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国际趋势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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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首先涉及经济增长方式的概念及其类型特征。以《现代经济辞典》给出的定义为代表:经济增长方式是“生产要素的分配、投入、组合和使用的方式”。这一定义言简意赅。然而从实际观察出发,这个定义过于狭窄。其实,凡是有助于驱动经济增长的要素组合,均可以称之为经济增长的一种方式。由此观察,现实生活中的经济增长方式组合类型是复杂的,多种多样的。从理论上说,有多种经济增长方式的组合类型,例如:按要素投入划分,分别有资本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按增长主体功能作用划分,分别有政府导向型和市场导向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按市场供求内外部因素划分,有以内需驱动型和外需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从需求要素划分,有投资拉动型,消费推动型、出口带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从数量与质量关系角度看,有外延粗放型和内涵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概念。在经济理论范畴中,经济增长一般是指经济活动单纯的数量增加,经济发展一般是指经济总量增加与经济结构优化同时出现。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了更加广泛和深刻的含义。但是也要看到,第一,经济增长依然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或核心,离开经济数量增加而谈经济结构优化是不可能的;第二,上述对各种经济增长类型的划分其实就是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表现,在不严格限制的场合,两者概念是可以互换的。一般理解为,所谓经济增长(发展)方式转变就是促使传统的、旧的增长(发展)方式向现代的、新的增长(发展)方式转化,用现代的、新的增长(发展)方式替代传统的、旧的增长(发展)方式。如果做两个极端的归类,传统的、旧的增长(发展)方式指的是一组增长(发展)方式集合:资本、劳动密集型的;政府驱动型的;外需拉动型的;投资驱动型的;出口带动型;外延粗放型的。而现代的、新的增长(发展)方式指的是另一组方式集合:技术密集型的;市场导向型的:内需驱动型的;消费驱动型的;内涵集约型的。历史地看,上述传统与现代、旧与新的(发展)增长方式只是一种相对划分。而且不同类型的经济增长(发展)方式有着不同的形成条件,相互之间并非孤立、对立,往往存在着交叉重叠、主辅互补的关系,相应产生不同的增长(发展)结果。这种实例举不胜举,不用多说。在认识经济增长方式时有三点是容易被人忽略的:第一,一种经济增长方式的现实存在,本身并无价值好坏判断。它具有在综合条件下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特征。当一种增长方式的综合条件没有被新的条件打破、替代时,想要在主观上让这种增长方式退出历史舞台是不现实、不可能的。以此就能够理解:何以早在十几年前就提出了要转变方式但直到今天都没有完全转变过来。它除了受到制度条件约束之外(相对而言,制度条件是比较容易转变的),更重要的是受到了机制条件、技术条件、资源条件的强制约束(这些条件转变难度超过制度条件)。第二,评价一种经济增长方式成功与否,关键不在于它的过程和使用的手段,而在于它的实施结果或目的性。如果只做纯学理的评价,人们会说投入最少而产出最多的是最好的增长方式。但是这种抽象了现实和历史条件的评价实际上说等于没说。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增长方式时就曾经有这样的思想:资本家对待一种新的技术发明在生产上使用的态度,首先要看这种技术能否使得资本增值,或者说增加相对剩余价值。如若新技术不能带来更多的价值增值,资本家就宁愿继续采用旧技术而置新技术于不顾。经济增长方式采用哪种组合类型,除了取决于增长方式存在的条件性外,其实也取决于增长方式存在的目的性。第三,对经济增长方式目的性可以有很多解释,比如可以把满足人民消费需要作为经济增长方式的目的。但这里考察地是在同样满足人民消费需要的基础上,如何使得经济增长方式保持一种合理的表现状态。因而可以达成一点共识是:无论哪种组合方式类型,都须使得经济增长在给定条件下到达一种理想或近似理想的增长状态。以上概念的讨论就进一步演化为有关经济增长(发展)方式与增长(发展)状态之间关系的讨论。进一步说,任何一种经济增长(发展)方式能否实现经济增长理想或近似理想的状态?经过实际经验观察可知,一种经济(发展)增长方式能够实现它在给定的现实条件下的理想或近似理想状态的。换句话说,这种比较理想的经济增长状态是存在的,这就是所谓无通胀增长状态(growthwithoutinflation),或者接近这种理想状态的低通胀高增长状态(muchmoregrowthwithmuchlessinflation)。