司内部知识的积累、共享和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能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第二条为了组建这样的一支内训师队伍并实现对内训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第三条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第四条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第五条内训师选拔程序:(一)由各分公司/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各分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二)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后,组织各分公司/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确定内训师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第六条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5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第七条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填写自荐/推荐表时要注明申请的级别,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决定,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一)需在一年内完成在原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计算范围为公司委托讲授的课程)如下表:级别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申请上一等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小时)120150/(二)在上述的授课时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均在80分以上;(三)讲师在原有等级申请上一职等时,必须具备上一职等的工作能力,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条件可参考本文第三节内容。(四)满足以上条件的讲师可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批。第八条当公司内部缺少某一专业知识的讲师时,人力资源部可考虑在社会上聘请,相关管理明细在双方合同上规定,不列入本管理制度。第九条各分公司/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训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三、内训师的待遇第十条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级别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授课费标准(元/小时)(每天标准课时为6小时)工作时间304560非工作时间405570每年辅助资料费补助200300400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第十一条课程安排由非内训师讲授的,根据所讲课程深度,对应给与相应等级内训师的授课费。第十二条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一)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二)管理层、各分公司/部门经理等对本分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三)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四)由各用人单位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培训。(五)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六)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第十三条内训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将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全体内训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或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以提高内训师的授课水平。四、内训师工作职责及入职资格第十五条内训师必须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开发设计课程有关的资料,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第十六条内训师以培训效果为导向,所需相关的、合理的培训资源可向人力资源部反馈申请(如必要教材的购买、场地、器材的配套等)。第十七条辅助学员制定培训后的行动改进计划。第十八条内训师组织的教材、教案,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在企业内部网上发布,供学员下载。第十九条内训师必须参与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协助课程组织工作;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岗位培训课程体系。第二十条内训师作为本职专业的先导者,可为人力资源部提供外部优秀的、有价值的培训信息,并填写《外部培训信息收集表》反馈到人力资源部,这些培训信息可考虑作为内训师或者公司员工的培训内容。第二十一条公司内训师队伍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内部培训师培训》的课程培训,《内部培训师培训》课程共分为三个级别(初、中、高),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内训师的发展情况筛选接受培训的讲师名单。所有接受《内部培训师培训》的内训师在培训后必须制订行动改进计划,根据培训所学针对性地改进自己在授课中的不足之处,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实施。第二十二条内训师入职资格初级内训师入职资格英语水平具备专业英语的阅读能力,基本能翻译技术资料。课程等级讲授的课程为基础类课程。课程及教材开发把握学员需求,能整理开发出切合实际需要的教材。业务指导能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掌握相当的专业知力识,能在实际工作中指导技工或一、二级工程师进行作业。中级内训师入职资格英语水平具有英语四级同等水平和具备专业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备技术资料翻译能力,能讲授英文教材。课程等级讲授的课程属于系统性较强的软调、网优、数据制作、专题类课程。课程及教材开发能对培训需求作深入分析和探讨,能够开发、改进切合实际需要的教材。业务指导能力在公司范围内的专业领域中具有相当影响力,能在实际工作中指导二、三级工程师进行作业,并能够指导初级讲师提高授课技能。高级内训师入职资格英语水平具有英语六级同等水平,和具备专业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备技术资料翻译能力,能讲授英文教材。课程等级讲授的课程属于系统性较强的软调、网优、数据制作、专题类课程。课程及教材能对培训需求作精辟分析和深层次研究,具开发有前沿技术信息的采集渠道,具备专题课程及新技术课程的开发能力。业务指导能力对在长期的专业技术实践和研究中形成独到的理论体系,能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四、五级工程师进行作业,并具有标准教材审核能力,能够指导中级讲师提高授课技能。五、内训师的管理与考核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并进行内训师授课情况的抽查、评估与跟踪。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填写《内训师年度考核表》,对优秀讲师的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以与体现。内训师每授课一次,年终考评分加0.5分,年终绩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3分。凡年终内训师考核分评定为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内训师奖章,年终绩效考评分加3分。第二十五条内训师如在1年之内有5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70分,或内训师年度考核分低于70分即被降级,初级讲师将被解聘,待进一步培训后再申报加入。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部作为对内训师评审起最终监督和决定作用的一方,为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内训师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人力资源部讲师绩效考评的依据,同时也可为人力资源部进一步开发讲师能力奠定基础。六、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第二十八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4、内部讲师管理办法及激励4.1管理职责集团人资中心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公司行政部协助集团人资中心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4.2内部讲师工作职责4.2.1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集团人资中心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4.2.2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4.2.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4.2.4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4.2.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4.2.6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内部培训体系。4.2.7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