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人事合同来源:法大大甲方(用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住址: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一)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起至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在本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要求乙方变更工作地点至市外,甲乙双方需协商一致对工作地点予以变更。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告知对方。2、乙方工作内容是在岗位从事工作(工种)。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升降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按照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调整其工资待遇。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乙方享受以下节假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假天,假天,假天,假天第四条劳动报酬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如果工作地点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条约定的标准工时工资,乙方的标准工时工资上调至工作地当年度的最低工资数额。(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2)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3)其他形式:。3、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第五条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为: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乙方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甲方应当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提出建议或批评。3、甲方应为乙方建立安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1.甲方派乙方在本市内甲方关联企业执行同类工作任务或职责不视为违约和合同变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单位变更合同主体。2.甲方如未向乙方公示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有权要求查阅和公示。.其它违约情形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1.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因乙方违反此保证导致甲方被其他主体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违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及职责或乙方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均属于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绩效考评不利、降薪或调换工作岗位、除名、赔偿等后果和责任。3.如乙方不遵守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承担相应责任。4.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须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未结算之工资或奖金中抵扣。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若甲乙双方就培训费用、保密或者竞业限制等事项另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或签订了协议,双方应履行该违约金条款或协议。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该按照服务期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地点: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