无通胀增长被经济增长理论视作一种理想型的增长状态。这一定义出自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法国经济学家莫里斯?阿莱。他认为:“把创造货币的增长率建立在能够促进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足够高的水平上。经过计算,这个增长率为1%,它带有轻微的通货膨胀倾向,并且具有灵活可变的优势而没有任何值得引起重视的缺点。”笔者完全同意这个定义,并进一步强调:无通胀增长首先是低通胀或无通胀,在此前提下出现一种高增长现象。那种高增长与高通胀相伴、低增长与低通胀相伴当然不属于理想状态。此外,这也不是通货紧缩的高增长,因为通货膨胀指数为负值才出现所谓通货紧缩问题。中国经济增长实效及其比较纵观1978年以来的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实际状态,可以看出中国经济增长经历了几个显著不同的时期,其增长状态依次过渡为:中度通胀增长→高度通胀增长→低度通胀增长→高度通胀增长→低度通胀增长→无通胀增长。最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以前,中国经济增长状态是起伏不定的,处于通胀与增长形影不离的伴生状态,在相当时期内通胀指数大大高于增长指数。但是从1998年开始,中国经济进入到一个无通胀增长的黄金时代。而且就2007年实效情况看,这个黄金时代还似乎没有结束。进而可以看到,1998年到2006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年均高达9.1%,而代表通货膨胀指数的消费价格指数年均只增长了0.7%。笔者曾经在另一篇讨论中国经济增长的论文中,在分析了支持中国经济增长的资源和技术条件基础上,利用增长趋势方程得出结论:1978-2002年间,我国潜在经济增长速度为年均8.9%。这里出现了实际增长率比潜在增长率多出0.2个百分点的不合理差距。解释这一不合理差距可能有两个不同方向的理由:其一,笔者的计算分析低估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其二,统计数据出现了低估情况。笔者倾向于第二种理由解释。因为经过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之后,国家统计局对以前的数据进行了重新调整,新的实际增长率普遍都比旧的数据略微高一些。而笔者以前的计算正是建立在旧的数据基础上的。无论如何,从1998年以后,中国经济增长到达了它的潜在增长水平临界点,而代表通货膨胀指数的CPI只有近1%的增长,这是完全符合莫里斯·阿莱所说的那种无通胀增长状态的。追求无通胀增长,正是国民经济管理的一个主要的任务和目标。无独有偶,通过对同处于亚洲亚文化经济增长类型的国别(日本、韩国,还有台湾地区)分析比较后发现,近似理想增长状态的出现并非个案。无通胀增长或低通胀高增长往往是一种经济增长成功的标志物或伴生物。笔者以日本和韩国为例给以简要说明。1、这两个国家在经济高速增长后期,都出现过无通胀增长或低通胀增长的增长状态。日本是在1982-1990年间,平均增长率为4.2%,通胀率平均为1.7%,接近无通胀增长型。韩国是在1983-1989年间,增长率平均为9.1%,通胀率平均为3.8%,属于低通胀高增长型。应当说,日韩两国均在当时给定的现实条件下实现了它们自身经济增长方式所能到达的最好水平。2、这两个国家在持续了6-8年的无通胀增长或低通胀高增长阶段之后,被经济衰退或经济危机所终止。日本经济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股市及房市“泡沫”的破灭,经济持续走向了衰退。韩国经济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增长不稳定,最后被亚洲金融危机拖入低谷。日韩两个东北亚经济增长典型案例对中国的启示是:第一,经济增长理想状态(或近似理想状态)的出现是以一段经济增长的黄金时段为标志的。这个标志就是无通胀增长或低通胀高增长,无通胀增长或低通胀高增长同时也是经济奇迹的伴生物。但是好景总是不长。到2008年结束的时候,中国无通胀增长黄金时段或许也面临着终结的局面。第二,黄金时段早晚会结束,但这种黄金时段能够持续多久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增长方式有效性的最好证明。众所周知,日韩经济进入衰退或危机之后,日韩式的增长方式就受到了挑战和批判。日韩从此也进入了新一轮的结构调整时期。中国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提出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问题,但是新的增长方式并没有完全出现,而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却创造了持续十年的无通胀增长状态。换言之,传统的经济增长(发展)方式依然有着它特有的能量和效应,这种增长(发展)方式在过去十多年中到达了其较为理想的状态。现在的问题是:这种增长(发展)方式的潜力是否完全耗竭完毕?如果不是,那末这种增长(发展方式还能有效地持续多久?如果是,那末用什么新方式来尽快代替它?