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易局内部管理制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张家港市贸易局内部管理制度1.张家港市贸易局党委会议制度2.张家港市贸易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3.张家港市贸易局办公会议制度4.张家港市贸易局党委重大决策民主议事制度5.张家港市贸易局执法用车使用规定6.张家港市贸易局档案管理制度7.张家港市贸易局保密工作制度8.张家港市贸易局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规定9.张家港市贸易局机关首问负责制10.张家市贸易局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及责任追究制度11.张家港市贸易局效能建设日常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度12.张家港市贸易局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13.张家港市贸易局财务工作制度14.张家港市贸易局信访工作制度15.张家港市贸易局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规定张家港市贸易局党委会议制度一、局党委会议是局党委书记、委员集体办公、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一种会议形式。二、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根据讨论内容,可分别吸收非党委成员副局长或科长参加。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书记或由局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三、局党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局党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四、局党委会议的主要内容是:⑴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和决议、决定等,研究贯彻实施意见;⑵讨论决定局党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⑶讨论通过向上级党委汇报的工作报告,以及向上级党委请示的重要事项;⑷讨论通过由局党委制定和发布的规章;⑸讨论决定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措施;⑹讨论决定各科室、基层企业请示解决或须由局党委批准的重要事项,各科室凡需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认真做好向党委会议汇报的准备;⑺讨论人事任免;⑻讨论决定局管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处分意见。五、局党委会议议题、议程由局党委书记或委托党委副书记确定。六、局党委会议或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和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局党委办公室应记录整理成书面材料(根据内容,应使用相关专用记录本),并抓好有关事项的落实、催办和督办。会议结束后,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名。七、局党委会议或扩大会议可采取听取报告、现场考察、重大问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局党委会议或扩大会议次数和日期由局领导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张家港市贸易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分管局长主持召开,副局长参加;必要时可安排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二、主要议事范围是:研究和决定日常工作的有关问题;酝酿需要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局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交流或通报日常工作情况;协调分管之间的工作。三、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四、局办公室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的召集和记录,对形成的决定抓好督办。五、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张家港市贸易局办公会议制度一、局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主持召开,副局长、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二、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和决议、决定等;2、传达贯彻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重要工作部署、决定和规章;3、讨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听取工作汇报;4、通报情况,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协调、布置。三、局办公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四、局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五、本制度自2005年5月12日起实施。张家港市贸易局党委重大决策民主议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委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议事行为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为依据。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三条:集体领导原则。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党委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党维护党委领导集体的权威。第四条:平等原则。党委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党委会上,每个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第五条: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党委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第六条:分工负责原则。党委作出的决定,党委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工作责任。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七条: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政府的决定、决议、指示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第八条:事关本系统全局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财务、重大投资项目等事项。第九条: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职能的确定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第十条:干部管理权限内的干部选拔任用、调配、考核和奖惩、教育管理等事项。第十一条: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第十二条: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第十三条:其它需要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第四章议事方法第十四条:确定议题。由书记、副书记先对讨论的议题进行酝酿,由书记确定议题。党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通知到各位党委成员,会议有关材料应同时送达。第十五条:充分讨论。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会议由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坚持一事一议,每位成员应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第十六条:作出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多数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遇重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应进行表决外,一般应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第五章决策程序第十七条:调查研究。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按职责范围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有关具体情况。