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专家审定会课题汇报一、开题背景2006年8月18日,北京市建委建材处、科技处、施工安全处召开课题部署会议。会议指出:发展绿色建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工作,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是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绿色施工方针,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保证施工安全,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与自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政府、施工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北京市建委以奥运工程建设为契机,编制出台《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规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编写原则系统、科学,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1、内容要全面,要覆盖到施工活动全部过程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卫生等管理内容;2、管理指标要尽可能量化,以便于实施中进行考核;3、适当强条,对重要内容应做出强制性要求。三、课题计划第一阶段:数据采集分析及编写大纲的确定(2006年9-11月)第二阶段:编写组调研及初稿编写(2006年12月——2007年3月)第三阶段:编委会内审(2007年4-5月)第四阶段:专家初评和意见修订(2007年6-8月)第五阶段:报审阶段(2007年9-10月)组织调研及信息收集1、收集相关参考文献2、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现场调研3、现场临建节能数据现场监测主要参考文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估标准》DBJ/T01-101-200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共四项标准)DBJ01-83-200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共二项标准)DBJ01-72-2003《建设部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建设部《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建设部《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资源节约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技术规范167号公约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现场管理计划》重要协商与沟通1、2006年9月19日,市建委冯主任带队,建材处、科教处、法规处、施工处、技术中心等部门领导对《规程》编写提纲进行了审定;2、2006年11月24日,建委冯主任、祝处、刘处等领导审阅了《规程》初稿,进一步明确了编写原则,确定了编写框架;3、2007年5月10日、6月19日,冯主任亲自修订了《规程》二稿和三稿。4、2007年7月5日,冯主任和专家组对《规程》进行了初步评审,提出了修订意见。四、《规程》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资源节约5环境保护6职业健康与安全7考核与监督绿色施工基本架构一般规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健康与安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节地节能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节水扬尘污染控制废气排放控制环境影响控制水土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光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控制场地布置与临时设施建设作业条件与环境安全职业健康卫生防疫主要问题1、总则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建筑规模在5000平方米或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必须实施绿色施工管理。活动范畴: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3一般规定建设单位职责: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协调相邻区域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职责:承担绿色施工的监理责任/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职责:项目经理是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总承包工程,总、分包管理责任界定/绿色施工的交底、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的要求/统筹规划,一体化施工/发展、采用“四新”,推进“四化”进程。4资源节约节地4.1.1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4资源节约节能:4.2.4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4资源节约节水:4.3.1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4.3.3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报北京市建委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4资源节约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4.4.2资源再利用1、施工单位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识别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减少废料率。3、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5环境保护扬尘污染控制5.1.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料具堆放场地要平整夯实。5.1.2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5.1.3施工现场存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5.1.5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5.1.7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5.1.11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密闭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5环境保护废气排放控制5.2.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处理施工废弃物。5环境保护水土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光污染控制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5.6.1施工单位应积极推广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产生。工程结束后,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负责全部清除。环境影响控制6职业健康与安全场地布置和临时设施建设6.1.3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6职业健康与安全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6.2.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6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健康6.3.3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职业健康与安全卫生防疫6.4.3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所在章节主要内容备注4.4.1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54.2.4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4.3.1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4.3.3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报北京市建委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4.4.21、施工单位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识别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减少废料率。3、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5.1.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料具堆放场地要平整夯实。95.1.2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5.1.3施工现场存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5.1.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5.1.5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5.1.8施工现场混凝土量超过100m3以上的工程,应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干拌砂浆。5.1.11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密闭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5.2.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处理施工废弃物。5.6.1施工单位应积极推广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产生。工程结束后,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负责全部清除。56.1.3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6.2.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6.3.3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4.3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规程》强制性条文统计谢谢!恳请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