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方向选择信息中心杨名舟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启动4万亿元的救市计划和投资大单,并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地方政府迅速跟进,总投资计划已超过20万亿元。中央的十项措施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法,为扭转危机、提振中国经济铺平了道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之大法在稳在慎,在于理性。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构架面临一个大分化、大改组、大整合的震荡期,国际金融危机蕴含的机遇和海峡两岸修好的外部环境为我国提供了一个非常难得的崛起时机。一国的崛起,往往起于一个重大的机遇,成功于一个大的理念和贯彻始终的制胜战略。能源产业具有经济体量大、存量价值高、内部需求强健、对GDP拉动强的特点,发展能源是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环节。从长远看,能源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安全之所系,能源战略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一个大国没有自己的能源发展战略是不幸和悲哀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将能源作为执政的核心和经济结构的基轴,他在《无畏的希望》一书中说:“一个控制不了自己能源的国家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未来”,最近又推动“绿色能源计划”,将其作为摆脱经—2—济衰退、抢占新能源制高点、巩固美国霸主地位的战略途径。当前,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制定或调整自己的能源战略,我国能源发展正面临一系列挑战与机遇,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全球视野制定一个长远的、符合国情的、可操作的能源发展大战略。一、制定能源发展战略的基本思路(一)能源战略应具备长远的眼光,立足于当前与今后50年的发展,至少考虑到2050年在世界能源发展史上,一种新的能源占能源总供应量的比重由1%上升到50%,替换周期平均需100年。大规模能源系统的建设周期一般需要20-30年,新能源从开始研究到推广应用的周期则需要30-50年,因此制定能源战略必须有长期的观点,否则,短期的能源政策就会失去方向,导致长期发展的失误。从我国情况看,明确今后50年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才能清楚地认识到我国能源资源供求的矛盾与问题,从而做出高瞻远瞩、未雨绸缪的发展战略。我国工业已进入重化阶段,按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规律看,能耗迅速增长阶段似不可逾越。仅从一次能源的平衡看,根据中央两步走的奋斗目标和方略,有关能源专家测算,2050年我国能源需求约为54亿吨标准煤,而国内最多能提供41亿吨标准煤,缺口约10亿吨标准煤(约合14亿吨原煤或7亿吨原油),缺口是很大的。三、四十年后,发展中国家将有一大批国家在经济上崛起,—3—全世界的能源供应必将日益紧张。在科技发展没有重大突破前,全球能源供应紧张日益加剧的趋势是不会改变的。由于资源的短缺和分布不平衡,能源资源将进一步成为国家之间竞争与冲突的重要根源之一,国内外供求压力前所未有。同时,我们还面临严峻的环境气候压力。如果只考虑10年或30年,这些问题是不会充分显露的,可能导致能源政策急功近利,将有限的资源吃干榨尽,留下后患无法解决。战略是长远的重大的发展谋略和方向,规划和政策是近期5-10年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安排,战略是制定政策的基础。只有确定国家长远能源发展战略,始终不逾地贯彻战略目标和思想,才能以稳定连贯的能源政策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能源是产业拉动的最重要方面,这次国家对电力的总投资达5800亿元,必须以长远的战略眼光,从结构调整的高度来解决多年来制约发展的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资金要投向电力结构调整,投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投向关系民生的城乡配电网建设。(二)能源战略应符合基本国情渡过金融危机,关键是要明确基础、明确阶段、明确家底、明确现实,实事求是地认清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哪个阶段、生产力处在那个时期和水平,才能确定科学的战略方向。我国能源的基本现实是“缺油少气多煤”,东西部经济水平和资源布局不均衡。