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教发〔2012〕180号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学区、直属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规定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精神,现将《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学区(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安排,积极鼓励和指导广大中小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进2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各学区(校)要对这项活动给予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精心组织,层层精选,落实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证,确保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要按照《活动方案》中有关中学、小学组节目录制的要求对艺术表演类节目进行认真录制,做到图像、声音清晰,各种信息准确无误,确保节目录像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要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参评节目、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简报等材料,于2012年5月30前报区教体局教育股109室。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3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展演活动要展示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二、活动主题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三、项目分组(一)项目分类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另文通知。(二)对象和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4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参加对象为全国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关人员。四、项目要求(一)艺术表演类1.声乐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2.器乐节目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3.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5(二)艺术作品类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三)关于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相关要求待接到省教育厅通知后另文下发。五、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一)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二)报送比例。各学区(校)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录像)和艺术作品中,中学组和小学组各占50%。小学组中,小学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小学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中学组中,中学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中学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三)各学区(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录像)中,中学甲组和小学甲组必须各有一个合唱节目。(四)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刻盘,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分盘刻录,一式两份。不同组别和类别的节目不要刻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6签注明所在省、市、区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五)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纸签上注明所在省、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以及创作时间。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六)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六、时间安排本届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学区(校)根据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一)第一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6月),为各学区(校)组织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1.各学区(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活动。2.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3.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并组织评选推荐优秀节目和作品,报送省、市展演活动组委会。(二)第二阶段(2012年7月至10月),为各省(区、市)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举办省级集中展演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并于2012年710月30日前,将评选出的本省(区、市)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另行通知)(三)第三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为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将于2012年11月中旬组织艺术表演节目(录像)评选,评出小学组一、二、三等奖和中学组参加全国现场集中展演的入围节目以及有关奖项。11月下旬组织对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评选。12月中旬编印艺术作品集和论文集。2013年2月在厦门市举行现场集中展演活动,活动由教育部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主要内容:举办艺术表演节目现场集中展演(小学组节目不参加全国现场集中展演);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作品展览;举办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集中展演开幕式和闭幕颁奖晚会。七、奖项设立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精神风貌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七类奖项。优秀组织奖,奖励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精神风貌奖,奖励全国现场集中展演期间表现优秀的学校单位;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8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八、组织管理区教体局成立定西市安定区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组长:南俊武定西市教育局驻安定区督学、区教体局局长副组长:张银翔安定区教体党工委书记、区教体局副局长雪保安区教体局副局长成员:王培军区教体局教育股股长杨天明区教体局教研室主任马爱国区教体局教研室干事杨宁区教体局教育股干事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教育股,杨宁同志负责展演活动具体工作。各学区(校)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学区(校)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预案工作。附件:1.定西市安定区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录像)报送表2.定西市安定区参加甘肃省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安定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2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