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编号:GJJT2015209项目名称:兰州理工大学专业计算机项目采购人:兰州理工大学集采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2016年1月1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2特别提示: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金额及开户行、账号递交,对于递交、退投标保证金的问题集采机构不再另行答复和解释。2.招标文件中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须递交“原件”的,各投标人须将原件材料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中密封递交。注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的各投标人须将相应备查的原件材料带到开标现场,统一封装,注明投标人名称,并详细列出书面清单,按照开标现场集采机构的统一要求予以递交。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明确要求进行装订递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的制作(含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需表格的填写、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标样品(如有)的递交做出了清晰明确的阐述和规定。除招标文件中有明显前后矛盾或错误的地方外,集采机构对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制作、密封或递交的相关问题不再予以另行答复和解释。3第一章谈判邀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受兰州理工大学委托对兰州理工大学专业计算机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1.谈判文件编号:GJJT20152092.谈判内容:序号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台/套)采购预算(万元)1专业计算机详见谈判文件80633、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原件。4.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1日,每日00:00-23:59,请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购买,谈判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9:30分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对迟于谈判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谈判时间:2016年1月15日9:30分谈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一谈判室6.注册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并依据系统生成的“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谈判文件和交纳保证金,“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7.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4账号:660800012189800020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行号:313821054001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1)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保证金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谈判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谈判无效。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办理指南”。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人:兰州理工大学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931-2973709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联系人:逯研联系电话:0931-29092555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1.1项目名称兰州理工大学专业计算机项目1.1谈判文件编号GJJT20152092.1采购人名称:兰州理工大学地址:兰州理工大学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931-29737092.2集中集采机构名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联系人:逯研电话:0931-29092553.1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6.1联合体形式本次谈判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加谈判。7.1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无9.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次项目不适用19.8参加谈判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1.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二、谈判文件1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17.1保证金金额:15000元要求:(1)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保证金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谈判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谈判无效。(4)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5)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办理指南”。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账号:660800012189800020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行号:313821054001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24.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27.1资格审查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谈判或成交资格被取消。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8.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719.1响应文件数量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档(光盘)2份;“报价一览表”1份。19.3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9.7纸质文件封面的标注纸质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谈判日期。19.5响应文件的装订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与电子文档及“报价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递交。20.3纸质文件、电子文档、报价一览表外层封套和光盘表面的标注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如有分包)、谈判文件编号、集采机构、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在年月日前不得开启(光盘表面标注谈判日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9:30分(北京时间)11.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38.1公布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40.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谈判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41.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43.3分包履约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8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集采机构)是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集采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谈判文件”是指由集采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向集采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报告、成交供应商确定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11“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9号)。2.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集采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4.参与谈判的费用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10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9.1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