差距过大与能耗过高目前对中国传统经济增长方式批评最多的是两个问题:第一,它产生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第二,它导致对地球稀缺资源的消耗过大。为着证明这两个问题的存在,许多文献举出了反映收入差距的各种指数或系数(如基尼系数等)的上升,以及中国产出及消耗占世界主要资源的比重越来越高等数据。笔者原则上也认可所列数据,但是需要强调:这些数据以及相应的说法并不足以完全否定目前增长方式的有效性,而且这两个问题对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各有不同的意义。以下分别展开对这两个问题的分析。1、关于收入差距过大问题。首先,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具有相对的历史合理性。众所周知,1978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收入分配制度。这种收入分配制度在实践上中导致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了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等违背按劳分配原则的后果。1978年以后的改革正是要纠正这种不合理现象。纠正的结果自然是刺激了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由此,增长原点上的差距小本来就不合理,是一种平均主义的“合理性”。而在30年当中收入差距的扩大,某种意义上是对市场经济意义上的收入差距合理性的回归。只是困难在于笔者无法计算出目前实际差距中哪一部分是属于合理的,哪一部分又属于不合理的。因此,仅仅以某个系数或指数的历史比较,是无法说清楚中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合理与否的。借用一种市场经济理论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在市场经济中,收入分配差距同样也存在着一个“自然率”。高于或低于这个自然率应当属于不合理。但是问题是现在人们清楚地知道这个自然率吗?如果不知道,何以认定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了呢?其次,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会带来收入差距过大。认为中国目前经济增长继续是传统的、旧的方式的说法其实是不够准确的。中国目前经济结构的多样性表现之一就是传统与现代、新旧增长方式并存,只不过传统的、旧的增长方式目前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可是现代的、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对收入分配差距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显著的。比如IT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属于信息经济的主要产业,这些行业目前都是属于社会中高薪收入行业。由于这些行业在中国呈加速增长态势,由此造成的传统行业与新型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加速扩大。即使在90年代之后的美国,新经济或新的增长方式已经占据主导地位,传统经济或旧的增长方式退居次要地位,但一方面它导致个人收入不均趋势缓和,另一方面它又导致家庭收入不均的趋势继续扩大。看来,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对于化解收入分配差距并不一定起着积极的作用。再次,自中国经济转型以来,政策导向上推行了一条有意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路线。这条路线目的是想解决增长起点上的平均主义分配问题,并不想将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到过份的程度。但是实际进程的掌控并不完全取决于政策制订者的个人良好意愿。实践中,一方面是刺激收入分配差距拉开的政策不断推出,另一方面是缺乏促使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新政策出台。一多一少,结果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可以说,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不能完全由经济增长方式或传统的增长方式来承担责任。2、关于能耗过大问题。数据已经清楚地表明,30年来的经济增长带来的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的急速降低。进一步说,到1998-2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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