到2050—4—年,煤仍将是我国能源的主力,虽然煤在总能源中的比例可能会由现在的75%下降到60%左右,但总量仍会不断增加;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很难在总能源平衡中占有一定分量的比例,这与欧洲国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一些欧洲国家的总能耗已不再增长或增长很少,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是补充和逐步替代需增加部分的化石能源。而我国却处于总能耗急剧增长的重化工业时期,工业用能必须要靠大火电、大水电,可再生能源只能起辅助和补充作用,不可能替代原有的化石能源消耗。加之发展可再生能源成本高、价格高、不稳定、电网消化难,我国尚不掌握设备制造的核心技术,盲目大规模地发展可再生能源不符合我国国情。(三)能源战略应明确目标和措施确定战略目标不在说空话,说大话,喊口号,讲政绩,而要立足于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考虑怎么去做、怎么去实现。世界主要国家能源战略的制定和调整无不以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和子孙后代的福祉为主旨,美国封存本国的石油资源,日本从60年代即开始购买国外煤炭沉海建矿。中国30年的高速发展,是以资源与环境的破坏性透支为代价的,不能一味追求速度,盲目跟进,要防止以扩大内需为名,出现第二次环境资源破坏和气候压力。客观地看,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由于自然禀赋、人口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到2050年,“农耕社会”生产形态仍—5—将延续,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与产业结构的重构,完全不必追求人均装机1千瓦、总装机达13亿乃至15亿的规模和速度。电力是能源工业的核心,是扩大内需重要环节,关系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调整结构的全局。今后,是大规模加速发展核电、风电,还是发展大容量火电和水电,推进太阳能产业化、商业化的科研与应用?电网是一味朝全国特高压大电网方向发展,还是发展区域电网,注重安全稳定、质优价廉地输配电力?其战略思路和方向的选择乃重中之重,必须在系统把握全国及各区域经济未来50年的发展远景和趋势基础上,根据我国能源现实和布局进行郑重考量。从科技发展趋势来看,2020年到2050年将是从传统化石能源向新能源转换的关键时期和节点,我国要在能源发展战略中明确一个转型期,增加科技投入,加快结构调整,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的比重,确立逐步摆脱对火电和进口石油依赖的战略措施。基于以上三点,在当前世界经济危机形势下,我国能源发展的战略方向选择至关重要。二、我国能源发展战略方向选择的几个重要问题(一)下决心理顺能源管理体制,成立能源部,建立政监分立的现代管理体制国际金融危机再次告诉我们,不受监管的市场经济是注定行不通的,新自由主义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祸首,必须真正落实和完善监—6—管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监管两支手的作用,才能按市场规律合理配置资源。中国的经济体制正在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既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又不是纯粹的计划经济,由于对市场部分缺乏有效的监管和保护,同时对计划部分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导致权力资本和社会分配不公,既没有形成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活力与效益,也没有发挥计划经济调整社会公平与宏观调控的作用,社会矛盾集中凸现,改革阻力重重、徘徊不前。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归结在体制,渡过难关的关键在体制。理顺能源管理体制既是一项战略目标,也是实现战略目标的保障。市场经济规律强迫我们站在大能源的战略角度上来思考能源的发展和体制问题,能源平衡不仅在于二次能源(电)的整合,更重要的是一次、二次能源的大整合,空有强大的装机,电网落后无法发挥效益,一次能源供应不上就会发生混乱。推行职能有机统一、协调配合的大部门制和监管体制,是保证事业协调发展、资源优化配置、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只有组建一个全新的适应国家长远战略发展、改革和国家能源安全要求的现代化的能源管理体制,才能实现历史性大变革和大跨越,从根本上解决和理顺几十年来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政监不分、权责纠缠不清、分分合合、纷争不已的沉重的体制老账,为今后几十年发展奠定一个高效的现代化的体制框架和基础。