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大纲要求: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二、现金使用的限额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四、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概念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五、基本存款账户★六、一般存款账户★七、专用存款账户八、临时存款账户★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概述二、支票★三、商业汇票★四、信用卡五、汇兑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2.银行、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注意】这里说的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3.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多选)★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一个基本帐户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D.银行不垫款原则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我国关于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票据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按“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6.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重点)★★★【例题·判断题】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的,开户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例题·单选题】在填写票据的出票日期时,下列各项中,将“10月20日”填写正确的是()。A.拾月贰拾日B.零拾月零贰拾日C.壹拾月贰拾日D.零壹拾月零贰拾日(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1、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2、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按要求使用中文大写;3、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4、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1、签章(1)单位、银行的签章: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2)个人的签章: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陷阱:发票专用章【例题·判断题】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3、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如用途),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4、票据的伪造与变造(1)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和虚构他人签章的行为。(2)变造是指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内容加以改变的行为。(3)票据出票人的签章是伪造的,则票据无效。其他签章(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的签章)伪造不影响票据上真实签章的效力。【例题1·单选题】某出票人于2月12日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该支票“出票日期”中“月”、“日”的下列填法中,符合规定的是()。A.贰月拾贰日B.贰月壹拾贰日C.零贰月拾贰日D.零贰月壹拾贰日【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B.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C.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小写填写D.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例题3·判断题】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承担。()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二、现金使用的限额1.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核定。2.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3.限额一般不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4.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以放宽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长也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15天)5.商业和服务机构的找零备用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单位使用现金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3、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1)坐支的概念:所谓“坐支”现金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2)开户单位不得“坐支”现金,特殊原因须坐支现金的,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4、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支付。5、现金管理“不准”(多选)(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白条顶库);(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小金库)6、实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开户单位在提取大额现金时,要填写有关大额现金支取登记表格,开户银行要建立台账,实行逐笔登记,并于其后15日内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四、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选择题)1、钱账分管制度——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日清月结制度。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例题1·多选题】下列事项中,单位开户银行可以使用现金的有()。A.发给公司贾某的800元科技奖金B.支付给公司临时工张某的900元劳务报酬C.向农业供销合作社收购农产品的1万元收购款D.出差人员出差必须随身携带的2000元差旅费【例题2·单选题】下列有关现金使用限额说法正确的有()A.现金使用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核定B.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单位现金限额为各家开户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之和C.边远地区的单位的现金限额最长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D.商业和服务机构的找零备用金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1、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1)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2)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也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2)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四种。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实行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3、守法合规原则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1)对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以及QFII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2)对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备案。2.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注意的问题(1)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帐户转为基本存款帐户和一般存款帐户除外。(2)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变更的情形:主要为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2.办理变更的期间: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多选)企业没了,企业搬了(改变开户银行的)(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