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中心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精神,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加强学校的安全制度建设,根据中关工委〔2012〕3号和鄂关工通〔2012〕1号文件要求,市委政法委、市关工委、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决定在城区中小学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为此,特制订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宗旨通过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常识教育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树立中小学生守法观念、培养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全市中小学生整体法律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活动对象普法教育活动在城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分为小学、初中二个学段进行,创建零犯罪学校在城区各中学开展。三、活动时间及步骤安排活动时间安排: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活动步骤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至2013年8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创建专题会议,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城区中心学校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1、各学校召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专题会议,制定活动实施方案;2、各学校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部门联络制度,坚持季度调度,半年交流,年底总结。3、明确“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以及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细则和标准,配齐学校法制副校长,发展壮大法制队伍。4、广泛动员,召开会议,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中小学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学法、懂法、守法的典型人和事,推广先进经验,认真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1、要扎实推进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重点部署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2、按照具体的活动方案,集中暑假后两个月的时间,利用校会、班会、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宣讲、法律知识普及和体验教育系列活动,力争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以上。3、积极营造“创建”校园法制文化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全体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4、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多种形式地进行课堂法制教育。要积极与宣讲队联系,制定具体宣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充分发挥“五老”及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定期组织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5、开展专题读书活动。充分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组织开展读后感交流、征文等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学法、用法、守法。6、组织好法律常识的普及体验活动。利用“模拟法庭”、作文比赛、演讲比赛、漫画比赛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入脑入心。7、组织观看普法影视教材和影片。学校要充分利用多媒体设备,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观看普法教育专家讲座和宣传片,每月观看2-3次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社会与法》栏目,并定期组织开展观后感的写作和评比活动。8、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学校要在年底前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明年上半年,举行城区中小学法律知识竞赛,并对评出的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9、创建“零犯罪学校”。中学为首批创建“零犯罪学校”,各争创单位要对照创建“零犯罪学校”实施细则和评选标准,严格条件,逐项落实,确保创建率达到100%。(三)、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6月至7月为总结表彰阶段,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1、学校要严格按照实施你细则和评选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评估,完善档案资料,做好迎接市验收“创建”工作的准备。2、总结表彰。为检阅本次教育活动的成果,中心学校将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适时进行总结表彰。四、活动内容1、“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通过开辟校园普法教育主阵地,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宣讲、专题读书、观看普法影视教材、体验教育、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2、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在城区各初中广泛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健全校园安全组织网络、建立各类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完善校园治安安全防范措施、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检查督办等活动,使城区各初中达到“三无”标准,即无涉及学校师生员工的违法犯罪、无涉及校园的治安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安全事故。五、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城区中心学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何汉桥成员:李宗权冯坤杨高蔡登攀万义程小明各学校也要成立普法教育及“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本学校普法教育、“零犯罪学校”创建方案制定与推进实施,要把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工作摆到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六、活动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创建和谐社会,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健全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扎实有效推进该项活动的开展。1、坚持把“零犯罪学校”的创建工作列入学校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2、建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联校干警加入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拿出方案,推进实施;3、加强对活动开展过程的组织领导,对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确保活动健康开展。中心学校将按要求组织“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活动以及“零犯罪学校”的考评工作。(二)、广泛宣传,务求实效。要根据青少年特点,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宣传法律法规和“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条件的学校、社区(村),要设立法制宣传栏和法制一条街;学校要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三)、健全工作队伍。1、配齐、配强学校政教、共青团、安全、保安工作人员,提高素质,明确责任;2、聘请政法部门的同志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普法辅导员,帮助开展创建活动;3、动员和邀请一批关心下一代工作志愿者为创建活动的交通协理员、道德法制教育宣讲员、治安秩序管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为“零犯罪学校”创建贡献力量。(四)、开拓创新,形成特色。各学校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活动途径,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在开展常规教育的基础上,勇于创新,开展各具特色的普法教育活动。(五)、加强指导检查,有序推进。各学校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中心学校将就学校方案的制定、活动阶段内容的落实、活动效果等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六)、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各学校要有必要的投入,确保活动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附件:1、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活动实施细则2、关于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细则3、市青少年普法和思想道德教育宣讲团成员及宣讲课题表4、“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标准5、“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2013年9月2日附件1: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活动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中、省普法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全市法制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通过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努力形成一个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学生在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整合各种教育力量,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通过实践和理论研讨,积极探索在法制教育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发展。二、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摆上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乡镇、街道、学校也要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本学校普法教育方案制定和推进实施。三、活动内容(一)宣传发动1、市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等单位拟定全市活动实施方案,起草、下发相关文件;并于8月底举行全市启动仪式。各乡镇、市直单位、各中小学关工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栏,广泛宣传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师生皆知。同时,结合本单位、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举行一定形式的启动仪式,全面启动普法活动。(二)活动实施1、开辟校园普法宣传教育主阵地。发挥校园广播作用,开辟法制教育广播专栏,保证每周一次的播音,向学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在校园黑板报中开设“法制园地”,刊写相关的法制知识、警言、活动资料等,在校阅览室或图书馆内增加法律刊物。2、举行法制教育宣讲活动。市关工委联合有关部门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深入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学校要积极配合宣讲团开展好宣讲活动。3、开展专题读书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分小学版、初中版和高中版)。以之作为日常教学和开展活动的教本,引导和帮助学生学习掌握基础法律知识。4、组织观看普法影视教材。利用班队课、寒暑假假日学校组织学生观看《青少年普法教育专家讲座》DVD光盘和《代号12348》普法教育动画片等影视片,生动形象地开展法制教育。5、组织开展体验教育活动。一是举办“法律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二是召开普法教育主题班会;三是举行读书征文比赛活动;四是组织学生参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五是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或辩论赛等体验教育活动;六是办好法制教育宣传专栏和法制教育主题板报。6、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7、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一是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专题讲座。二是通过“家长开放日”、家长会等活动,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三是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力度。积极与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联系,联合采取专项整治行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8、加强教师普法教育水平。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将法制教育列入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内容,推进教师学法、用法工作,使学校在依法治校理念和意识、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师生权益保护、学校文化、校园面貌等方面都有更快更好的提升。(三)总结评比1、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学校关工委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完善档案资料。并于2014年5月底前将总结材料及图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市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比,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在此基础上推荐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参与上级评选表彰。四、工作要求1、要强化责任。市综治办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各学校要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议程,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工作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