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老带新”试行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帮助公司新进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及操作流程,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立足岗位,敬业爱岗,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消除紧张焦虑情绪,积极融入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全(子)公司新进员工。3.管理条例3.1.以老带新期限:1-3月。3.2.师傅基本条件: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员工,性格外向,有责任心,有一定沟通能力,有耐心,熟悉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岗位技能操作规范,熟知岗位技巧,能快速辨别岗位与车间危险源。3.3.师傅职责:主动关心徒弟的工作状态,为徒弟答疑解惑,给徒弟指导讲解岗位工艺质量和安全要求,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帮助徒弟积极融入到班组里。3.4.徒弟职责:尊重师傅,虚心向师傅学习。3.5.拜师仪式:为体现正式的师徒关系,入职时由部门领导指定师傅,并签订“以老带新”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师傅做好生活、工作等相关指导。3.6.入职后将“以老带新”协议其中一份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月度根据徒弟月度考核等级(ABCD),给师傅发放相应的以老带新费用,根据标准乘以对应系数(1.2,1.1,1,0.9)。4.考核4.1.由班组长指派“师傅”人选,如新人工作满1个月,并达到基本岗位要求,师傅可得100元/人的奖励(一次性),师傅带新人越多奖励越多。4.2.奖罚对等:师傅带徒期间,徒弟在工作中受到表彰和奖励的,师傅对等享受;徒弟在工作中迟到早退、违反工艺质量要求、违反公司安全相关要求被负激励的,师傅对等承担。新人获得表彰或奖励的情况,由奖励发布部门在拟制报告时将师傅奖励或表彰包含在内。负激励时,同样由通报拟制部门负责将师傅的负激励一并拟制在通报内。5.附则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