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有限公司文件編號:OMW-AD-005版次:E文件名稱:員工手冊編撰單位:總經理室頁次:第1頁,共42頁一、二、三、四、.目的:本公司为树立形象,健全组织及所有从业人员工作管理有所遵循,对本厂制度有一个基本的概念,使大家能依照一个标准为公司服务,特参照深圳市劳务工条例及相关规定,订立本规章,凡属公司从业人员管理均应遵守本规章之规定,自觉遵守规则的一切细节。五、范围:本公司直接、间接员工均适用。六、定义:无。七、权责:4-1行管处:负责『员工手册』之拟定、修正、执行等事项之处理。4-2相关单位:负责配合行管处之『员工手册』之执行。4-3员工:负责遵守『员工手册』所规定之相关事项。八、内容:5-1总则:5-1-1本规章的从业人员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人员、试用期间之新进员工、因业务需要而聘用之特定人员。雇用定期契约人员依合同另订立,若合同未尽事项仍以本管理规则为依据。5-1-2应用本公司规章如发生疑问或.异议时,由管理单位负责释义,如仍有争议无法解决时报请主管机关释义。5-1-3任何单位、个人必须遵守厂纪厂规,不得凌驾于厂纪厂规之上,对某问题或厂纪厂规异议者,必须先执行后再行商议,而不能抗拒,此点是本章要点,任何人均必须明白且履行!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者,记三次大过以除名论处,决不姑息。5-1-4质量政策:增强顾客满意,追求零缺点;环境政策:遵守环保法令,符合相关要求;落实环境教育,预防环境危害;持续环境改善,提升环境质量;提供绿色产品,坚持绿色承诺。5-2人事制度5-2-1一般事务電子有限公司文件編號:OMW-AD-005版次:E文件名稱:員工手冊編撰單位:總經理室頁次:第2頁,共42頁5-2-1-1聘用:需就业于本公司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到人事组办理入厂手续。5-2-1-1-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5-2-1-1-2持有合法的身份证、学历证。5-2-1-1-3政府职能部门所要求之证明。5-2-1-1-4经考核筛选,并经审查核定合格录用(A.直接员工文化知识考核B.间接员工专业技术考核或智力测试题)。5-2-1-1-5若本公司内部介绍,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必须由介绍人签写切结书,担保被介绍人员在任职期间表现良好,并且确保能在本公司服务半年以上,被介绍人在任职期间,因任何原因不满半年而离职,或因怠工而被辞退者,都扣除介绍人一个月基本工资。5-2-1-1-6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保安人员不准介绍任何人入本公司服务或任何人都不准介绍人担任保安之职,如若发现,立即辞退论处。5-2-1-1-7近亲(三等亲)人员不能在从属部门工作(制造课作业员除外)。如隐瞒真相,经查证属实即予双方各记大过一次,并分配至不同部门,不得异议。5-2-1-2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况经由经理级以上核准免试外,均应一律先经试用。5-2-1-2-1从入厂之日起,直接、间接人员试用期均为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优异人员项目呈报,核定缩短试用期,但至少不低于入厂起一个月)。5-2-1-2-2当月15日前入职者,以当月始算试用期;当月15日后入职者,从下月始算试用期。5-2-1-2-3试用期满后,由管理课提写『试用评核表』及相对应的考核窗体给各相关单位主管,工作表现优异者或经理批准需调薪者,由各单位主管请呈经理/总经理核定后交管理课确定存档。5-2-1-2-4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欠佳者,延长试用或调至他职,再不合格则辞退。5-2-1-2-5按公司正常手续离职并想重返公司复职者,必须:A.公司正需招聘;B.间接人员必须于离职六个月后,直接人员三个月后方可办理复职手续,且须经部门主管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评定、核電子有限公司文件編號:OMW-AD-005版次:E文件名稱:員工手冊編撰單位:總經理室頁次:第3頁,共42頁准,并经管理课查核确认其人事档案良好,酌情考虑复职机会,不按正常手续辞职者(如辞退、急辞、自动离职),则不予复职,复职后按新员工进行重新试用。5-2-1-3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5-2-1-3-1凡是在本公司任职人员要求离职者:试用期间:直接员工必须提前7天;间接员工必须提前15天;试用期后:直接员工必须提前15天,间接员工必须提前30天,各离职人员先在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到管理课领取『人员离职申请单』填写,“批准离职日期”栏由部门主管视工作情况签核具体的离职日期,其余各项按『人员离职申请单』的要求作业。