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理论与方法-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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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理论与方法1基本概念1.1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共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地质灾害在成因上具备自然演化和人为诱发的双重性,它既是自然灾害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属于人为灾害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安居的重要因素,同时又具有自然、社会和资源的三重属性。1.2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在地形地貌、岩土结构性质、区域地壳活动性、气候条件和人类活动等因素作用下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可借用的概念是地质灾害多发区或敏感区。市县区域或1:25万精度以下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细分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敏感区,共具体布置地质灾害减轻措施使用;国家和省区域或1:50万精度以上划分地质灾害多发区,供宏观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使用。1.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域或地段。可借用的概念是地质灾害危害区或地质灾害风险区。1.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为2四个等级:(1)特大级: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2)大级: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3)较大级:威胁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4)小级:威胁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1.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建设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地区对拟建工程区、在建工程区或正在运行的工程区有针对性地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和可能的危害程度评估,评价建设用地的地质适宜性,提出防治措施。它是为保证工程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运营安全而超前进行的一种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主要适用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阶段,是有效预防、减轻乃至避免地质灾害对工程设施及其运行环境的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的一种前期宏观性质的工作。这个阶段的工作报告是工程规划或工程建设用地审批的必备材料,是作为是否批准用地决策的依据之一。这项工作可以为专门的地质灾害勘查防治指明方向,但不能代替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或工程运营安全而进行的工程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勘查工作。1.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有效期(地质环境是变化的)1.7评估成果应用的监管问题(与评估工作同样重要)2基本要求2.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及不稳定斜坡等。本讲座主要讨论崩塌、滑坡和不稳定斜坡等灾害。2.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2)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现状。(3)简要分析评估对象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的范围、方式、强度与持续时间。如水库地区要评价水位升降变化对滑坡或不稳定斜坡的影响;山区城市建设区要评价工程削坡有关的边坡稳定性和可能诱发的崩塌(含危岩体)、滑坡(含变形斜坡)、泥石流或岩溶地面塌陷等的危害;铁路、高速公路或输气管道工程要考虑各种灾害的危害。(4)分析论证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中和运营中加剧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5)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6)给出建设场地工程建设地质适宜性的评估结论。(7)针对不同建设阶段,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地质工作意见和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措施建议。2.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类型(1)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灾害的分布,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判定,在此基础上对其危险性和对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评估。4(2)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对工程建设场地及可能危及工程建设安全的邻近地区可能加剧或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对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危害隐患和潜在不稳定斜坡变形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对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不稳定的高陡边坡变形等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3)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程度。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2.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对象与评估等级(1)按评估级别分:一级、二级、三级。在全面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的总要求下,本项工作应充分考虑不同评估阶段不同灾种、不同工程类型与地质环境的作用特性和不同评估级别的不同要求。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开展1:10万地质灾害调查,重点地段开展1:2.5万~1:5万地质灾害调查,建立信息系统。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开展1:10万地质灾害调查,建立信息系统,重点地段进行路线追踪。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重点地段进行路线追踪。