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业务流程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总体流程从属于变更调查“三上两下”的整体流程;结合2012年变更调查更新要求,数据库更新工作可归纳为“三检查、两对接、一更新”六个关键环节。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国家下发遥感监测成果(一下)地方开展变更,上报现状变更成果(一上)国家组织国家级核查(一检查),下发核查成果(二下)地方修改现状变更成果,上报(二上)国家组织复核(二检查),问题地区进行外业核查(三下),集中对接(一对接)并整改。国家开展管理信息审核,地方举证反馈,形成最终管理控制数。地方开展管理信息标注工作,上报管理信息标注成果。国家组织质量检查,复核(三检查)。对问题地区集中对接(两对接)并整改。国家组织数据入库工作,更新国家级数据库(一更新)。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第一,国家下发年度遥感监测成果给地方(一下)。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年度数据更新工作,利用数据库管理软件变更当年土地调查数据库,生成县级年度土地更新成果,由更新数据上报软件规范后,生成更新数据包,并上报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县级更新数据的检查,并在汇总生成市级变更调查统计面积的基础上,将县级更新数据包上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第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县级更新数据包,通过检查的,上报国家开展内业核查与数据库质量检查;未通过检查的,由地方自行修改,直至通过省级检查。(一上)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第三,国家接收各省上报的数据成果,统一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汇总生成省级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下发各省(二下)。通过国家质量检查的县级成果,如内业核查无问题,则作为土地利用现状合格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该环节为数据库“一检查”)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第四,地方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处理,形成结果并上报国家(二上)。国家对地方上报成果进行复核,内业核查有问题或数据库质量检查有问题的县级成果,将开展外业核查(三下)或集中对接整改,集中修改完善数据成果内容及数据库质量。(该环节为数据库“二检查,一对接”)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第五,部相关管理司局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审核地方“一上”数据成果,并开展管理信息标注审核工作,审核的内容主要为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并形成初步管理审核成果,经反馈地方、地方举证核实后,形成最终的管理控制数下发。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第六,地方地籍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管理控制数与经对接确认的现状更新数据包的标注(再变更)工作,形成包含管理信息的、最终的变更调查数据成果,逐级检查通过后上报国家。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第七,国家组织开展变更调查最终数据成果的质量检查、数据版本复核工作(数据库“三检查”)。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第八,国家检查不通过的,组织地方单位来京集中整改对接,形成变更调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库“两对接”)数据库更新检查流程第九,国家统一组织队伍,开展通过三方确认的数据库成果的国家级数据库更新入库工作;同时,各省、市、县也应及时开展通过确认的变更调查数据更新工作,生成地方与国家一致的数据库成果,为下一年度变更调查奠定检查。(数据库“一更新”)作业单位参与阶段国家下发遥感监测成果(一下)地方开展变更,上报现状变更成果(一上)国家组织国家级核查(一检查),下发核查成果(二下)地方修改现状变更成果,上报(二上)国家组织复核(二检查),问题地区进行外业核查(三下),集中对接(一对接)并整改。国家开展管理信息审核,地方举证反馈,形成最终管理控制数。地方开展管理信息标注工作,上报管理信息标注成果。国家组织质量检查,复核(三检查)。对问题地区集中对接(两对接)并整改。国家组织数据入库工作,更新国家级数据库(一更新)。1、遥感监测遥感监测实施遥感监测成果下发地方核实遥感监测图斑地方上报遥感监测成果1.1、遥感监测实施国家组织开展年度遥感监测工作,经监理检查后下发遥感监测成果给地方。共计22个分包,18家省院及4家公司承担此项任务。1.2、遥感监测下发成果包括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遥感监测图斑、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根据遥感影像接收及遥感监测图斑提取情况,同一个区县的遥感监测成果可能分批下发。1.3、地方核实遥感监测图斑利用外业调查底图,进行遥感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核实实地情况,填表、拍照。对监测图斑进行图斑定性。对确定变化的遥感监测图斑,纳入到变更图斑内,参与变更。1.4、遥感监测提交成果根据遥感监测图斑定性及变更调查成果,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对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遥感监测图斑,根据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实地照片。