5-2-1-3-2为便于其工作交接、公司正常运作,预定期天数7/15/30天称之为工作交接期,按正常程序离职者,公司不扣除其工资,未按正常程序离职者,扣除其同等未服务之交接期天数薪资。5-2-1-3-3直接员工离职必须经部门课长同意,部门经理核准;除直接员工外的其它人员须经总经理核准,方为有效。5-2-1-3-4与相关部门办理公司物品及工作移交手续,并签名确认,对损坏/遗失物品作价赔偿。5-2-1-3-5对被辞退及解雇人员,管理课确认各项手续进行完毕,开立『考勤表及离职薪资表』经行政经理、财务经理及总经理签核后交出纳办理相关手续。离职者凭借『离职人员放行单』于出厂时接受警卫检查。5-2-1-3-6在试用期内,因工作表现欠佳或工作能力低而不能胜任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再不能改善者,将予以辞退,其应得工资于当日发放并立即出厂,但不作出其它任何补偿。5-2-1-3-7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在离职之工作交接期内消极怠工或触犯法律,立即除名论处(扣除全部薪资);必要时视情节,移交相关法律部门处理。5-2-1-3-8凡未经公司同意,而自行旷工达三天(含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论,扣除全部工资。(法定为15天)5-2-1-3-9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本公司得经预告后,终止雇用关系:5-2-1-3-9-1歇业或转让时。5-2-1-3-9-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5-2-1-3-9-3不可抗拒之暂停生产一个月以上时。電子有限公司文件編號:OMW-AD-005版次:E文件名稱:員工手冊編撰單位:總經理室頁次:第4頁,共42頁5-2-1-3-9-4业务性质变更,有必要减少从业人数,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5-2-1-3-9-5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5-2-1-3-10因第9项所述之前四条原因,欲终止雇用关系,经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应提前一个月告之其人,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须发给一个月本薪为预告费。5-2-1-3-11从业人员欲终止雇用关系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未按正常手续辞工,造成公司损失者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偿。5-2-1-3-12从业人员依照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者,根据本人意愿发给服务证明书。5-2-1-3-13任何人离职出厂之前,必须按离职程序办理手续,否则,扣押全部工资。5-2-1-3-14离职手续必须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办理。5-2-1-3-15由于部份员工入职需进行职前教育、职能培训及岗位培训,若为公司服务未满半年者之扣款以《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中相应条款处理。5-2-1-4升职、调薪、调组5-2-1-4-1为提高员工极积性,公司提倡内部晋升制度,凡是不涉及到专业技术方面的人才,一律内招,内部招考要求平时工作表现优秀,经各方考试合格和经理级以上人员批准,方可晋升。内招无法满足要求时,经总经理签核后方可外招。5-2-1-4-2为确保良率的提升,现场晋升副班长/班长,在代理期间,每天必须利用休息时间到品管课现场学习质量检验标准,正式晋升时,动态单上附上品管现场学习情况和总工时,并由品管主管签名确认及厂务处经理、行政处经理审核及总经理核准后方可生效。5-2-1-4-3晋升助工级以上人员,必须附有工作计划,经经理/总经理人员审核后,交管理课存案跟踪计划执行情况。5-2-1-4-4晋升之人员必须经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级别待遇给予调薪(试用期间表现优异者项目呈报,由总经理核定缩短试用期,但至少不低于晋升起一个月)。5-2-1-4-5各部门所有的晋升人员,在试用(代理)期间,除职务津贴外,其余所有的福利均按原职。