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工程名称:物流园回龙坝安置房1#地块工程编制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第2页/共6页本工程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监督登记编号2013-。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开展有序,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监督方案如下:1工程概况登记编号2012-152工程类别住宅工程名称物流园回龙坝安置房1#地块工程报监工程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建设单位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吴刚华设计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彬勘察单位重庆南江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姚望施工单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国洪监理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仁渝工程地址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主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申报造价1583.5万元基础型式独立基础及桩基申报面积123389m2高度/楼层34.95m/11层、52.8m/17层申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50010620140560101开工日期2011.1.102编制依据2.0.1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0.2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条文;2.0.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及重庆市现行建设工程标准和其他相关规定。2.0.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书。3监督组织3.0.1重庆市沙坪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重庆市沙坪坝区区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3.0.2本工程的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由我站李磊及黄扬2人组成的项目监督组具体实施。李磊同志为该工程的项目监督负责人(主监)。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含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的行政执法行为。具体内容如下:第3页/共6页4.0.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4.0.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4.0.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0.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4.0.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4.0.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4.0.7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5项目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5.1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执法。重点抽查以下内容:5.1.1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及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等重大设计修改文件重新报审情况;委托工程监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情况。5.1.2勘察、设计单位:设计文件签字签章,参加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出具质量合格文件等情况。5.1.3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按图施工,施工检(试)验,质量问题整改(处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收集整理,参加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签署、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情况。5.1.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监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取样和见证送检,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复查,监理资料收集整理,组织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估报告等情况。5.1.5质量检测单位:检测数据准确、结论正确,检测报告签字完整,不合格检测结果上报监督机构等情况。5.2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执法。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是指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全。房屋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是指屋面、外墙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的防渗漏功能,以及通水、通风和通电功能。市政基础设施主要使用功能是指道路和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的行车功能,市政管道的通水功能和水池的蓄水功能。5.2.1抽查工程实体质量时,重点抽查以下项目:(一)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幕墙、给排水管道、通风系统、电气接地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二)检(试)验及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控制资料。5.2.2实施的现场监督抽测项目:第4页/共6页1房屋建筑工程:承重构件用钢材、水泥等主要原材料质量;承重结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钢筋连接接头;主要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结构厚度。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重构件用钢材、水泥等主要原材料质量;道路工程的结构层强度桥梁、隧道、给水排水工程的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钢筋连接接头;主要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5.3工程竣工验收监督5.3.1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时,主要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并形成监督记录;重点对验收组的验收结果是否有明确的结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分别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6项目监督工作方式和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执法采取抽查方式。遵循差别化监督原则,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管理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采用抽查、抽测等方式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抽查按检查内容分成两类,一是对工程的抽查,通过巡视,随机确定受检工程的质量检查活动;二是对内容的抽查,在检查工程时,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抽测是指利用检测仪器、设备等工具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的检测或测量活动。6.0.1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到位监督。各责任主体方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它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编制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计划,并按规范要求自行组织验收;验收过程中,各责任主体方应按要求到场进行检查,并将验收情况书面报告监督组。6.0.2抽查工作的具体开展以巡视随机确定工程、内容随机抽样检查方式为主,由监督组结合实际(工程特点、进度、现场质量控制情况等多种因素)具体确定检查时间和频率,同时满足差别化监督要求,进行非定期抽查。本工程地基与基础、钢筋、砼、砌体等分项、分部工程抽查均不少于1次,在大面积施工前对门窗、栏杆、外保温、防水等进行样板检查(建议样板采用样板间、样板层的形式)。第5页/共6页6.0.3监督组按本方案规定的工作内容开展抽查工作,每次抽查时按工程进度等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加强质量行为内容的抽查,并记入监督记录。6.0.4监督组根据抽查情况,应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提出监督抽测要求,抽测安排和结论形成监督记录。本工程监督抽测钢筋原材料、钢筋连接接头、现浇板厚度、砼强度、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均不少于1次,其它抽测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6.0.5项目监督组实施监督检查时,对抽查、抽测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作出以下处理:口头责令整改,书面整改通知,局部停工,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停工。属于不良行为的按规定处理,需要提出处罚建议的按程序报告监督机构。6.0.6监督组将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的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监督机构。7质量监督档案和监督报告7.0.1工程参建各方应及时提交监督机构所需的各项档案资料,监督组认真检查并汇总工程质量监督档案资料。7.0.2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监督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工程质量监督档案资料。8其它8.0.1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参建各方应遵行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标准的要求。监督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年月日送达单位签收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第6页/共6页勘察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签字)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