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件1第七章劳动基准和保障大学课件2一、工作时间二、休息休假三、工资四、劳动安全卫生五、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六、职业培训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大学课件3一、工作时间大学课件41、工作时间的概念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生产和工作的时间。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它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工作日)和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工作周)。大学课件52、工作时间的特征⑴工作时间是法定的。即工作时间往往由法律进行限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突破法律的限制。⑵工作时间不限于实际工作时间,还包括工作准备时间和交接班时间,以及中间的休息时间、女职工哺乳时间、出差时间等。⑶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⑷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计发劳动者报酬的依据之一。大学课件63、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和劳动的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4年1月24日),从1994年3月1日起,职工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1995年2月17日),从1995年5月1日起,我国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5日工作周。大学课件74、工作时间立法的意义(1)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供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2)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3)有利于解决劳动就业问题。(4)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大学课件8二、休息休假大学课件91、休息时间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不履行劳动义务而自己支配的时间。⑴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给予劳动者的必要的休息和用餐时间。⑵工作日的休息时间是指两个工作日的时间间隔。2、周休日即每周休假日,是职工根据国家规定在每周内的法定休息的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大学课件103、法定休假节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大学课件114、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的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大学课件125、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制度是指职工每年享受的连续休假期间。在年休假期间工资照付。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大学课件13三、工资大学课件141、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大学课件152、不属于工资范围的劳动收入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大学课件163、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排除在外。最低工资的具体规定见《最低工资规定》(2003年12月30日)。大学课件17去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22.8%2011年06月08日08:14南方报网—南方日报近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共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22.8%。大学课件18部分省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2011年04月05日省份调整后调整前1浙江131011002广东130010303上海128011204天津11609204北京11609606江苏11409607山东11009207福建1100900单位:元大学课件19辽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全省按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分为三类地区,分别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由700元调整为900元;二类地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三类地区由500元调整为6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6.5元调整为8.5元;二类地区由5.3元调整为7元;三类地区由4元调整为6元。大学课件20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大学课件214、工资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大学课件22四、劳动安全卫生大学课件23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大学课件24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大学课件2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大学课件26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大学课件27五、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大学课件28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大学课件29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大学课件30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大学课件31六、职业培训大学课件32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大学课件3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大学课件34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大学课件35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大学课件36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大学课件37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大学课件38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大学课件39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大学课件40思考题1、工作时间的概念特征。2、工资的概念和范围。3、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4、劳动者依法享受哪些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