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加气站安全条件检查表项目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结论站址选择1、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要求的安全,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GB50156-2012第4.0.1条2、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气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气站。GB50156-2012第4.0.2条3、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点、LNG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9的规定。GB50156-2012第4.0.9条4、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加气站的加油加气作业区。架空通信线路不应跨越加气站的加气作业区。GB50156-2012第4.0.13条5、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气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①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②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③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④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⑤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⑥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⑦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总平面布置1、车辆入口与出口应分开设置。GB50156-2012第5.0.1条2、站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站内道路转GB50156-2012第5.0.2条项目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结论弯半径不宜小于9m。3、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GB50156-2012第5.0.2条4、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GB50156-2012第5.0.2条5、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GB50156-2012第5.0.3条6、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GB50156-2012第5.0.5条7、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GB50156-2012第5.0.8条8、站房可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但应符合本规范第12.2.10条的规定。GB50156-2012第5.0.9条9、加油加气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GB50156-2012第5.0.11条10、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GB50156-2012第5.0.12条11、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0.13-1和表5.0.13-2的规定。GB50156-2012第5.0.13条加气工艺与设施1、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的有关规定。2储罐内筒的设计温度不应高于-196℃,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1)当Pw<0.9MPa时:Pd≥Pw+0.18MPa2)当Pw≥0.9MPa时:Pd≥1.2Pw式中:Pd----设计压力(MPa)Pw----设备最大工作压力(MPa)GB50156-2012第9.1.1条第2款2、内罐和外罐之间应设绝热层,绝GB50156-2012项目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结论热层应与LNG和天然气相适应,并应为不燃材料。外罐外部着火时,绝热层的绝热性能不应明显降低。第9.1.1条第3款3、LNG储罐组四周应设防护堤,堤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1个最大LNG储罐的容量。防护堤内地面应至少低于周边地面0.1m,防护堤顶面应至少高出堤内地面0.8m,且应至少高出堤外地面0.4m。防护堤内堤脚线至LNG储罐外壁的净距不应小于2m。防护堤应采用不燃烧实体材料建造,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应渗漏。防护堤的雨水排放口应有封堵措施GB50156-2012第9.1.2条第2款4、防护堤内不应设置其他可燃液体储罐、CNG储气瓶(组)或储气井。非明火气化器和LNG泵可设置在防护堤内。GB50156-2012第9.1.2条第3款5、地下或半地下LNG储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宜采用卧式储罐。2储罐应安装在罐池中。罐池应为不燃烧实体防护结构,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应渗漏。3储罐的外壁距罐池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m,同池内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1.5m。4罐池深度大于或等于2m时,池壁顶应至少高出罐池外地面1m。当池壁顶高出罐池外地面1.5m及以上时,池壁可设置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实体门。5半地下LNG储罐的池壁顶应至少高出罐顶0.2m。6储罐应采取抗浮措施。7罐池上方可设置开敞式的罩棚。GB50156-2012第9.1.4条6、储罐基础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GB50156-2012第9.1.5条项目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结论7、LNG储罐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且不应少于2个,其中1个应为备用。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的有关规定。2安全阀与储罐之间应设切断阀,切断阀在正常操作时应处于铅封开启状态。3与LNG储罐连接的LNG管道应设置可远程操作的紧急切断阀。5LNG储罐液相管道根部阀门与储罐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阀体材质应与管子材质相适应。GB50156-2012第9.1.6条8、LNG储罐的仪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LNG储罐应设置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高液位报警器应与进液管道紧急切断阀连锁。2LNG储罐最高液位以上部位应设置压力表。