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应当知道的私募基金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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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基础知识一、基金的定义及专业名词解释:1、基金的定义:基金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例如,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房地产基金,矿业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等。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假设您有一笔钱想投资债券、股票、房地产开发、矿业并购等这类证券进行增值,但自己又一无精力二无专业知识,而且你钱也不算多,就想到与其他10个人合伙出资(LP),雇一个投资高手,操作大家合出的资产进行投资增值(GP)。但这里面,如果10多个投资人都与投资高手随时交涉,那时还不乱套,于是就推举其中一个最懂行的牵头办这事。定期从大伙合出的资产中按一定比例提成给他,由他代为付给投资高手劳务费报酬,当然,他自己牵头出力张罗大大小小的事,包括挨家跑腿,有关风险的事向高手随时提醒着点,定期向大伙公布投资盈亏情况等等,不可白忙,提成中的钱也有他的劳务费。上面这些事就叫作合伙投资。将这种合伙投资的模式放大100倍、1000倍,就是基金。这种民间私下合伙投资的活动如果在出资人间建立了完备的契约合同,就是私募基金。如果这种合伙投资的活动经过国家证券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允许这项活动的牵头操作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吸收投资者加入合伙出资,这就是发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现在常见的基金。2、基金的专业名词解释:基金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在某一时点上,基金资产总市值扣除负债后的余额,代表持有人的权益。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即每一基金单位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总资产-总负债)/基金单位总数其中,总资产指基金拥有的所有资产,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和其他有价证券等;总负债指基金运作及融资时所形成的负债,包括应付给他人的各项费用、应付资金利息等;基金单位总数是指当时发行在外的基金单位的总量。累计单位净值=单位净值+基金成立后累计单位派息金额。LP与GP: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一般采取有限合伙公司制。合伙式基金包括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和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前者(LP)类似于公司股东,以其所投资的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其收益为公司的利润分成;后者(GP)是专业的基金管理人,作为法人代表负责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日常经营管理,收益为管理费和利润分成,利润分成为公司利润的20%。私募基金按投资行业划分,可分为商业银行业务和风险投资业务。VC与PE:VC是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ist它以一定的方式吸收机构和个人的资金,投向于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的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基金无需风险企业的资产抵押担保,手续相对简单。它的经营方针是在高风险中追求高收益。风险投资基金多以股份的形式参与投资,其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所投资的企业尽快成熟,取得上市资格,从而使资本增值。一旦公司股票上市后,风险投资基金就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股权而收回资金,继续投向其它风险企业。对于风险企业而言,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融资不仅没有债务负担,还可以得到专家的建议,扩大广告效应,加速上市进程。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通过专家管理和组合投资,降低了由于投资周期长而带来的行业风险,使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和高收益得到有效的平衡,从而为产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稳定的资金供给。此外,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也可以从基金较高的规模经济效益与成功的投资运作中获取丰厚的投资回报。Private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如后面将要说到的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如Mezzanin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多指后者,以与VC区别。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而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并购基金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夹层资本,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权投资(如债券和贷款)和股本投资之间的一种投资资本形式。对于公司和股票推荐人而言,夹层投资通常提供形式非常灵活的较长期融资,这种融资的稀释程度要小于股市,并能根据特殊需求作出调整。而夹层融资的付款事宜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确定。夹层资本一般偏向于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之类的金融工具。二、基金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产业投资型基金,并购基金等。三、私募基金(PrivatelyOfferedFund):(一)、私募基金概述中国当前没有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设立的法律,对私募基金亦没有法律层面定义,根据其文义及地方规则相关规定,我们理解其构成要件如下:“私募”: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募集及一般不得向超过二百人募集,否则可能构成非法集资或者擅自发行股票。“股权投资”:一般以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为主,个别地方性规则亦允许基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投资应承担投资风险,基金承诺保底收益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基金”:资金的聚合,合伙人出资以现金出资为主。