第十八条:制定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一般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第十九条: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就相关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第六章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党委会作出决定后,党委各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如在实施过程中需对决定作调整或变更,除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调整或变更,事后向党委汇报以外,一般必须经党委会复议通过后方可调整或变更。第二十一条:书记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要及时检查、摧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党委成员对各自贯彻落实党委决议的情况,应及时如实地向书记汇报。第二十二条:严肃保密纪律,增强保密观念,杜绝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注意作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第七章监督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执行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党委年度工作总结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二十四条:对党委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照党纪予以处理。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不良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2003年6月18日起施行。张家港市贸易局执法用车使用规定根据全市机关用车制度改革的规定,我局保留苏EG2168执法车一辆。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能,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本着方便、安全、节约的原则,制订本规定。一、车辆管理1.车辆由局办公室扎口管理。2.办公室严格执行用车规定,把好用车、派车关,建立健全有关车辆使用台帐。3.车辆定人定责维护保养,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4.车辆停放有序,下班后和节假日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停放。确因执法、出差等活动需要,不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应向办公室报告,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停放在外,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5.专职驾驶人员除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各项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出车;(2)严禁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3)严禁酒后驾车;(4)按规定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6.按照张政发〔2005〕36号文件《关于调整市级机关驾驶人员安全行车补贴标准的规定》,专职驾驶人员实行安全行车奖,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7.执行车辆保养检查制度,对车辆保养工作,办公室每月抽查考核一次并予以登记,年终总评。二、车辆使用1.保障生猪屠宰执法用车需要。2.在保障执法用车的前提下,可由办公室派遣,用于以下几种特殊情况:(1)机关科室急需送达文件资料;(2)市级领导紧急召集有关工作人员;(3)购、取机关办公物资;(4)参加苏州市级以上条线工作会议(当日返回),报经局长批准;(5)个人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急需用车,报经局长批准。3.严禁用车参加市内一般会议及其他活动。4.遇有执法工作或其他紧急情况急需用车,而专职驾驶人员不在单位的情况,报经局长批准后,可由机关工作人员驾驶车辆。三、违反车辆使用规定的处理1.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和行政处罚。2.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扣除当月责任奖金。3.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或车辆损坏的,除应全额赔偿外(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余额),还要扣发季度责任奖金。四、驾驶人员事故责任赔偿1.公务用车(含经领导批准后的私人用车)期间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处理结束后,除不可预见的机械事故外,驾驶人员应负下列赔偿责任(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余额):(1)负全部责任的赔偿100%;(2)负主要责任的赔偿75%;(3)负同等责任的赔偿50%;(4)负次要责任的赔偿25%。最高赔偿金额为5000元,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2.驾驶人员因违章罚款,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五、本规定自2005年5月11日起执行。张家港市贸易局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本机关档案工作,全面提高机关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2.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是机关各项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机关工作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3.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机关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4.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各部门。二、档案管理体制1.机关档案应由一名领导直接分管,并列入领导议事日程。2.建立与本单位适应的档案机构,并形成科学的档案管理网络。3.配备适应本机关档案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档案人员4.档案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经过档案专业培训,能胜任本职工作。三、文书工作制度1.收发文登记制度(1)统一收拆:凡收到文、电、函件,一律由文书人员收拆。当日信件当日拆,做到不误时,不误点。(2)统一登记:凡各级来文以及由个人带回的(包括参加会议)文件和重要材料,均需交文书人员办理登记手续。(3)统一编号:凡本机关发文,均需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核稿,文书人员统一编号登记。未核稿、登记、签发不得直接交文书人员印发。2.文件办理、签发、传阅和借阅制度(1)来文批办:文、函件登记后,送领导阅批再根据阅批意见,分发办理。(2)文件传阅:凡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应及时传阅,各科室传阅后承办者在传阅栏内签名,然后直接退回文书人员,不得横传。(3)秘密以上文件:做到当天传阅完毕,直接退回文书。(4)文件借阅:因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有关人员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3.平时收集、归档制度(1)平时收集:文书人员对办理完毕、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做到按月度定期收集。对于一些临时性的大型活动,跨部门举办的会议、展览等,应指定专人随时收集应归档的文件。(2)严格检查:对收集来的各种文件材料,应逐件检查是否齐全完整;字迹、用纸是否符合要求;同一事由的文件是否办理完毕并集中在一起。(3)随办随归:对于定期收集来检查确定无误后,应按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在3HMIS档案管理软件系统的辅助下,由专职档案人员,对办毕文件进行整理,使收集来的文件系统化。整理过后,要配合专用的文件柜和文件夹(盒),将归档文件分门别类妥善管理起来。四、归档制度机关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定期移交给档案室集中保存,就形成了归档制度,其中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

1 / 2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