(2)按评估灾种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及不稳定斜坡等;5(3)按工程类别分: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水电、火电、核电)、交通工程(铁路、公路、水路)、地下工程(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人防、洞库和公共设施)、机场、港口码头、矿山、村镇规划和城市规划(总体规划、扩建规划和迁建规划)、输气(油)管线、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2.5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1)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2)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2.6工作程度要求(1)对拟建工程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能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建设用地决策的要求,能够查明重要地质灾害的发育地段,圈定危险范围;(2)对在建工程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能明确指出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地段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提出工程对策;(3)对正在运行的工程区,应对工程运行以来的地质灾害危害性进行回访调查,对工程未来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进行评估;(4)野外调查和评估工作用图的比例尺应与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图件基本一致;(5)评估工作以说清问题为原则,而不一定强求对评估区划图进行定量化表达。2.7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师的知识体系由于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师的知识体系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作为地质工程学的主要部分,它要求的学科基础很广泛,涉及基础地质方面,如矿物学、岩石学、地层学、构造地质学和地貌第四纪地质等;应用地质方面如工程地质学和水文地质学;工程科学方面如结构设计、施工工艺与机械等,以及监测技术、环境科学、管理科学与灾害社会学等(图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对地质工程师的素质有特定的要求,即要求他们除具有一般工程师的素养外,还应具备:(1)对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破坏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深刻洞察力;6(2)对地质材料力学性能方面(特别是与时间有关的性能)有较高的造诣;(3)一定的系统工程学方面的知识及灵活地综合分析与判断决策能力;(4)强烈的事业心和对国家、公民生命财产服务的责任感。3调查评估要求3.1路线踏勘为编制技术设计,确定工作精度,谈判项目经费而需要。3.2资料搜集鉴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具有明确的工程减灾目的,又不同于直接为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提供依据的工程地质调查勘察工作,资料“搜”集工作占有特殊的地位,地质资料包括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气象水文和区域地质灾害调查资料等。工程资料包括历史人类活动状况、规划或拟建工程的投资、建设周期、主要工程技术指标、工程布置、工程建设与运营的特点,特别是关键工程单元对地质环境的特殊要求等。图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师的知识体系3.3地质调查工程地质学土体力学岩体力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基础地质学工程科学矿物学岩石学地貌第四纪地质构造地质学地层学监测技术给排水工程施工工艺机械工程设计结构力学工程材料灾害社会学管理科学环境科学7(1)调查范围与方法可借用的概念是区域分水岭为界。调查方法采用路线穿插追踪调查为主,根据工程性质、前期工程地质工作程度和资料丰富程度或业主要求,决定是否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2)地质环境条件调查要求(参照评估技术要求)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历史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可能原因;地形地貌:地貌形态、分布及地形特征(高程、高差、坡度、坡长);岩土体物性:岩土体类型、组份、结构、工程地质性质(物理性质、水理性质、力学性质);岩土体结构:块状、层状、碎裂、松散;斜坡类型:顺向、反向、斜向;地质构造:构造形态、分布、特征和组合形式;活动断层:断层活动的规模和方式,地震烈度地壳稳定性;地下水特征:类型、含水岩组分布、补径排条件、动态变化规律和水质水量;地表水活动:径流规律、河床沟谷形态、纵坡、径流速与流量等;地表植被:种类、复盖率、退化状况等;气候环境:气温变化特征、降水时空分布规律与特征、蒸发与风暴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方式、强度与范围。(3)崩塌调查要求(参照评估技术要求)一、崩塌区的地形地貌及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小和崩落方向。二、崩塌区岩体的岩性特征、风化程度和水的活动情况。三、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岩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闭合程度、力学属性、延展及贯穿情况及编绘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图。四、气象(重点是大气降水)、水文和地震情况。8五、崩塌前的迹象和崩塌原因,地貌、岩性、构造、地震、采矿、爆破、温差变化、水的活动等。六、当地防治崩塌的经验。(4)滑坡调查要求(参照评估技术要求)一、搜集当地滑坡史、易滑地层分布、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图和地质构造图等资料,并调查分析山体地质构造。二、调查微地貌形态及其演变过程;圈定滑坡周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缝、滑坡鼓丘等要素;并查明滑动带部位、滑痕指向、倾角,滑带的组成和岩土状态,裂缝的位置、方向、深度、宽度、产生时间、切割关系和力学属性;分析滑坡的主滑方向、滑坡的主滑段、抗滑段及其变化,分析滑动面的层数、深度和埋藏条件及其向上、下发展的可能性。三、调查滑带水和地下水的情况,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体、湿地分布及变迁情况。四、调查滑坡带内外建筑物、树木等的变形、位移及其破坏的时间和过程。五、对滑坡的重点部位宜摄影或录像。六、调查当地整治滑坡的经验。(5)具体要求与调查数据表参照《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1:25万~1:5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基本要求》;《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基本要求——实施细则》和《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进行。调查工作量参考表1布置。表1调查工作量或工作精度地形特点地质环境观测点布置(个/100km2)1:250,0001:50,000平原区*简单1-230-40中等2-340-50复杂3-550-60丘陵区简单2-340-50中等3-550-60复杂4-660-709山区简单3-450-60中等4-660-70复杂6-870-80*平原部分供评估地面沉降灾害等参考。3.4地质环境复杂程度评估地质灾害的发生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其自身的控制因素,或称内因,包括原始地形、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岩土体结构、构造和后期变化等;二是影响因素,也称外因,它包括自然影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