電子有限公司文件編號:OMW-AD-005版次:E文件名稱:員工手冊編撰單位:總經理室頁次:第5頁,共42頁5-2-1-4-6对于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所入职的职位者,需要其部门主管审核并提出书面资料,公司将会重新调整其基本工资,可以继续试用,再不合格者,给予辞退。5-2-1-4-7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按员工的工作性质给予调组。5-2-1-4-8以上情况必须经课部门主管拟定批准、处级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方才生效,将书面文件交管理课存盘。5-2-1-5办证项目及收费5-2-1-5-1暂住证费每年根据实际费用,由个人负担。5-2-1-5-2劳动管理费:96元/人/年。5-2-1-5-3以上规定根据东莞市劳务工相关规定进行。5-2-2公司物品保管5-2-2-1工衣、工鞋、工帽5-2-2-1-1公司会为每一位雇员备用夏冬工衣各二件,故所有在职雇员上班必须按规定时间穿工服,否则,按公司处罚条例记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5-2-2-1-2上述工衣的费用由员工自付。如员工入厂服务满一年,则公司可给付工衣一件。5-2-2-1-3公司会为进入防尘车间之工作人员备用一套工服(包括防尘工衣及工帽,拖鞋等),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方可进入车间。5-2-2-2厂证5-2-2-2-1厂证乃是员工身份之证明,故每一位职工必须小心保管。5-2-2-2-2公司每半年统一更换厂证一次。5-2-2-2-3遗失厂证均罚款15元,重新办理厂证需交10元。如有遗失未及时补办者罚款20元。5-2-2-2-4厂证以旧换新交工本费5元。如发现已破损而未主动至管理课换新者罚款10元。5-2-2-2-5厂证带子丢失罚款2元,服务满半年(含)以上的,其厂证带子可以旧换新。5-2-2-2-6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好厂证(挂脖子上),如发现上班不戴厂证者,书面警告起罚款。5-2-2-2-7厂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使用他人厂证,若有发现,对当事人双方记小过并罚现金60元。電子有限公司文件編號:OMW-AD-005版次:E文件名稱:員工手冊編撰單位:總經理室頁次:第6頁,共42頁5-2-2-2-8出入厂门,必须出示厂证予当班保安检查并刷卡,否则记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起处理。5-2-2-2-9离职时,将厂证交至管理课,方可办理离职手续。5-2-2-3餐具:便于员工膳食,公司会为每一位雇员备用一套餐具。5-2-2-4工作备用之文具:为了工作的需要及要求,公司会为雇员备存一些必要的文具。工作之需时,本单位填写请购单交总务课汇总,采购课购置,总务课列管。文具卡上列管的文具于离职时须交回相关课别。5-2-3工作时间5-2-3-1正常工作时间5-2-3-1-1本公司从业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计,超时按加班费核算。5-2-3-1-2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星期六上班补助固定加班费,星期日若生产需要可申报加班,折算加班费。5-2-3-1-3间接人员上班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30-18:00。5-2-3-1-4直接人员上班时间按生产需要确定,一般分为白班(上午7:30-12:00下午13:30-18:00,上午休息时间为9:45~10:00;下午休息时间为15:45~16:00)、晚班(晚上19:30~4:30,夜间23:30~00:00休息30分钟),正常上班8小时,视生产情况决定加班,晚班及加班人员于23:30供应夜宵。5-2-3-1-5为便于各站组及课室的月末盘点和月初计划,根据生产状况决定每月盘点日期,调换最近之星期日上班。5-2-3-2加班可分为三类:延时加班、周日加班、假日加班,加班费依公司规定比率计算。(加班的其它规定请参阅5-2-4-5相应条款)5-2-4考勤:为了让每位员工了解其薪资的结构组成及按规定打卡,特制订以下相关考勤规定,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5-2-4-1上下班打卡规定: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但不能代替打卡。若因疏忽而忘记或漏打卡情况,应及时报备相应部门主管签卡;若忘记或漏打卡没及时报备主管,而经管理查核发现,一律按漏打卡或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