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峡景区商户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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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山西省通天峡景区商户管理制度通天峡景区商户管理制度景区服务宗旨:为树立景区形象,打造景区品牌,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和管理环境,最终使景区和商家成为一家人。景区服务目的:共同维护景区形象和消费者权益,让各商家能够放心经营,不断创新,实现景区和商家共赢的目的。特制定管理守则,望广大商家共同遵照执行景区服务承诺:1、维持景区经营秩序,保证景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2、维护商家合法利益,及时处理商家的意见和建议。3、急商家所急,帮商家所需,解商家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4、公正调解和解决商家之间的争议或纠纷。5、保持景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6、定期征询商家的意见,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7、对商家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一、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1、商家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景区管理,维护景区信誉。如有违反,本景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2、商家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办理证照,自觉缴纳相关费用。3、商家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景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4、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景区商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塑化超标、有毒有害产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以上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景区有权解除其合同。5、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6、严禁商家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7、为维护景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家的切身利益,景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公开透明。不得强买强卖、恶性竞争、欺行霸市、如有发现扰乱景区经营秩序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屡教不改达三次及以上者解除合同。8、为了保护广大商家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家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家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景区,景区作为公证人为商家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景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9、景区内各商家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家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景区除责令当事人赔理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分。10、商家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11、商家之间或商家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景区管委会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商家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商家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做到万无一失,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2、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插座,电源插座旁禁止堆放纸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3、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景区。4、各商家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筑,不得破坏建筑外貌,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5、各通道严禁堆放货物、纸箱等,保证景区各通道畅通无障碍。6、各商家及从业人员必须爱护景区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箱、灭火器等,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及防护措施,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杜绝火灾隐患。7、商铺内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ABC干粉灭火器)。8、各商家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景区有权要求商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处分。如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商家全部承担。9、商铺内除厨房外严禁使用明火,景区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10、木结构房屋严禁使用烤火炉。11、各商家每天离开商铺前确认已关好房门、水、电、气,一旦发生事故由商家自负。三、卫生管理规定1、商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商家自行负责。景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2、各商家要保持其铺位内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遵守景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景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清洁人员共同搞好景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3、各商家必须负责商铺门前面区域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4、商家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景区清洁部门配合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5、各商家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景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景区的卫生规定。6、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景区管理人员、景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7、商家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景区反映,有权要求景区清洁部门改正。8、各商家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景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景区将解除合同。四、装饰、装修管理规定1、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如不整改,处以罚款500元。2、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如不整改,处以罚款500元。3、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堆放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如不整改,处以罚款200元。4、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如不整改,处以罚款500元。5、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如不整改,处以罚款200元。6、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如不整改,处以罚款200元。7、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卖点广告)。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如不整改,处以罚款100元。8、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用不易燃烧的材料来制作,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9、倡导使用绿色、环保、节能、低耗材料进行装饰装修。10、各商家应不断提升商铺档次,使之与景区档次匹配。五、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1、景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顾客都应严格遵守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保持消防设施齐全、正常。3、电器不用时应及时关掉电源或拔掉插头;发现电源线破皮、接口脱线或电源板破裂等情况时应及时检修。4、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经营人员和顾客要沉着冷静,不要围观,听从景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从最近的出口离开事故现场。六、景区奖惩规定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200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1)、不按工商税务卫生部门要求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者。2)、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景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3)、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景区形象者。除景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4)、在景区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景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5)、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6)、违反景区有关规定,不服从景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7)、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景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家共愤的。8)、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9)、凡在景区内张贴有损景区和其他商家利益的标识,影响景区正常经营的。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的处理。1)、在景区内大声喧哗,追客叫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营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2)、在景区内乱扔垃圾,妨碍公共清洁卫生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予以书面警告,责令其打扫卫生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3)、未经允许或未按照要求张贴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4)、在景区内占道经营,越线摆卖,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将按景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注: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家,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景区将解除合同。商家收到景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金额,景区将向商家公布,此款项用于经营、服务态度好的商家进行年终评比的表彰与奖励。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奖励;1)、经常关心景区的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产生较好的效果的,奖励人民币100元。2)、自觉维护景区形象,积极协助景区管理人员维护景区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的经营行为的,奖励人民币100元。3)、见义勇为,敢于同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法行为作斗争,或主动向景区管理部揭发不法行为的,奖励人民币200元。4)、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收到顾客表扬,或为景区带来良好影响的,奖励人民币100元。5)、热情对待顾客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有关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答复的,奖励人民币50元。商家管理制度的解释与修订1、本景区要求商家都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本景区及广大商家、顾客的利益。2、各商家如对景区的管理及发展有什么意见、要求及建议的,欢迎向景区管理部提出。凡属合理要求、意见、建议,景区都将及时改正和采纳。3、《商家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景区有权限根据情况修订和变更有关内容并通知商家及员工。4、景区营运过程中,新定制和补充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本制度的补充。5、本公司保留修订权和最终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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