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晋宁县委2015年“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方案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县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庆祝共青团成立93周年、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紧跟党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晋宁的实践中,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书记处对共青团工作的新要求、习近平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利用“五·四”青年节等重大契机,进一步汇聚全县共青团组织力量,大力弘扬新时期优秀青年精神,丰富我县团员青年精神文化生活,传递中国梦、凝聚青春正能量,在建设幸福美好新晋宁的伟大实践中创造出辉煌的青春业绩。二、活动时间2013年5月—6月三、活动主题凝聚青春力量服务晋宁发展四、活动内容(一)启动实施“法治晋宁·青年先行”三年行动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在依法治县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形式多样、青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遵法、懂法、守法,争当守法好青年。1.开展“法治晋宁·青年先行”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团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过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始终养成慎始、慎独、慎微的意识,结合依法治县的实施,组织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和部分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通过学习座谈、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活动,让团干部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懂法、遵法、守法,促进团干部健康成长;活动时间:5月上旬(详情见具体通知)牵头单位:团县委、县纪委宣教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2.“法治晋宁·青年先行”争当守法好青年成人教育主题团日活动。各中学团委要积极组织开展“法制晋宁·青年先行”主题团日活动,一是要以18岁成人仪式主题教育活动为依托,将年满18岁或已满18岁的学生面对国旗、《宪法》宣誓和18岁成人仪式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要以14岁集体生日为依托,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融入活动中;三是各学校团组织、少先队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守法好家庭”活动;四是要通过举办庄重的退队入团仪式,注重党、团、队组织意识的衔接,努力增强团员先进性意识。活动时间:4月27日—5月4日牵头单位:团县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团委责任单位:县属各中小学、职业中学3.“法治晋宁·青年先行”争当守法好公民主题团日活动。各乡(镇、街道)团(工)委要将“法制晋宁·青年先行”活动作为五四主题活动安排好、落实好,积极组织团干部学习《宪法》、村规民约等,组织团干部、团员代表面对国旗、《宪法》宣誓,引导农村团员青年遵法、守法,创业致富,争当守法好公民。活动时间:4月27日—5月4日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团(工)委4.“法治晋宁·青年先行”争当守法好干部主题团日活动。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要组织开展为青年送“法”活动,组织园区内企业团组织、单位团员青年开展争当守法好青年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宪法》、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机关团员青年、企业团员青年依法行政、守法经营意识,提高职业技能和履职能力,引导广大机关团员青年、企业团员青年,遵法、懂法、守法,争当守法好干部(青年)。活动时间:4月27日—5月4日牵头单位:团县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二)启动实施“绿色环保·青年争先”争当环保好青年三年计划。1.开展“共植青年林”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争取林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结合我县城乡园林绿化和生态晋宁建设,团县委、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争取各级党政部门支持,将“青年林”纳入乡(镇、街道)城乡园林绿化计划中,种植县级“青年林”1片和镇级“青年林”各1片,同时各村(社区)团组织要组织团员青年配合村(社区)开展城乡园林绿化活动、生态村、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打造农村青年环保示范路,力争实现镇镇一片青年林、村村一条青年路的目标。活动时间:4月——6月牵头单位:团县委、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2.开展“低碳环保·青年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工业园区团工委要组织开展绿色环保理念进园区主题活动,推动生态环保理念进园区、进企业;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要围绕绿色环保、低碳生活组织开展自行车骑行、爱绿护绿、保护滇池、保护野生动物等主题活动,引导青年投身到“三美晋宁”建设中;各学校团组织、少先队要通过板报、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再利用、绿色环保小手拉大手、争当环保小卫士等主题活动,营造校园绿色环保氛围,引导学生从小争当环保小卫士。活动时间:5月——6月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三)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争当模范好青年主题活动。1.开展“美在晋宁·青年先行”主题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擦亮公交站台、清理卫生死角、开展文明劝导等志愿者活动。活动时间:4月28日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2.开展“美丽晋宁·青年先行”主题活动。各级团组织要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在五四前后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团(工)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阳关助残行动等主题活动;县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单位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开展党团员进社区服务、到敬老院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活动,就地就近开展擦亮公交站台、清理卫生死角等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团组织要组织团员、入团积极分子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在学校周边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活动时间:5月——6月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四)开展“中国梦·正青春”主题活动。1.开展“中国梦·正青春”歌舞晚会。由团县委牵头,联合云南磷化集团公司团委,动员全县各级团组织积极参与,举办“中国梦·正青春”主题歌舞晚会,向全县人民展示晋宁青年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引导广大青年为幸福美丽新晋宁贡献力量;活动时间:6月下旬牵头单位:团县委、云南磷化集团公司团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2.开展“走出办公室(教室)、走向运动场(操场)”主题活动。一是组建首届县运会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培训,为首届县运会各项赛事提供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二是组织在暑假期间组织开展“无青春·不篮球”三人制青年篮球比赛,引导青年走出办公室、走向运动场,锻炼强健体魄。活动时间:6月下旬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业园区团工委、古滇管委会团支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五·四”期间既要有全县的统一行动,又要有各地的特色活动,全面活跃青年节日文化生活,形成上下联动的局面,努力掀起“五·四”活动的高潮。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设计载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二)活跃基层,注重实效。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抓落实,突显活动实效,将工作重心和资源向基层团组织倾斜。要避免单纯地追求形式热闹、就活动而活动“走过场”的倾向。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推进幸福美好新晋宁建设结合起来,力争使每一个团员青年都能在活动中受教育、有收获,得实惠。(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对纪念活动、青少年文化节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让更多的团员青年参与到活动当中,竭诚为青少年的需求服务。要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营造人人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切合本乡(镇、街道)团(工)委、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及时将每一个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版材料和图文形式及时上报团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