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经营、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承诺书维护正常的商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每个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公开向社会承诺:决不经销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并保证做到: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经销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不坑骗消费者,不欺行霸市、哄卖、强卖等。二、本店在商场内销售的商品(包括赠品、礼品、试用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水货等商品。三、建立进货验收制度,从合法渠道进货,保证商品质量和商品来源合法。所销售的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厂名、厂址、品名、规格、等级、成分、含量,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四、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消协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做到文明经商,守法经营。因本店销售的商品而引发的质量问题、侵权问题及其他纠纷,本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与商场无关。由此给商场带来的信誉损害,本人一并赔偿。承诺人: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