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2017年8月一、职务犯罪概述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三、职务犯罪的危害四、职务犯罪的预防一、职务犯罪概述一、职务犯罪概述职务犯罪的概念•在法律实务中,职务犯罪通常的理解是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尽职责、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职务犯罪的主体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职务犯罪的客观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一、职务犯罪概述职务犯罪的分类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权利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12个罪名,包括:1、贪污罪5、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挪用公款罪6、对单位行贿罪10、隐瞒境外财产罪3、受贿罪7、介绍贿赂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4、单位受贿罪8、单位行贿罪12、私分罚没财产罪在我国刑法中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1、滥用职权4、私放在押人员罪2、玩忽职守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3、枉法追诉裁判罪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7个,包括:1、非法拘禁罪4、暴力取证罪7、破坏选举罪2、非法搜查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3、刑讯逼供罪6、报复陷害罪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案例某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陈XX,兼任X工程指挥部、安置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市体育中心桥头公园建设过程中,通过在黄某某的花卉大棚拆迁补偿费用发放清册上虚报补偿项目,将多套取的征拆补偿金4.8万元据为己有。在兼任洛阳北路延长线拓展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主任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临聘人员违规搭建冷冻库,伪造了虚假的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金33.8万元。事发后即使陈XX主动交出所有补偿款,仍然以贪污罪处以五年有期徒刑。上述案例中陈XX都是利用职务便利,具体为:一个是虚报补偿项目套取补偿款,另一个是搭建建筑物并伪造工商登记套取补偿款。这两种行为方式已经构成贪污罪中“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案例分析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贪污罪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贪污罪上述案例中我们已经了解的“骗取”就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侵占单位财物。1贪污犯罪中常见其他的非法手段:侵吞指将暂由自己合法管理、支配、适用或者经手的财物据为己有;窃取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由本人合法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2关于贪污罪的既遂的认定:贪污罪中只要行为人实际取得了财物就是既遂,至于事后上交赃款则关系到量刑。上述案例中陈某积极退赃就会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3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贪污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扩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关与审查起诉机关都是检察院,即职务犯罪案件一般由基层检察院侦查、审查起诉,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贪污罪量刑标准2016年4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来详细的规定:1、贪污数额3万---20万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20万---300万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300万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案例Xx乡昭潭社区筹备工作组组长张小罗,在负责配合昭潭社区征拆工作期间,为文某某获得更多的补偿款,将外孙落户及女儿过继事由提供帮助,收受6万元;为甘某某户口不在本地的父亲可以分到人头补偿费提供帮助,收受3万元;为了使自己的厂房的的征拆中违规获取高额补偿款,向原华龙示范区征拆办副主任黄小志行贿五万元。此案例中,张小罗利用担任筹备工作组组长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收受财物,已经构成了刑法中受贿罪。张小罗为了谋取不当利益,给予黄小志5万元,已经构成刑法中的行贿罪。案例分析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受贿罪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受贿罪受贿罪中“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比如审批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比如某公安局领导干预其下属派出所警员处理亲戚的刑事案件)。1“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他人谋取的利益不论是否正当,只要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了财物就构成受贿罪。2关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认定:财物包括金钱、物品以及财产性利益,比如干股、明显不合理的投资收益等。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3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斡旋受贿罪常一般有三个主体:请托人、受请托人、具体做事的人。常见的行为方式为:受请托人利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同事关系,利用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牵头搭线让其他公务人员为请托人办事。斡旋受贿罪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一般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比如为了掩盖犯罪事实,某公务人员向司法人员行贿要求不再审查自己。行贿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行贿罪立案标准1、行贿数额三万以上的,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行贿数额一万以上不到三万,但是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仍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2、行贿数额一百万以上不满五百万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行贿数额五百万以上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其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行贿罪量刑标准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案例XX村发生了泥石流灾害,造成村庄被毁,该村原支书沈某某、主任汪某某,授意会计骆某某两次将村账户中的救灾救济款200万元,以用于安置区建设的名义借给某建筑公司公司用于公司运营,将约定的利息共44.8万元进行私分。本案例中,沈、汪二人利用管理救灾救济款的职务便利,挪用特定公款借给公司使用,数额巨大,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挪用公款罪”。案例分析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罪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国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三种情形: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比如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1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2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1、三万元以上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具有以下情节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3、三百万元以上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1、数额在五万以上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具有以下情节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3、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二、职务犯罪分类介绍案例2004年2月至2013年8月,颜某某、刘某某、张某某在先后担任某县农村办公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规定,在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中,不正确的履行职责,采取虚报价格或者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放在单位账外保管、使用。其中颜某某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68.8万元,刘某某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20万元,张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