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分红险2假如你买保险,你会选择:A、有事赔钱,没事本金归保险公司B、有事赔钱,没事还本C、有事赔钱,没事还本,中途分红,享受保险公司经营成果3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4分红险起源……•起源:产生于1776年的英国公平保险社;•发展:分红险已被发达国家运用了200多年,是用来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5分红方式的起源……英式分红起源:•源于英国相互保险公司,秉承“投保人即股东”的理念,让投保人参与所有盈余的分配;•最初也是每年分红,以后逐渐演变为年度红利与终了红利。美式分红起源:•美国最早也采用英式分红;•因为政府对保险业的投资渠道的限制,不得再投资于收效较高的实业和股票,相当长的时期只能集中用于放贷;•形成:“利息收进来,红利派出去”的模式;•因此美式分红的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并受政府严格监管(不能高出银行利息太多)。6分红保险两大流派7现金分红具有长期收益,较难随时变现;收益率高。具有稳定收益、能够应对变现要求;收益率低。随时应对客户随时的领取需求,对资产变现有很大的压力。短期型资产配置为主的模式8增额分红追求长期收益短期配置,保证收益;牺牲收益。无短期变现压力,资产配置自由度高。长期型资产配置为主的模式910类型美式英式采用公司中寿、平安、太平洋、泰康、友邦等等各大保险公司新华、信诚及太平(半英半美式)红利类别年度红利年度红利+终了红利红利分配的计算基数现金价值保险金额领取方式1.现金领取或抵交保费;2.累积生息;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保额或折算现金价值英式与美式分红比较11一、保险犹豫期为天,天之后仍可自由退保,退还现金价值。所以,现金价值就是“随时随地,无须理由”就可领取的退保金。关于现金价值12二、现金价值的特性和规律张生,投保年交保费10000元,分20年交,2005年4月1日拿到保单并生效,4月11日他想退保,可不可以?能退多少?关于现金价值13关于现金价值三、为什么?14四、现金价值构成:1、扣除业务员佣金30%左右。2、扣除总公司、省公司、市公司经营成本,分别为10%、15%、25%。3、扣除《保险法》第94条、第95条、第96条、第97条所规定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关于现金价值15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情况3年5年8年12年15年各年度期望收益率……163年5年8年12年15年实际收益率各年度……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情况173年5年8年12年15年分红率各年度……18•结果:无论是保险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还是保监会必须提取“平滑准备金”的监管政策,都要求保险公司在各年度总盈余中留出足够的19最后:多年累积的未分配盈余全部归公司所有用途:填补利差损、股东收益30%分配给股东70%分配给客户作为终了红利美式英式30%归公司所有70%分配给客户201、获利清晰,易于计算(保额*当年度分红率)2、分红基数大,收益高(以保额为基数,总盈余的70%)股东(公司)与客户利益一致的分红方式总结:保额分红(英式分红)21关于现金分红•对消费者: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收益杯水车薪,现金红利领取没有意义•现金派发,没有积累,失去最大的升值空间•未来的保障仍然面临贬值,无法抵抗通胀22关于增加保额分红•对消费者:收益到期一次领取,真正享受投资的规模效益;•全程享受专家理财,充分规避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红利实现复利累计,实现收益和保障的双重最大化;满足不断增长的保障需求,无需体检,自动加保。23新华独有优势可分配盈余未分配盈余客户年度红利客户终了红利70%70%总盈余新华股东让利保监委要求分配30%30%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人有我优)(人无我有)24分红保险投资渠道•银行大额协议存款•金融债券•AA+以上级政府企业债券•国债•证券投资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资金运用形式25我们不能承诺每年分红率但我们能够承诺年年公平26问题:分红真实性与公平性怎么保证?27国家对分红产品的销售与运作实行严格的监管•中国保监会颁布如下法规:•(1)2000年2月18日《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26号)•(2)2000年12月6日《关于分红保险销售人员从业年限条件的通知》(保监发[2000]252号)•(3)2001年12月6日《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监会令第6号)•(4)2002年1月25日《关于做好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2]8号)•(5)2002年7月15日《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2]77号)28分红产品的监管:•一、所有分红保险产品和红利核算方法都需经过国家保监会审核批准。29二、每年3月1日前,寿险公司必须向国家保监委报送《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需经总会计师、总精算师签名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之后再经过国家保监督委认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签署意见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分红产品的监管:30三、每年5月1日前,向国家保监委递交《红利分配方案》,审核通过后于每年7月1日后向客户寄送具备法律效力的《分红业绩报告》。分红产品的监管:31四、因此,整个红利分配是严肃、严格、严谨和透明的、可靠的!分红产品的监管:32我虽不能够告诉以后未知的但可以请您参照以前已知的33343536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