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卫生局文件昆卫办〔2009〕104号关于推行卫生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行为,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优化卫生行政服务效能,根据《昆山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办发〔2009〕73号)的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现就深入推行卫生行政指导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采用具体的指导、示范、建议、劝告、警示、鼓励、指示等非强制性的柔性管理方式,征得行政相对人的配合和同意,引导其提高法律意识,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自觉停止违法或避免违法行为,从而达到有效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在卫生部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工作水平的有效路径,是创新卫生监管机制,提升卫生行政效率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卫生部门“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企业运行、服务市民健康、服务社会和谐”宗旨的具体体现。2二、工作原则1.合法原则。应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方式,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原则和国家相关政策。2.合理原则。正确处理好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其他管理方式的关系,不能因行政指导而放弃依法应当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也不能以为强调强制性监管方式而忽视行政指导作用的发挥。实施行政指导要根据不同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结合卫生行政职能要求和特点,围绕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薄弱环节等问题,选择相应的指导方式,以达到最佳效果。3.以人为本原则。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提高行政相对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依从程度为目的,通过培训、服务等方式,指导其切实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管理、规范作业、诚信服务,不断提高行业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三、主要内容行政指导采取非强制性手段和方法进行。一般可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提出建议、劝告、警示;向特定行政相对人提供辅导、协助;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行政相对人发布不具有强制力的政策指南或者提供咨询意见等指导方式。主要工作形式为:1.行政辅导。以“真诚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要求,加强与各企事业单位沟通联系,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卫生、医疗服务的需求情况,通过集中培训和提供个性化专业指导等方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重大行政审批项目、重点建设项3目,重点辅导,实行领导联系、协调制度,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2.许可告知。要通过多种路径和形式,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许可政策、程序等信息的宣传,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快速有效地办理卫生许可相关事务。3.行政建议。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针对为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存在的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需要整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供企业和相关单位参考,引导其合法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4.执法提示。根据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日常执法数据的分析,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在某一苗头性违法行为出现之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管理相对人宣传、解释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告知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减少违法行为发生。5.行政警示。对管理相对人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并能及时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并不立即实施行政处罚,而是告知其正确的规范和要求,警示其立即纠正并实施跟踪管理。6.整改告诫。在行政处罚调查处理过程中,同时责令被处罚对象停止和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的措施,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其自觉守法。7.案件回访。对重大行政处罚或在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4件,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巩固执法效果,防止违法行为的反复发生;同时监督执法人员和执法过程,防止职务腐败。四、工作重点为形成覆盖卫生行政监督和行政服务全过程的事前指导、即时指导、回访指导工作机制,结合卫生部门实际,重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下四项行政指导工作方法(制度)。1.《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指导书》制度。对办理卫生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申请人,窗口工作人员应将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提供的材料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并与申请人签订《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指导书》,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具体联系人,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服务指导。同时,要依托卫生许可网络审批的优势,最大程度地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卫生行政许可服务。2.《卫生监督行政指导告知书》制度。在卫生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相对人有需要本部门建议、提示、警示、纠错的情况时,卫生监督人员应通过《卫生监督行政指导告知书》给予指导,告知其应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环节和方法,避免其出现违法行为或将其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3.《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表》制度。突出行政处罚成效评估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监督为重点,实施《重大事项行政指导回访表》。回访时,监督人员携带《案件回访表》,记录相对人违法行为改正情况,了解对卫监工作的意见、建议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监督办案人员廉洁执法情况。54.《卫生行政服务回访表》制度。开展卫生行政服务回访,回顾和分析卫生行政服务指导工作成效,进一步征询企业和其他服务对象对卫生行政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卫生行政服务效能水平。五、有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赵坤元副组长:张殿徐文学朱士新成员:顾雪金蔡莉娟沈建国梁枫周珏平周宇扬姜金华蔡见远范丽红朱振华局法制科负责行政服务指导日常工作。2.注重工作实效。要以深入实施行政指导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法律法规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的培训教育,牢固确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水平。要面向社会,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和市民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自觉性。3.不断总结完善。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推行四类指导文书,注重边学习,边探索,边实施,边规范,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要加强管理,对行政指导的质量、效果和影响实施跟踪评估,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指导水平,全面提升卫生行政执法和服务效率效能。附件:1.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指导书62.卫生监督行政指导告知书3.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表4.卫生行政服务回访表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法治办发:各医疗卫生单位7附件1: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指导书昆卫监督事办〔〕第()号单位名称:地址:为服务和指导相对人办理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等相关手续,本局将依托职能开展具体行政指导工作。根据你单位的实际情况,需办理,为加快事项办理进程,我局将针对该项目指派具体工作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指导你单位有序办理相关手续和具体事项。具体服务事宜请与本局具体工作人员联系。你单位对我局提供服务的其他建议及需要帮助解决的其他问题:单位联系人:本局联系人:电话:电话:单位名称(章)昆山市卫生局年月日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备案。8附件2:卫生监督行政指导告知书昆卫监督指〔〕第()号(单位名称):根据和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你单位如有卫生监督管理相关事项需咨询,请与本局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本局联系人:电话:昆山市卫生局(公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备案。9附件3: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表昆卫案访()第号行政处罚文书编号:昆卫()罚字()第()号被处罚单位(人)负责人处罚内容案件承办人回访指导内容(执法人员填写)1、相对人是否已改正了违法行为?是□否□2、如无改正违法行为查明的主要原因是?应采取如下措施改正:征求意见内容(相对人填写)1、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承办人员有无“索要钱物、要求宴请、娱乐消费”等不廉洁行为?是□否□如存在上述行为,请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12-57379939)2、你单位对我局的建议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回访企业(单位)代表签名(公章):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回访日期: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备案。10附件4:卫生行政服务回访表编号:回访企业(单位)名称企业(单位)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目前企业发展和运行情况企业(单位)对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的意见建议企业(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注回访工作人员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