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公安消防大队“条令条列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队、中队:为全面提升部队条令条例的执行力,掀起条令条例教育学习的新热潮。结合我大队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活动目标以培养官兵自觉性和规范性为出发点,着重培养“条令条例就是军中法典”的意识,引导官兵切实认清形势,理解贯彻条令条例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官兵条令条例意识,树立部队履职尽责、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警容严整、举止端正,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良好形象,切实形成领导按条令条例管理部队、机关按条令条例指导工作、部队按条令条例正规运转、官兵按条令条例规范行为的良好局面。二、领导小组组长:朱筱丰副教导员副组长:阿依提副大队长成员:章勇副指导员任永忠副队长三、学习教育内容新的《共同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等。(新《共同条令》队四、方法步骤“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从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4日)各级党组织要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列入议事日程。要进行思想发动,集中组织全体官兵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重点和标准要求,纠正官兵的模糊认识和麻痹思想。要努力丰富活动载体,建立考勤、补课制度,切实做到学习教育不漏单位、不漏人员、不留死角。领导和机关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学条令、用条令、守条令,为基层树好样板,给官兵当好表率。(二)学习教育阶段(3月5日至3月20日)一是大、中队要组织官兵认真学习新的《共同条令》,强化条令就是法的观念,在养成上抓落实,重点规范官兵的着装、仪容仪表、日常行为及部队的执勤、工作、训练和生活秩序,培养官兵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二是组织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使官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明确安全管理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原则任务、基本要求,规范机关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提高部队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三是组织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重点掌握日常管理制度,增强官兵的责任意识,营造关系融洽、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四是组织学习《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掌握条令条例规定的程序、范围、方法,提高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指导、依法监督的水平;五是要举办条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检验条令学习教育成果,提高官兵的遵章守纪意识;六是要组织队列会操,使官兵养成良好军人素质,打牢依据条令带兵的基础;七是要开展一日生活秩序检查评比活动,严格按照新条令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部队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秩序正规。学习教育要采取经常学与集中学、全面学与重点学、集体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官兵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并对照条令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边学边改、边用边改;要严密组织对各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巩固和深化学习教育成果;要坚持从细处着手,从一点一滴抓起,从起居作息到穿衣戴帽,从言行举止到礼节礼貌,从操课训练到工作生活,都要严格依据条令条例进行规范,在日常养成中培养官兵的正规化意识。(三)规范落实阶段(3月21日至3月27日)要以新条令为准绳,逐条对照抓规范、抓落实,切实做到坚持条令标准不搞变通,落实条令要求不打折扣,着力解决长期困扰部队正规化建设与管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依据新条令严格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把贯彻落实新条令渗透到部队各项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点滴入手,常抓不懈,狠抓养成,在经常落实、反复落实上下功夫,下大力解决少数基层单位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和基层忙乱的问题,确保部队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秩序正规。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事故防范规定,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案件。活动期间,大队将对乌恰县中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四)检查总结阶段(3月28日至3月31日)大队办公室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评比细则,组成考评组,对照活动各个阶段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全面检查官兵执行条令情况,科学评估“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成效;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难题会诊、经验交流、评比评议等多种形式,评出好坏、奖优罚劣、浓厚氛围,对活动开展不扎实和存在问题多的单位要坚决组织“回炉”教育。五、要求一是科学合理部署,确保学习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大、中队要把学习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边学习、边工作、边整改,把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活动与训练结合起来,建立管理教育长效工作机制,保证教育长流水、不断线。各阶段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中队要在本阶段活动最后3天内上报阶段工作小结和学习活动视频资料至大队办公室,大、中队军政主官要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并积极向总队网站投稿,每位军政主官至少完成1篇向总队网站投稿任务。二是强化教育宣传,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组织官兵认真学习教育内容,在授课方法上要善于创新,要努力拓展学习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视频系统、板报橱窗等多种载体,采取专题教育、领导宣讲、集中培训、座谈讨论、网上交流、观摩学习、辩论演讲、知识竞赛、检查考核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学条令、知条令、守条令”的浓厚氛围。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期间,中队要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学习动态以简报、信息的形式向大队上报。三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学习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活动领导小组要对部队实施全方位、动态性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指导,下大力气解决长期困扰部队正规化建设与管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部队战斗力。要变宏观指导为跟进帮带,在经常落实、反复落实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规定的程序、范围、方法开展工作,切实把条令条例贯彻落实到部队各项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附件:“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推进表“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推进表内容目的要求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4日1、制度实施方案和推进表2、召开条令条例动员大会。3、对部队遵守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1、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表细化学习教育内容,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2、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全体的官兵的思想认识;3、通过查摆,找准突破口,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准备。大、中队要认真进行准备,在动员大会的基础上,逐级进行思想发动,提高官兵思想认识,认真作好查摆,为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打好基础。学习教育阶段3月5日至3月20日1、组织学习《共同条令》;2、组建示范班,开展队列训练1、通过学习引导官兵深刻理解条令条例的精神实质,强化法制观念和条令意识,使官兵养成良好军人素质;2、通过开展队列训练,规范官兵。中队要合理安排学习训练时间,每周队列训练应不少于3课时,并进行考核。3、组织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通过学习使官兵掌握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性质,明确安全职责,提高安全行车的思想意识,确保部队安全无事故。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了反思问题,积极查找在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和落实。4、组织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通过学习使官兵重点掌握日常管理制度,增强官兵的责任意识,营造关系融洽、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学习教育有计划、有课件;官兵学习有笔记、有体会;学习成果有考评。组织学习《基层建设纲要》、《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通过学习使官兵掌握条令条例规定的程序、范围、方法,提高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指导、依法监督的水平3月16日至3月20日1、举行中队会议仪式组织程序观摩2、开展一日生活秩序检查评比1、通过举行中队会议仪式组织程序观摩,使基层中队管理干部和班长骨干切实掌握各种会议仪式活动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2、通过开展一日生活中队要周密组织、严格标准,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讲评。内容时间秩序检查评比,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规范落实阶段3月21日至3月27日1、组织队列会操2、组织知识竞赛1、通过队列会操,检验各单位队列训练的效果,提高官兵令行禁止的思想意识;2、通过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教育阶段的学习成果,是否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1、中队要详细制定会操内容和评判标准。2、知识竞赛要本着“学好共同的、精通本职的、了解相关的、熟记重点的”原则,切实要达到全员覆盖。检查总结阶段3月28日至3月31日检查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通过检查各单位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好的做法,整改不足。大队要组织考评组,对照活动各个阶段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不扎实和存在问题多的单位要组织“回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