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政策法规解读杨华二ОО九年六月浙江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主要内容一、小金库的定性法规二、小金库的处理处罚法规三、小金库的行政处分法规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文五、举报人奖励政策一、小金库的定性法规1995年《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审计署、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国办发〔1995〕29号):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就是未将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等财务活动在法定帐目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记录,未按规定存放资金。(存放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在擅自开设的帐户中存放;二是以个人储蓄的形式存放;三是直接将现金放在任何一个角落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所谓“小金库”,是指单位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纳入统一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按照规定统一进行登记、核算,而是将私自转移的资金或者私下筹集的资金,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或者不登记入账而私自存放的行为。《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本次小金库治理范围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重点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二、小金库的处理处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什么叫依法设立会计账簿《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小金库处理条款为:“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本次专项整治处理原则“依法处理,宽严相济”原则。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一是责令限期改正:就是停止违法行为,限期纠正错误,追回私存私放资金,将资金恢复原状,归还原资金渠道,找不到主的收缴国库。二是没收违法所得:如100万元帐外资金用于投资或存款,收利20万元,则20万元是违法所得,100万元是本金,归还原资金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是对单位罚款3000元至50000元:罚款额度小,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国用绝对值不是很合理。但在适用法律上有专业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此财政审计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选择适用法律。《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七十九条“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的”可处1倍以上,5倍以下,50万元以下罚款。《公司法》221条,另列会计帐册的,处1至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公司可以按此比例处罚。四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审计听证告知书.doc三、小金库的行政处分法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应包括:(1)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2)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分管领导;(3)参与集体研究并同意研究决定的领导;(4)具体指挥私分行为的领导。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外,其他对该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就是直接实施或协助实施者。包括:(1)提出私分建议并具体策划私分行为的人员;(2)具体组织实施私分行为的人员。《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属于公务员的起码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意见》下发后继续设立“小金库”,要先免去有关领导的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的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条例13条规定,如果决定撤销某人的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并没有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单独明确规定为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为偷逃税款、私分、贪污、挪用公款等目的,从事上述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分别定罪、量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十一)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书格式××审计局移送处理书×审移〔2009〕×号××审计局关于××的移送处理书××检察院:我们在对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我们认为,行为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现移交你院依法处理,并请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我局。附件:证明材料份(审计机关印章)年月日联系人:电话:五、举报人奖励政策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注意:必须是已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处理:马上停止上述违规行为,限期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找不到主的收缴财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有投资收益的收缴财政。同时对单位和责任人罚款。行政处分:记大过以上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处理:责令限期纠正,将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收入按规定记入法定会计账簿,其中资产处置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房租收入按规定补缴税金后作为国有资产收益上缴财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罚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