3在内罐与外罐之间应设置检测环形空间绝对压力的仪器或检测接口。4液位计、压力表应能就地指示,并应将检测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GB50156-2012第9.1.7条9、充装LNG汽车系统使用的潜液泵宜安装在泵池内。潜液泵罐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9.1.1条的规定。LNG潜液泵罐的管路系统和附属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LNG储罐的底部(外壁)与潜液泵罐的顶部(外壁)的高差,应满足LNG潜液泵的性能要求。2潜液泵罐的回气管道宜与LNG储罐的气相管道接通。3潜液泵罐应设置温度和压力检测仪表。温度和压力检测仪表应能就地指GB50156-2012第9.1.8条项目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结论示,并应将检测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4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间和紧急切断间。泵出口宜设置止回阀。10、气化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化器的选用应符合当地冬季气温条件下的使用要求。2气化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2倍。3高压气化器出口气体温度不应低于5℃。4高压气化器出口应设置温度和压力检测仪表,并应与柱塞泵连锁。温度和压力检测仪表应能就地指示,并应讲检测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GB50156-2012第9.1.10条11、连接槽车的卸液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和止回阀,气相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GB50156-2012第9.2.1条12LNG卸车软管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波纹软管,其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其最小爆破压力不应小于公称压力的4倍。GB50156-2012第9.2.2条13、加气机不得设置在室内。GB50156-2012第9.3.1条14、LNG加气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气系统的充装压力不应大于汽车车载瓶的最大工作压力。2加气机计量误差不宜大于1.5%。3加气机加气软管应设安全拉断阀,安全拉断阀的脱离拉力宜为400N~600N。4加气机配置的软管应符合本规范第9.2.2条的规定,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6m。GB50156-2012第9.3.2条15、在LNG加气岛上宜配置氮气或压缩空气管吹扫接头,其最小爆破压力不应小于公称压力的4倍。GB50156-2012第9.3.3条16、加气机附近应设置防撞(柱)栏,GB50156-2012项目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结论其高度不应小于0.5m。第9.3.4条17、LNG管道和低温气相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2倍,且不应小于所连接设备(或容器)的设计压力与静压头之和。2管道的设计温度不应高于-196℃。3管道和管件材质应采用低温不锈钢。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的有关规定,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的有关规定。GB50156-2012第9.4.1条18、阀门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温阀门技术条件》GB/T24925的有关规定。紧急切断阀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GB/T24918的有关规定。GB50156-2012第9.4.2条19、远程控制的阀门均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GB50156-2012第9.4.3条20、低温管道所采用的绝热保冷材料应为防潮性能良好的不燃材料或外层为不燃材料,里层为难燃材料的复合绝热爆冷材料。低温管道绝热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GB50156-2012第9.4.4条21、LNG管道的两个切断阀之间应设置安全阀或其他泄压装置,泄压排放的气体应接入放散管。GB50156-2012第9.4.5条22、LNG设备和管道的天然气放散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气站内应设集中放散管。LNG储罐的放散管应接入集中放散管,其他设备和管道的放散管宜接人集中放散管。2放散管管口应高出LNG储罐及以管口为中心半径12m范围内的建(构)GB50156-2012第9.4.6条项目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结论筑物2m及以上,且距地面不应小于5m。放散管管口不宜设雨罩等影响放散气流垂直向上的装置。放散管底部应有排污措施。3低温天然气系统的放散应经加热器加热后放散,放散天然气的温度不宜低于-107℃。23、当LNG管道需要采用封闭管沟敷设时,管沟应采用中性沙子填实。GB50156-2012第9.4.7条消防设施1、加油加气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2台加气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3地上LPG储罐、地上LNG储罐、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CNG储气设施,应配置2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5LPG泵和LNG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6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2块、沙子2m3。加油加气合建站应接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GB50156-2012第10.1.1条2、其余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GB50156-2012第10.1.2条3、加油站、CNG加气站、三级LNG加气站和采用埋地、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的各级LNG加气站及合建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合建站中地上LNG储罐总容积不大于60m3时,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GB50156-2012第10.2.3条4、其余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50156-2012项目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结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第10.1.2条电气设施1、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GB50156-2012第11.1.1条2、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