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方电网基建〔2014〕55号附件1南方电网公司2014年基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方案为落实公司基建管理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基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基建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监管,防范基建安全事故。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将全面落实基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制度。一、基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目标1、持证上岗目标持证人员2014年持证上岗率目标2015年持证上岗率目标备注业主方基建管理人员80%100%2014年12月31日前,业主方基建管理人员80%持证上岗;2015年年内实现100%持证上岗。基建造价管理人员:分省公司持证上岗率100%,地市局应持证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县区局(含分局)应持证人员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监理承包商管理人员100%/2014年10月31日前,监理承包商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施工承包商管理和作业人员100%/已完成备注:基建管理人员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持证上岗达到100%。2、统一规范公司基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现场管理,提升基建管理水平。二、资格认定人员类别公司基建人员持证上岗,主要涉及公司基建部管理人员,分子公司和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承-2-包商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特殊(特种)作业人员,施工承包商一般作业人员和设计承包商有关人员8大类55种。具体分类如下。第一类公司基建部1总部基建部处室负责人2总部基建部主管第二类分子公司和建设单位1二级机构基建部负责人(正、副职)2二级机构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3专业建设管理公司正职、分管副职;三、四级机构基建分管领导4专业建设管理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三、四级机构基建部门负责人5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各专业管理人员第三类业主项目部(建管局)1项目经理2项目协调工程师3项目安全工程师4项目质量工程师5项目造价工程师6项目技术工程师7项目信息档案管理员第四类监理承包商管理人员1总监理工程师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副总监)3专业监理工程师4安全监理工程师5监理员第五类施工承包商管理人员(含项目总承包的承包商)1项目经理2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3技术员4安全员5质检员-3-6材料员7机械设备管理员第六类特殊(特种)施工作业人员(有相关技能、资质证件)1焊工2氩弧焊工3高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4电工(建筑低压)5电工作业(安装、维修)6电工作业(高压运行)7电工作业(电气试验)8电工进网作业(高压)9电工进网作业(特种-继保)10电工进网作业(特种-高压试验)11电工进网作业(特种-电力电缆)12起重机械作业13起重工(塔吊、物料提升架、卷扬机等)14导线液压接15牵张机司机16爆破工17架子工18测量工19土石方机械操作工(含驾驶员)第七类一般施工作业人员1砌筑工2混凝土工3钢筋工4装饰装修工5手工木工6土建施工员7电气施工员8其他一般人员第八类设计承包商技术人员1设计总工程师(审核)2专业设计工程师-4-三、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条件如下:序号作业类别持证上岗认定条件1公司基建部有关管理人员参加并通过公司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CSG-PMP)。2分子公司和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1)二级机构基建部负责人、科长、项目(主、配网)科主管/专责;专业建设管理公司正职、分管副职及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主管/专责;三、四级机构分管领导、基建部负责人、项目分部或项目管理专责须参加并通过公司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CSG-PMP)。(2)其他基建管理人员参加并通过业主类基建管理相应专业的考试。(3)基建造价管理人员须通过全国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或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通过公司基建造价管理知识考试,取得从业或执业资格证书。3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1)项目经理(建管局负责人)须参加并通过公司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CSG-PMP)。(2)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并通过业主类基建管理相应专业的考试。(3)基建造价管理人员须通过全国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或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通过公司基建造价管理知识考试,取得从业或执业资格证书。4监理承包商管理人员(1)取得相应资格证、核定证书期限。(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3)参加并通过分子公司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安规考试,取得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规程考试合格证。(4)参加并通过监理类相应专业考试。5施工承包商管理人员(含项目总承包的承包商)(1)取得相应资格证、核定证书期限。(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3)参加并通过分子公司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安规考试,取得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规程考试合格证。(4)参加并通过施工类相应专业考试。6特殊施工作业人员(1)取得相应工种作业资格证、核定证书期限。(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3)参加并通过分子公司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安规考试,取得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规程考试合格证。(4)参加并通过施工作业指导书考试。7一般施工作业人员(1)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2)参加并通过分子公司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安规考试,取得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规程考试合格证。(3)参加并通过施工作业指导书考试。8设计承包商技(1)取得相应专业的注册工程师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5-序号作业类别持证上岗认定条件术人员(仅核对资质,不考试颁证)书。(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四、分级考试颁证管理1、资格认定考试颁证原则上分别由分子公司和建设单位两级组织。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由公司统筹安排。