按照国家数据上报要求组织成果,与现状变更成果一并上交。2、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资料收集资料整理外业调查图斑定性变更图形整理数据库变更成果组织及上报2.1、资料收集基础数据库遥感监测数据地方审批数据、土地证数据耕保数据(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减挂钩等)地类信息变化数据(K调整、KB调整、P到PJ)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数据(灾毁、污染等)其他数据(农村道路备案、农业结构调整、其他建设用地等)权属调整数据行政区划调整数据2.2、资料整理投影转换:以基础数据库为准,统一矢量数据的投影参数。格式转换:将坐标文本、CAD、MAPGIS等多种数据转换为统一格式(MDB、SDB)。2.3、外业调查制作外业调查底图。遥感监测图斑调查:实地情况、拍照。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调查:实地情况、拍照。遥感监测图斑外其他建设用地图斑调查:实地情况、拍照。2.4、图斑定性结合基础数据库、规划数据、影像、实地照片进行图斑定性,确认变更图斑类型。遥感监测图斑部分变化的,可将原图斑分割处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类型B、W、PJ,并根据各类图斑占用耕地面积,初步计算违法比例。违法比例=W占耕面积/(B占耕面积+W占耕面积+PJ占耕面积),其中PJ占耕面积需要使用历史数据计算。2.5、变更图斑整理属性完善:地类编码、权属性质、权属单位代码、权属单位名称、坐落单位代码、坐落单位名称、地类备注、耕地坡度级、批准文号、建设用地类型、耕地类型等。图形修边:以基期数据库为准,对变更图形进行修边。(遥感监测图斑修改后与原始图斑重合率需70%)分层管理:按变更类型、数据来源等分层管理变更图形。2.6、数据库变更以基础数据库为变更基础,根据确定的变更图斑,利用变更软件,进行现状变更。使用更新数据上报软件对现状变更成果进行质检,对错误进行修改。生成土地调查更新数据成果(现状)UPD。2.7、成果整理及上报对于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遥感监测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组织证明材料和照片。对于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填写《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组织证明材料和照片。对于遥感监测图斑范围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组织照片。按照国家要求,形成现状变更成果,上报国家。3、国家级核查国家组织核查单位,对地方上报成果进行内业核查。通过比对遥感影像,核实遥感监测图斑变更情况,逐图斑核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对非建设用地变化开展流量与流向的合理性审查,重点审查农用地(尤其是耕地)变为未利用地;对数据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核查成果,下发给地方。详见“全国土地变更成果国家级核查细则”。4、现状变更成果修改地方根据国家级核查结果,对现状变更数据成果进行调整,形成新的现状变更成果,上报国家。此过程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作业流程。5、国家级复核及对接国家对地方上报成果,进行复核。仍存在问题的,国家开展外业核查,并与地方进行对接,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部分。6、管理信息审核国家根据监管平台资料、地方上报现状变更成果,开展管理信息审核。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信息标注(B、P、W)新增耕地管理信息标注(ZZB、ZZW、ZJG、GKF、TZ、QT)国家将审核成果下发地方,地方进行举证,补充用地管理信息,形成最终的用地管理信息控制数据。7、管理信息标注图形修边信息标注生成更新数据成果(管理)基本农田数据处理成果组织上报7.1、图形修边对新增建设用地本年批而未用(P)图斑,根据基础数据库、现状变更成果库进行修边处理,解决碎面、碎线问题。对分割原现状更新包图斑的管理信息,需根据基础数据库进行修边处理。7.2信息标注对未分割原现状更新图斑的管理信息,包括B、W、ZZB、ZZW、ZJG、GKF、TZ、QT,按照下发的管理控制数标注内容,如实标注到相应图斑属性中。对于分割现状更新图斑的管理信息(如P),对数据库进行变更,并填写相关管理信息标注。7.3、生成更新数据成果(管理)管理信息标注后,生成更新数据成果包。经更新数据上报软件检查无误后,导出土地调查更新数据成果(管理)UPD。7.4、基本农田数据处理(可选)依据合法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或依法占用、调整等)资料,调整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的位置和范围,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层,汇总形成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按照基本农田数据库汇交要求,组织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7.5、成果组织上报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管理信息标注成果,上报国家。8、管理信息标注成果核查及对接国家对管理信息标注成果进行核查。检查是否按照管理信息控制数进行标注。对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集中对接整改。9、国家级数据库入库国家组织数据入库单位,对经确认的管理信息标注成果,进行数据入库工作,更新国家级数据库。省、市、区县等地方厅局,对本级数据进行更新,形成本级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总结关键环节遥感监测图斑定性;数据库变更;举证材料、照片准备;必看资料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实施方案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