私募基金发展的商业动力:管理人与资金提供方禀赋差异和因此导致的分工,以及相应形成的灵活之利益分配机制(收益分成机制)。(二)、私募基金中国的操作实践尽管中国当前没有规范私募基金的法律,但对照上述“私募基金”的三个要件,业界实务操作中已有私募基金的实践,主要形式为:创业投资企业型基金:《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产业基金: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特别许可设立。信托计划型基金:《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等。股权投资企业型基金:区别于前三种模式的市场操作,没有统一对应规则规范。(三)、私募基金的监管尽管中国当前没有规范私募基金设立的法律,但实务中存在对私募基金设立及运营的监管,主要为“法律载体”的监管、“边界”监管、行业监管和地方监管:“法律载体”监管指私募基金采用何种法律载体应符合与该法律载体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应符合合伙企业设立及运行法律规定,创业投资企业设立应符合创投企业及国家发改委相关监管规定。“边界”监管即私募基金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其他法律规定,不得从事非法集资、擅自发行公司股票等非法行为,即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边界”。行业监管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监管下特定金融企业从事私募基金活动的监管。地方监管主要指北京、天津、上海、深圳为代表的地方政府为鼓励和吸引私募基金而制定一系列地方性规则相关的监管。法律载体主要法律依据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非法人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等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合伙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五)、私募基金的监管——地方监管各地为吸引私募基金和建设地域性金融中心,相继出台规范私募基金地方政策,以如下城市为代表:城市主要地方规则北京《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等天津《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等上海《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等深圳《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六)、私募基金设立要点——法律载体的选择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优势:监管相对宽松:登记即可设立,无需特别审批;出资方式灵活:有利于实现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可以分期出资;设立程序简便:无需进行验资等手续;运作方式灵活:相同出资不同权(合伙人约定管理、分红、责任承担);分配机制灵活:可以对收益分配顺序在合伙人之间做特别安排;激励机制有效:可以约定管理人的超额收益;税收政策优势:不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退出方式多样:IPO、管理层回购、项目及资产出售。(七)、私募基金设立要点——注册地选择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重庆、苏州等地已经出台了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目前主要集中在天津、上海、北京、深圳。有限合伙型房地产PE融资正在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这一方面是因为房地产PE本身具备独特的融资优势,另一方面更是借助于各种政策交汇催生出的有利时机。(八)、私募基金设立要点——参与方(资金提供方)大型专业机构投资者-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自有资金(透过境外子公司)、募集资金;信托公司-自有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如政府投资平台公司;证券公司;境外资本;民营资本;拥有金融资产且具备投资需求的其他主体四、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一)募集对象不同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包括机构与个人在内的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其门槛一般都较高,中小投资者很难参与私募基金的投资。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公众,没有特定要求,其门槛一般也较低,适合公众投资者参与。(二)募集方式不同私募基金募集资金的方式是非公开方式,只以口碑相传。而公募基金的募集资金方式是公开方式,可以利用一切媒体发布广告,可以在一级及二级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甚至交易。(三)决策机制不同私募基金的组织机构很简单,只包括两种角色:GP与LP。而且私募基金往往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也没有股东大会。这就避免了机构臃肿,提高了投资决策的管理效率,因而具有极高的灵活性。(四)薪酬机制不同私募基金的薪酬机制是灵活多样的,基本上是由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自行商定的,无须他人批准。通常是与投资业绩挂钩的,投资收益越高,基金管理人的薪酬也就越高,便于吸引优秀基金经理与管理人才的加盟。而公募基金的薪酬机制是固定呆板的,与投资业绩不挂钩,因此不能很好地吸引优秀投资与管理人才的加盟。(五)监管机制不同1.发起设立环节的监管不同并非所有的私募基金都不需要审批,至少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会涉及审批:涉及外资战略投资或并购的,需要商务部和(或)证监会的审批;涉及某些特殊行业的,如入股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尽管是私募股权投资,也需要事先分别获得保监会、证监会的批准。2.税收环节的监管不同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私募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3.违规的监管不同中国的公募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4.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出于监管的需要,一般说来,证券监管当局对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投资方式、是否使用财务杠杆、投资收益、管理人变动、所持证券数量等信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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