考试颁证具体分类如下:第一类(公司基建部管理人员)公司考试颁证对象1总部基建部处室负责人2总部基建部主管注:以上人员须参与并通过公司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CSG-PMP)。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由公司统筹安排。第二类(分子公司和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考试颁证对象建设单位考试颁证对象1二级机构基建部负责人1专业建设管理公司正职、分管副职2二级机构各科(室)负责人2三、四级机构基建分管领导3二级机构各科(室)相关管理人员3专业建设管理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三、四级机构基建部门负责人4/4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各专业管理人员注:1、二级机构基建部负责人、科长、项目(主、配网)科主管/专责;专业建设管理公司正职、分管副职及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主管/专责;三、四级机构分管领导、基建部负责人、项目分部或项目管理专责参加并通过公司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CSG-PMP)。2、其他基建管理人员参加并通过业主类基建管理相应专业的考试。3、各级基建造价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按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颁发。第三类(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考试颁证对象建设单位考试颁证对象(五省公司)-6-1项目经理(超高压、调峰调频、广州、深圳局)1项目经理2项目协调工程师(同上)2项目协调工程师3项目安全工程师(同上)3项目安全工程师4项目质量工程师(同上)4项目质量工程师5项目造价工程师(同上)5项目造价工程师6项目技术工程师(同上)6项目技术工程师7项目信息档案管理员(同上)7项目信息档案管理员注:1、项目经理(建管局负责人)参加并通过公司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CSG-PMP)。2、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并通过业主类基建管理相应专业的考试。第四类(监理承包商)分子公司考试颁证对象建设单位考试颁证对象1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副总监)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副总监)3专业监理工程师3专业监理工程师4安全监理工程师4安全监理工程师5监理员5监理员第五类(施工承包商管理人员,含项目总承包的承包商)分子公司考试颁证对象建设单位考试颁证对象1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2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2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3技术员3技术员4安全员4安全员5质检员5质检员6材料员6材料员7机械设备管理员7机械设备管理员第六类(特殊(特种)作业人员)分子公司考试颁证对象建设单位考试颁证对象1焊工1焊工2氩弧焊工2氩弧焊工3高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3高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7-4电工(建筑低压)4电工(建筑低压)5电工作业(安装、维修)5电工作业(安装、维修)6电工作业(高压运行)6电工作业(高压运行)7电工作业(电气试验)7电工作业(电气试验)8电工进网作业(高压)8电工进网作业(高压)9电工进网作业(特种-继保)9电工进网作业(特种-继保)10电工进网作业(特种-高压试验)10电工进网作业(特种-高压试验)11电工进网作业(特种-电力电缆)11电工进网作业(特种-电力电缆)12起重机械作业12起重机械作业13起重工(塔吊、物料提升架、卷扬机等)13起重工(塔吊、物料提升架、卷扬机等)14导线液压接14导线液压接15牵张机司机15牵张机司机16爆破工16爆破工17架子工17架子工18测量工18测量工19土石方机械操作工(含驾驶员)19土石方机械操作工(含驾驶员)第七类(一般施工作业人员)分子公司考试颁证对象建设单位考试颁证对象1砌筑工1砌筑工2混凝土工2混凝土工3钢筋工3钢筋工4装饰装修工4装饰装修工5手工木工5手工木工6土建施工员6土建施工员7电气施工员7电气施工员8其他一般人员8其他一般人员2、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CSG-PMP)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14〕48号)文件。五、证书颁发-8-1、分子公司和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资格认定证书。也可根据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考试。各单位应加快推进资格认定证书的考试、颁发工作。2、证书适用范围:分子公司颁发的资格认定证书,在其有效期内可在南方电网公司管辖的基建项目现场适用。建设单位颁发的资格认定证书,在其有效期内可在其所属分子公司管辖的基建项目现场适用。3、分子公司可以授权符合条件的承包商自行开展资格认定考试颁证工作(证书由授权分子公司统一颁证)。具体条件如下:颁证单位可授权颁证的承包商需具备如下条件大型监理企业/大型施工企业1、满足以下之一(1)取得安风体系审核“四钻”的安全绩效;(2)取得公司2013年220kV及以上项目承包商(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评价前5名。2、并需满足以下两条要求(1)电力工程监理甲级/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一级;(2)承包商考核扣分连续两年未出现黄牌。3、分子公司同意,同意意见需报公司基建部。4、公司基建部同意。4、资格认定证书采用年审制,业主(业主代表)人员的证书“五年一审”,监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管理及作业人员的证书“三年一审”。复审形式可采用考试颁证或继续教育复审颁证等形式。5、证书变更管理。取得资格认定证书人员,当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认定专业发生变化时,且证书仍在有效期的,应及时进行证书变更确认。(1)证书变更遵循“谁颁证、谁管理”的原则。(2)监理及施工承包商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等发生变更时,若不需更换颁证单位的,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应于人员变更后1个月内向原颁证-9-单位提交变更资料,并完成资格证书的变更工作;若同时需更换颁证单位的,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应于人员变更后1个月内向新颁证单位提交变更资料,并完成资格证书的变更工作。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未持证上岗。具备条件的,颁证单位应颁发变更后的新证。(3)若原颁证机构和新颁证机构颁发的证书适用范围一致的,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颁证机构进行证书变更。(4)证书变更确认后,相关变更信息应及时录入信息系统。6、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CSG-PMP)证书管理按《关于开展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专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14〕48号)文件执行。7、基建造价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颁发及管理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与从业管理办法》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六、考试管理1、考试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CSG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