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潘口水电站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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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HJKF-103.06-2017潘口水电站防汛专项应急预案2017-09-30发布2017-09-30实施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工分场发布前言为了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大坝安全和安全发供电,确保大坝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潘口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由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工分场提出并归口。本预案由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本预案起草单位: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工分场。本预案主要起草人:苏庆本预案审核:张伟王国忠本预案标准化审核:张慧敏本预案审定:左虎李强本预案批准发布:徐新民本预案自2017年9月30日起实施。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潘口水电站防汛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大坝安全和安全发供电,确保大坝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潘口电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汉江水电开发公司潘口水电站因突发事件导致电站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电站防汛安全时应急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快速反应、统一指挥”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期洪水造成的事故损失。3风险分析3.1电站概况潘口水电站位于湖北省竹山县境内堵河干流上游河段,是汉江右岸一级支流堵河干流梯级水电开发的控制性工程。工程坝址位于竹山县城上游13m处,距堵河口约134km,下距小漩水电站坝址约10.5km,距黄龙滩水电站大坝约108km,距十堰市162km。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有提高下游黄龙滩水电站大坝防洪能力,增加南水北调中线可调水量,提高南水北调的供水保证率,改善库区通航条件等综合利用效益。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950km2,占堵河的71.6%,占黄龙滩坝址以上流域面积的75.3%,占丹江口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的9.4%。坝址多年平均流量164m3/s,多年平均径流量51.72亿立方米。潘口水电站校核洪水位(PMF)361.04m,设计洪水位(P=0.1%)357.14m,正常蓄水位355.0m,死水位330.0m,总库容23.53亿,调节库容11.20亿,具有完全年调节能力。泄洪洞位于电站右岸,共1孔,从上游往下游依次布置事故检修门槽和弧形工作门槽各一道。分别设1扇8.0m×12.0m-55m事故检修门(底坎高程300.00m)和1扇8.0m×10.0m-55m弧形工作门(底坎高程300.00m),事故检修门利用设置在380.00m平台上的2×2500kN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操作,弧形工作门利用设置在333.03m高程的4000kN/1000kN液压启闭机操作。溢洪道位于电站右岸,共3孔,从上游往下游依次布置检修门槽和弧形工作门槽各一道。分别设1扇20.0m×11.581m-11.581m平面检修门(底坎高程336.919m)和3扇20.0m×18.327m-18.327m弧形工作门(底坎高程337.000m),检修门利用设置在362.00m坝顶的2×630kN单向门机操作,弧形工作门利用设置在357.744m高程闸室两侧的QHLY-2x3200-11.0液压启闭机操作。3.2危险因素分析3.2.1挡水建筑物发生严重裂缝,发生管涌、集中渗流、决口或大面积漏水有可能危及挡水建筑物的安全而导致跨坝的险情。3.2.2发生超设防标准地震导致大坝严重裂缝、基础破坏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3.2.3库区出现大体积漂浮物有可能危及挡水建筑物安全的险情。3.2.4上游电站发生跨坝有可能出现的突发大洪水危及电站安全的险情。4组织结构及职责4.1防汛应急指挥部4.1.1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4.1.2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最初应急组,负责现场具体处置工作。4.2防汛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4.2.1防汛应急指挥部的组成4.2.1.1主管生产总经理担任现场指挥长职务,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指挥及组织管理工作。4.2.1.2防汛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安监部、生产部、办公室、财务部、水工分场、发电分场、维护分场负责人。4.2.2防汛应急指挥部的职责4.2.2.2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4.2.2.3在应急预案启动过程中,全面指挥处理工作,负责分析事故状态、判断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为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工作。4.2.2.4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4.2.2.5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紧急的应对处理措施。4.3防汛应急救援工作组4.3.1应急救援组的组成及职责4.3.1.1应急救援组的组成生产部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组组长,组员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责工程师。4.3.1.2应急救援组职责4.3.1.2.1制定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事故险情,控制事故发展和蔓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4.3.1.2.2分析事故的性质及危害性,组织开展救援工作。4.3.1.2.3在抢险救援的过程中,采取正确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4.3.1.2.4负责抢险救援现场紧急资源的调配,保障救援所需。4.3.1.2.5提供生产调度通信保障,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应急呼叫通信等,确保生产调度通信畅通。4.3.1.2.6负责抢险现场安全隔离措施的检查,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到位。4.3.1.2.7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的采取安全保卫等临时性措施。4.3.1.2.8协助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发生原因、处理经过)的编写和上报工作。4.3.1.2.9为现场救援工作提供其它必要的技术支持。4.3.2后勤保障组的组成及职责4.3.2.1后勤保障组的组成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后勤保障组组长,组员有车队司机、后勤服务负责人及办公室人员。