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乡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责任书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一、目标任务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二、工作职责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三、责任追究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中若因本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四、奖惩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红崖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大河乡红崖村: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一、目标任务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二、工作职责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三、责任追究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四、奖惩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龙泉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大河乡龙泉村: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一、目标任务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二、工作职责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三、责任追究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四、奖惩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麻黄沟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大河乡麻黄沟村: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一、目标任务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二、工作职责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三、责任追究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四、奖惩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大河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大河乡大河村: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一、目标任务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二、工作职责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三、责任追究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四、奖惩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开元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3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1人。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大河乡开元村: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一、目标任务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二、工作职责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三、责任追究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四、奖惩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