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培训日期2017-01-19培训时间13:00-17:00培训课时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培训方式公司培训人数组织部门安全科授课人评估人培训课目/教材1、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培训内容摘要——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一、有关术语和定义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3.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4.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二、、职业病防治措施与对策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2.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3.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4.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文件名称: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二、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四、职业危害告知第二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危害告知的内容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尘毒噪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培训效果评估通过培训,参培人员了解和明白了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给人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后果。懂得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如何做好和预防职业病。评估人:日期:年月日参培人员签到备注文件名称: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培训日期2017-02-23培训时间13:00-17:00培训课时4培训地点会议室培训方式公司培训人数组织部门安全科授课人评估人培训课目/教材职业健康防护知识培训教案培训内容摘要职业健康防护知识一、劳动者在工作中经常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1、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⑴化学因素:包括毒物和粉尘。常见的有刺激性气体(如氯、氨、氮氧化物)、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有机溶剂(如苯、甲醇、汽油)、农药等;生产性粉尘中的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⑵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x射线、γ射线、异常的气象条件(高温、低温、高湿)和异常气压(高气压、低气压)。⑶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医务工作者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原物等。2、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劳动组织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视力紧张;不良体位或不合理工具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有哪些危害?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有不同的特点。1、刺激性气体的危害:常见的刺激性气体有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硫酸二甲酯、氯化氢、氨、臭氧等。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的特点是对皮肤、黏膜有刺激症状。比如眼结膜充血、流泪、流涕、咽干、咳嗽、胸闷等。接触高浓度刺激性气体可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像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这时病人出现严重呼吸困难、咯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发绀等,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2、窒息性气体的危害窒息性气体是一类对机体能产生严重危害的有毒气体。它可使机体吸收氧和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导致机体缺氧。窒息性气体可造成人体系统损伤,但对神经系统的损害最为重要。接触浓度窒息气体可造成头痛、头晕、恶心、胸闷、心悸等症状,接触高浓度窒息性气体可引起昏迷休克,甚至可造成电击样死亡。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等。这些化合物进入机体后导致的组织细胞缺氧各不相同。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主要与红细胞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以致使红细胞失去携氧能力,从而组织细胞得不到足够的氧气。氰化氢进入机体后,氰离子直接作用于细胞色素氧化酶,使其失去传递电子能力,结果导致细胞不能摄取和利用氧,引起细胞内窒息。加完本身对机体无明显的毒害,其造成的组织细胞缺氧,实际是由于吸入气中氧浓度降低所致的缺氧性窒息。硫化氢进入机体后的作用是多方面的。硫化氢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价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酶的活性,导致组织细胞缺氧硫化氢可与文件名称: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谷胱甘肽的巯基结合,使谷胱甘肽失活,家中了组织细胞的缺氧。另外,高浓度硫化氢通过对嗅神经、呼吸道黏膜神经及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的化学感受器的强烈刺激,导致呼吸麻痹,甚至猝死。3、噪声对人体的危害凡是能使人感到厌烦或不需要的声音统称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的声音统称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生产性噪声包括机械性噪声:如冲压、打磨发出的声音;流体动力性噪声:如空气压缩或释放(汽笛)发出的声音和电磁性噪声:如变压器发出的声音。噪声主要引起听力障碍,也就是说噪音可以造成耳聋。此外,噪音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也可产生影响,长期接触噪音可导致多梦、失眠、记忆力下降、心慌、血压不稳等症状,最严重的危害是噪音性耳聋。三、如何预防职业病危害?1.毒物控制:从根本上不直接接触,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化学物质如甲苯、二甲苯代替苯作稀料、生产过程要密闭化、自动化,严防跑、冒、滴、漏。安装毒物超标自动报警系统,严格控制空气中毒物浓度在安全标准内。加强通风,使毒物尽快排出。进入有毒场所,应佩戴防毒面具、送风面罩等。2.噪声控制:通过控制噪声源,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强噪声设备如用无声液压代替高噪声的锻压、焊接代替铆焊等。控制噪声传播,采用吸声材料装饰在车间的内表面,使噪声强度降低。采用隔音值班室,尽量减少接触时间。加强个体防护,佩带耳塞、耳罩等。3.粉尘控制:主要通过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如采用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避免接触粉尘,用含石英低的石灰石代替石英砂为铸型材料以减轻粉尘危害。采用湿式作业、密闭、抽风、除尘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佩带防尘口罩、防尘安全帽等。4.加强对职工进行防毒、防尘、防噪知识的宣传、培训,使其了解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何种危害因素,有什么危害,如何进行预防等。5.严格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企业由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强化法制监督管理。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做好健康监护,做好职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妥善处理。四、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文件名称: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培训效果评估通过培训,职工知道了什么样的岗位存在那些是职危害?了解了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单位建立的配套措施等。教育职工树立良好的正确的职业卫生习惯,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评估人:日期:年月日参培人员签到备注文件名称: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7)培训日期2017-03-27培训时间13:00-17:00培训课时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培训方式公司培训人数组织部门安全科授课人评估人培训课目/教材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培训内容摘要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三、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以下义务:1)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7)职业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8)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臵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文件名称: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10)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11)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12)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