4.3.2.2后勤保障组的职责4.3.2.2.1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安排事故恢复所必须的生产车辆及提供救援人员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4.3.2.2.2负责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协调工作,组织伤员及时转移。4.3.2.2.3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所需物资、材料、工具、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做好受伤害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4.3.2.2.4负责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的财物、保险、索赔等工作。4.3.3最初应急组的组成及职责4.3.3.1最初应急组的组成事发单位负责人担任最初应急组组长,组员为事发单位相关人员。4.3.3.2最初应急组的职责4.3.3.2.1负责最初的应急处置工作工作。4.3.3.2.2负责实施防止事态扩大的紧急安全防范措施。4.3.3.2.3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工作。4.3.3.2.4负责和急救中心联系工作。4.3.3.2.5应急处置工作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根据情况对设备采取相应保护、隔离措施,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提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4.3.3.2.6负责防汛电源和备用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监视工作。4.3.3.2.7负责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4.3.3.2.8负责合理安排人员配合处理专业管辖范围内的水淹厂房事故以及各专业管辖范围内设备的事故抢修和缺陷消除工作。5预防与预警5.1预防5.1.1每年进入汛前公司对大坝、水工建筑物及有关设备、柴油发电机等备用电源可靠程度做一次全面检查,由生产部对设备做出评估,对存在问题及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汛期应派专人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巡查,观察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向防汛领导小组汇报、处理。5.1.2风险监测防汛风险预警信息检测应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安排防汛值班人员负责,运行值班人员加强监视电源可靠情况,水工专责负责大坝监测。5.1.3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主要监视省、市政府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和上游水文局联系获取相关信息,和上游水电站联系获取上游电站水库调度方式,掌握来水情况和水情变化趋势。防汛值班员负责查看每天入库流量、出库流量、水库水位并上报应急管理办公室。5.2预警5.2.1预警发布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事故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事故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5.2.2预警行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要做好防洪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5.3预警结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溃坝,水淹厂房等事故发生后解除预警状态。6信息报告6.1报警6.1.1现场第一目击者需迅速判断该事件是否在个人能力处置范围内,如果利用现场应急资源及设备可以立即消除该危险,应立即行动以解除现场危险状况,避免因报警而延误紧急处置时间导致事件扩大,事后需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件经过。如判断现场严重程度超出个人能力处置范围,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本部门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电话报警。报警电话见附录A。6.1.2防汛应急指挥部接到启动预案的命令后,立即召集所属专业应急小组成员,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待命或处理。6.2报警时须报告以下内容:6.2.1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6.2.2事故性质、发生时间地点、事件规模、目前状况。6.2.3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6.2.4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成效。6.3报告信息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问清重要信息和情况,根据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的意见迅速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同时每小时向汉江集团技术部,竹山县防汛办公室,以及十堰市防汛办公室报告水情。7应急响应7.1先期处置7.1.1事态严重危及电厂人身及设备安全时,运行值班人员可以不待预案启动命令立即进行处置,通知人员撤离,控制事态蔓延。7.1.2事态暂时未危及电厂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以防止事态扩大。7.1.3运行值班人员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向防汛应急指挥部汇报。7.2现场处置7.2.1洪水超标7.2.1.1在水库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抢险队伍全力投入到防洪抢险工作中,24小时值班。7.2.1.2迅速与当地政府防汛机构联系,争取地方政府组织支持,全力抢险。7.2.1.3迅速和水库调度联系,根据调度提门泄洪,并通知下游小漩水电站、黄龙滩电厂。7.2.2工程险情7.2.2.1立即组织人员对对险情部位进行监测,测量其漏水量。7.2.2.2立即组织力量对险情部位进行水下处理。7.2.2.3若威胁到大坝安全时,应立即与水库调度联系提门泄洪。7.2.3自然灾害7.2.3.1发生超设防地震时,立即通知前后方值班人员,立即撤出安全地段。7.2.3.2立即邀请有关地震专家在坝址附近布点监测,定时发布地震警报并做好地震预报。7.2.3.3若地震对大坝损坏较严重时,立即与水库调度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在最短时间内泄洪至安全水位,以至于不对下游居民造成威胁。7.2.3.4立即组织人员对坝顶进行沉陷和位移观测,及时分析观测资料,大坝运行情况。7.2.3.5当流域出现大体积漂移物时,如果上游水位较低时,立即在进水口上游面推放竹排,可减缓漂移物对挡水建筑物的冲击。然后立即组织清理漂移物。7.2.3.6当接到上游电站发生跨坝事故时,要及时分析有可能形成的洪水,以便做好各种应急措施,具体执行按“超标洪水应急措施”开展相应工作。8应急保障8.1应急队伍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救援抢先的义务。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加强防汛应急人员技术培训,确保防汛抢险需要。8.2应急物资与装备后勤保障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贮备一定防汛物资,包括土料、砂、块石、木料、草袋、铅丝、油料、照明电源、帐篷、快艇、救生设备、运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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