—7—有关专家认为,没有大思路、没有大胸怀和大远见是不行的。如果不放弃李鸿章式的弥缝补罅、裱糊旧体制的方略,不理顺项目审批权、价格审批权等重大的权责关系,能源部成立没有意义;如果仍然按行政捏合方式组建,不转换用人机制,能源部是决没有希望的;如果不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思想,监管漂浮,还是行政强势,市场是建立不起来的;如果不建立一个相互联系、互为支撑、关系清晰、相互协调、反应灵活、应对裕如、监管有力的坚强的能源市场体系,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实行政监分开的能源管理体制,关键在于权责法定、职能清晰。能源行政管理的职能定位为:能源行政管理的职能定位为:能源行政管理的职能定位为:能源行政管理的职能定位为:制定能源战略、规划和政策,调控能源总量平衡,保障能源安全,调整能源结构,推行能源节约,进行国际能源合作,管理能源信息的统计发布及预测预警,支持能源科技进步。能源监管的职能定位为:能源监管的职能定位为:能源监管的职能定位为:能源监管的职能定位为: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维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实现有效监管,真正赋予监管机构市场准入权(项目审批权)和价格审批权等市场管制权限。(二)慎重处理制约核电大发展的几个重要问题核电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是能源战略的重点。当前我国除大规模水力发电外,核电成为唯一的低碳排放的基本发电方式。核电装机在我国比例偏低,从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应出发,核电肯定—8—要发展,但关键是怎么发展。必须制定科学的核电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建立控制风险的有效机制,统筹考虑整体能源布局,注重标准化建设和技术的引进吸收。近期,有关专家和媒体宣扬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将从2007年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的4000万千瓦提高到7000万千瓦,有关人士跟风预计当中国人口达到15亿的峰值时,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亿千瓦的规模。2009年我国新核准开工的核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840万千瓦,已接近我国正在运行的核电站总装机容量900万千瓦。在未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统筹考虑能源布局前,这样“宏大”的核电规模和“超快”的发展速度,着实叫人担忧。当前,核电发展决策应慎之又慎,对核电发展规划要进行严格审查,否则项目铺开无法收回。首先,核电发展的风险控制问题。首先,核电发展的风险控制问题。首先,核电发展的风险控制问题。首先,核电发展的风险控制问题。重点是建立控制这些风险的有效机制,完善兴建核电站的前置许可制度,全面评估安全和可靠性等问题,并给公众提供参与评估的机会。核电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和论证以下风险因素:安全和可靠性问题。虽然现有的技术条件已保证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几率非常小,但具有潜在的严重性风险,会造成大范围的影响后果,关系人类生存的大环境,必须考虑得十分慎密和周全。目前,我国的核电站大都建在人口密集地区,如果按2亿千瓦装机算,全国将有20个1000万千瓦左右的大型核电厂,几乎平均每个—9—省一个。这么密集的核电厂,安全如何保证?核废料处理问题。德、英等国至今都未解决好这一问题,目前的办法是将核废料放入地质核废料处理场,要求场内存储设施能够长期安全地保存核废料。所有核电站均应确保能够将核废料存放在符合要求的存储设施中,这是兴建核电站的重要必备条件。有关专家建议抓紧快中子增殖反应堆发电设备的研制和大规模的生产,快堆可使用压水堆的核废料,并增加60倍的使用能力。以我国拟建的4000万压水堆电厂的核废料计算,即可供24亿千瓦的发电能力,相当于增加72亿吨原煤,将大大缓解我国一次能源资源的不足。核燃料的长期稳定供应问题。2000年以来,国际铀价格飙升,随着各国对核电的重视,对铀的需求将会全球化。我国是贫铀国家,有关中科院院士指出目前国内掌握或可掌握的核燃料供应能力约为5000万千瓦,可用40年,国外进口约为1000万千瓦。虽然我国尚有部分可开采价值的贫铀资源,但开采得不偿失,建议核电发展要设上限。核燃料是要真正落实的,是要认真算帐的,决不能信口开河,特别是进口不能受制于人,一旦停产,损失无法计量。第二,沿海核电站与火电厂的厂址选择问题。第二,沿海核电站与火电厂的厂址选择问题。第二,沿海核电站与火电厂的厂址选择问题。第二,沿海核电站与火电厂的厂址选择问题。核电站厂址不能占火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