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贺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方案根据《2011年贺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我市在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中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为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考查对象凡参加2011年我市中考的所有考生均应报名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考查结果分A、B、C、D四个等次,考查结果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今年录取普通高中新生的参考。实验操作考查等次为C等次(含C)以上才能被自治区普通高中一级学校以上等级的学校录取。三、考查内容和方法(一)考查内容:严格控制在现行初中物理、化学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探究)实验范围之内,立足于对学生能力的考查,体现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二)命题:在现行初中物理、化学两科教材中各拟出8个实验作为实验操作考查课题。(三)实验操作考查课题和考查办法21.考查课题物理部分:(1)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2)探究水的沸腾(3)探究串联电路中各点间的电压有什么关系(4)探究电阻上的电流跟电压的关系(5)研究电磁铁(6)测量固体和液体的密度(7)探究杠杆的平衡(8)探究浮力的大小等于什么化学部分:(1)氧气的制取和性质(2)制取二氧化碳的研究(3)验证质量守恒定律(4)金属活动性顺序的探究(5)酸的化学性质(6)碱的化学性质(7)中和反应(8)粗盐提纯2.考查办法:各学校对已确定考查用的实验操作考查课题,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拟定出每个实验学生应掌握的知识点及考查的评定标准。考生应分别参加物理、化学两科实验操作考查并按照规定要求独立完成实验(含填写实验报告单),监考员当场评定考生的实验操作考查结果。3(四)考点设置: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按学校设置考点。各考点的考场选定、具体考查时间安排等,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县(去)教育局确认,并由学校提前向考生公布。一些考生较少、装备条件较差的企事业办、民办、乡(镇)学校必须向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附近已设考点的学校参加实验操作考查。(五)考场组织1.场地:考点学校设物理、化学实验室各1间作考场用,每间实验室设4列,每列7座,共28座:1至7座为第一实验,8至14座为第二实验,15到21座为第三实验,22至28座为第四实验。考查室内每列第一桌分别放上第一实验、第二实验、第三实验、第四实验标示牌子,每一桌左上角分别贴上1至28的座位号。2.器材:按考查课题,每个考场满足一人一组实验。每场考查前工作人员应准备好考查用的仪器、药品和材料。3.考前准备:(1)考查前准备考生花名册一份。(2)考场准备(主要是实验员准备实验)。理、化实验员根据每场次确定的实验课题准备好实验用的器材及药品。(3)备签。组签时,监考老师从确定的理、化实验课题中各选择4个实验和本场次考生人数混合组签;准备签时要保证签的数量、各签对应的实验课题与考场的布置相符。(4)考前抽签。考前半小时考务人员召集考生抽签,考生抽签后(抽到哪个实验课题就考哪个实验),进入相应学科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考查。每个实验操作时间规定为30分钟,每位学生按规定独立完成所抽到的实验4(含填写实验报告单)。4.考查期间,每段(上午或下午)时间安排两轮(两批学生)考查,中间间隔一节课的时间,给实验室管理员整理和准备仪器(含仪器的清洗、调试、药品的补充、准备等),为下一轮考查作准备。5.考查时间的安排应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课程安排上做适当调整。(六)考查结果评定:考查结果分A、B、C、D四个等次,其中能按实验计划独立完成实验,实验操作规范,实验结果正确的为A等;能按实验计划独立完成实验,实验操作基本规范,实验结果基本正确的为B等;能按实验计划基本完成实验(或在教师提示下完成实验),实验操作基本规范,实验结果基本正确的为C等;不能按实验计划完成实验,实验操作不规范,实验结果错误的为D等。(七)监考员当场评定考生实验操作考查结果。学校负责统计考生的考查成绩统一上报县(区)教育局并录入电脑,各县(区)教育局于6月1日前将本辖区考生的考查成绩上报市招生考试院。为保证公平、公正,除严格认真在学科教师、实验教师和实验员中挑选监考人员外,对监考人员应进行培训,掌握统一评定标准,统一尺度。四、考查时间及补考考查时间定在5月4日至20日进行。各考点的考场选定、具体考查时间安排等,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县(区)教育局确认,并由学校提前向考生公布。已报名的学生,因伤、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集中考查者,由考生本人申请,可参加一次补考。5月27日前各考点学校将本校中考实验操作考查学生成绩表(附件2)报县(区)教育局并录入电脑,各县(区)5教育局汇总后于6月1日前上报市招生考试院。五、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职责(一)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对本辖区学校的实验操作考查考务组织及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市教学设备供应站负责对全市各考点学校实验器材准备的检查及实验操作考查巡视、抽查工作。(二)学校要把实施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设立考点的学校要填写《贺州市2011年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学校考查安排表》(见附表1)并于4月22日前报县(区)教育局电教仪器站,各县(区)汇总后于4月27日前上报市教学设备供应站备案。各学校要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无法设立考点的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考点学校做好本校考生参加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的组织工作。(三)设立考点的学校考前要做好所需仪器、材料、药品的配置及其损耗补充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工作顺利进行。(四)市(县)中考招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的领导,进行督考检(抽)查。市教学设备供应站、县(区)电教仪器站要加强检查指导,并对所属学校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各县(区)电教仪器站于考查结束后(6月27日前)将本县(区)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教学设备供应站,市教学设备供应站汇总后形成考查情况分析报告报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五)监考员由学校挑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熟悉业务、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理、化、生教师担任。六、抽查(一)在各学校安排的考查期间,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6县(区)考点学校进行抽检核查,审核各考点中考考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二)市级分别抽查各县(区)30%左右的学校。根据各县(区)初中学校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的时间安排,随机选取学校进行抽查。市级抽查组到达被抽查学校后,市级监考员与该校的监考员共同进入物理或化学实验室监考学生进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三)市级监考员与被抽查学校的监考员共同对当轮参加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的考生进行综合评分,审定被抽查学校学生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被抽查学校被抽查考生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不合格的人数超过被抽查考生数的40%时,取消该校本次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由各县(区)负责重新组织该校进行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七、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理(一)为保证实验操作考查工作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及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实验操作考查程序及要求,实验管理员对将要使用的仪器、药品、实验室电源等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实验操作考查安全顺利进行。(二)各考点要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考查信息报告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在实验操作考查期间各考点主考要在岗值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及时、有效处理,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八、罚则(一)对在执行本方案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对不认真实施实验操作考查工作,有敷衍失职行为的教师和学校,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7附件1贺州市2011年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学校考查安排表县(区、管理区)学校(盖章)2011年月日本学校参加中考学生数本校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时间安排实验室安排情况物理实验室每轮考查安排考生人数总计需安排考查轮数化学实验室每轮考查安排考生人数总计需安排考查轮数拟安排考查的物理实验操作课题①②③④拟安排考查的化学实验操作课题①②③④学校领导校长(主考)分管领导(副主考)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监考员物理化学实验仪器(器材)准备情况物理仪器(器材)耗品(药品)化学仪器(器材)耗品(药品)备注注:此表各学校于4月22日前上报县(区)电教仪器站8附件2贺州市2011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成绩表县(区):学校:(盖章)年月日报考号姓名性别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备注说明:1.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分A、B、C、D四个等次2.5月27日前各学校将本校中考实验操作考查学生成绩表报县(区)电教仪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