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人民检察院首次讯问(被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笔录讯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结束。讯问地点:讯问人:被讯问人:记录人:问:你叫什么名字(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现住地?答:问:你的简历及家庭情况?答:问:你因涉嫌什么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答:问:是什么时间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答:问:检察机关对你采取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你有什么意见?答:问:现你已被刑事拘留(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从今日起,你有权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辩护等权利,你听清楚了吗?答: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不要隐瞒事实真相,但以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根据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你有对讯问笔录进行核对,并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的权利,同时,如果我们在讯问过程中有侵犯你人权的行为,你有提出控告权利,你听清楚了吗?答:问:根据《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之规定,我们将对讯问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你听清楚了吗?答: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