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清单计价规范专题讲座宣讲:史帅力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一、清单发展概述二、13清单的变化及特点三、结束语主要内容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一、清单发展概述(一)概念(与08清单相同)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二)发展概述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已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变革:定额计价方式(政府定价为主导)2003清单计价(2001年加入世贸,欲与国际接轨)2008清单计价(对03清单的补充和完善)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划将于2013年4月1号开始实施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二、13清单的变化及特点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13清单的变化及特点(一)新清单的简介(二)新清单组成的变化(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四)新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大(五)新清单项目的变化(六)新清单可操作性增强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13清单变化及特点(一)新清单的简介原08清单的不足:原清单项目过于综合,导致后期变更、分包操作不变,不利于清单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原清单项目过于综合,导致部分项目风险转嫁给了施工方。清单的适用范围需要扩大,还有对于可计量措施的规范性上需要提高。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13清单变化及特点(一)新清单的简介新清单的精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争议的处理更加明确,可执行性更强。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13清单变化及特点(二)新清单组成的变化08清单:新清单:正文附录08清单规范计价规范9本计量规范新清单规范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增加了部分强制性规范和术语。细化了合同调整、工程计量、工程变更、中期支付、竣工结算等部分的条款。重点完善了合同各方的权、责、利的相关规定,指导性增强,更便于操作。13清单变化及特点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序号13清单计价规范08清单计价规范1总则总则2术语术语3一般规定3.1计价方式3.2计价风险4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4.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4.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4.3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4.4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4.5规费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4.6税金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规定5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5.1一般规定5.2编制与复核5.3投诉与处理(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序号13清单计价规范08清单计价规范6投标报价投标报价6.1一般规定6.2编制与复核7合同价款约定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7.1一般规定7.2约定内容8工程计量工程计量与价款的支付8.1一般规定8.2单价合同的计量8.3总价合同的计量9合同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10合同中期支付11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2竣工结算与支付竣工结算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计价争议处理14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15工程计价表格工程计价表格15.1附录A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新增的强制性规范:3.1.2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5.0.1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6.1.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思考:1、工程成本如何确定?2、强制此规范的用意?)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术语: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2.0.5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签订时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2.0.13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2.0.14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与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之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3.2计价风险3.2.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3.2.2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3.2.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思考:1、此处只对出现涨幅的情况做了说明,未对下跌的情况做出说明,可见其意在保护施工单位,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2、基准价该任何确定?)(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4.5规费4.5.1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工程排污费;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4工伤保险(思考:与08清单有何不同?)1、取消08清单中“工程定额测定费”。2、将08清单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改为“工伤保险”。(保险的范围发生了变化)(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5.3投诉与处理5.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的招标工程名称、具体事项及理由;3.相关请求和主张及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有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7合同价款约定7.1.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思考:我们公司以往有很多总价合同,经常发生扯皮现象,是否符合上面所说的总价合同的条件。)(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8工程计量8.2单价合同的计量详细阐述了单价合同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应用和注意事项、如何在计量周期中计量(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竣工结算等相关事宜。8.3总价合同的计量阐述了总价合同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应用和注意事项、如何在计量周期中计量(工程形象目标完成的工程量)以及竣工结算等相关事宜。(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9合同价款调整9.1一般规定9.1.1以下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物价变化;7.暂估价;8.计日工;9.现场签证;10.不可抗力;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2.误期赔偿;13.施工索赔;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此外,13清单对合同价款调整的具体时间做了详细规定。(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9.2法律法规变化9.2.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9.2.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第9.2.1条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不予调整合同价款。(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9.3工程变更9.3.1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本规范第9.6.2条的规定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注意:报价浮动率L的运用。)(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9.3.3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L——第9.3.1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9.3.4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利润补偿。(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9.6工程量偏差9.6.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条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2.当Q1<0.85Q0时,S=Q1×P1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三)新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化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增加(细化)的内容:9.7物价变化9.7.3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可调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按照本规范第9.7.1条规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变化超过10%,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该情况下,应按照价格系数调整法或价格差额调整法(具体方法见条文说明)计算调整的材料设备费和施工机械费。9.7.4执行本规范第9.7.3条规定时,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用于调整的价格或单价: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