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樊秀园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解读课程内容简介•1、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2、生活服务业征税范围的确定•3、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人的选择•4、生活服务业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5、生活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6、两个特殊的概念:兼营和混合销售•7、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8、生活服务业纳税地点的规定•9、生活服务业的免税优惠规定一、营改增总体情况介绍•1、增值税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营业税的存在问题:重复纳税+链条断裂+税负很重主辅材料等厂固定资产折旧主辅材料等厂主辅材料等厂固定资产•2、营改增进程•2012年1月1日:上海•2012年9-12月:北京、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1+6个行业)•2013年8月1日:全国,1+7个行业•2014年1月1日:铁路+邮政业•2014年6月1日:电信业•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交通运输业有形动产租赁业生活服务业部分跨境劳务11%17%6%零税率①国际运输;向境外提供的②研发、③设计劳务存在诸多的过渡性“免税项目”例如:研发、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等①老合同继续营业税②老设备可选择简易征收③融资租赁差额征收且超3%税负即征即退①未考虑期初存货,税负上升;②公共交通可选择简易征收;“营改增”税率一览表出口劳务大多免税邮政业电信业邮政普遍服务与邮政特殊服务均免税。;11%11%,6%基础电信服务11%;增值电信服务6%;;其他营改增服务6%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11%11%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应税行为范围税率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业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11%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电信服务(增值业务)6%其中:有形动产租赁17%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6%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11%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11%跨境应税0服务征收率3%无形资产二、生活服务业征税范围规定•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生活服务业征税范围•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1.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2.教育医疗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3.旅游娱乐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4.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5.居民日常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6.其他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现代服务业涉及新营改增征收范围•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会议--会议展览服务•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1)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鉴证咨询服务:•工程监理•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8.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1)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3)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4)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9.其他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增值税纳税人的选择•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本次营改增,符合条件的会直接进行批量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果错过了本次批量登记的机会,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超过标准必须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时的流程:•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实务操作小提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关键取决于您能获得多少进项税额?!•假设X为含税销售额,取得进项税额为Y,就生服务业务存在如下临界点:•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款•X/1.03*3%=X/1.06*6%-Y•Y=(1/1.06*6%-1/1.03*3%)X•推出Y=2.74%X•也就是说,当企业获得100元的含税营业收入,需要获得2.74元的进项税额时,小规模纳人身份进应纳的税款与一般计税方法下的纳税人身份应纳税款是一致的。•当Y2.74%X时,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轻,反之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合适。•获得2.74元的进项有如下渠道:•1、购进原材料或固定资产(17%)其含税为18.65元•理由:M/1.17*17%=2.74,M=18.65•2、购进可抵扣的农产品原材料(13%)其含税为18.65元•理由:M*13%=2.74,M=21.07•3、购进服务(11%)其含税价27.65•理由:M/1.11*11%=2.74,M=27.65•4、购进服务(6%)其含税价•M/1.06*6%=2.74,M=48.41•当然也可以是以上的组合。•当然,以上测算在建立在企业不含税收入小于500万元的基础上可做出相应的选择;一旦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达到并超过500万元,应当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但如果纳税人考虑到进项税额很少,不愿意认定一般纳税人会如何被处置?•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