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教以德育人做与时俱进的好老师董克平西乡县隆基中学今年暑假在外游学,在一个聚会场合朋友询问我的职业,我说是教师。他又问我当没当校长,我说没有。朋友说没当校长就好!一时大家都哈哈大笑——当时南方某省小学校长开房事件正闹得沸沸扬扬,尽人皆知。在玩笑之余我不由的深思起依法执教的问题。体罚、乱收费、性侵,应当是教师需要面对的三道红线,一条都不能逾越。下面我想就最普遍的体罚现象谈点自己的看法: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不准体罚学生。”但是,还是有少数教师我行我素,照罚不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这些教师太迷信体罚的管理功能,忽视体罚给学生的身心带来的严重影响。——以上材料来自网络,是国家关于体罚的法律和体罚的定义。对照我们自己,每一个人在自己的任教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一些。古语说的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避免体罚学生呢?一、尊重、关爱学生,以身作则,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这是我国对中小学教师在热爱学生方面的职业道德要求。因为学生和教师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学生享有的基本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古人云“亲其师、信其道”,心理学中也有句名言,“如果你想要人们相信你是对的,并按照你的意见行事,那就需要人们喜欢你,否则,你的尝试就会失败。”可见,我们要像教育学生,其中最重要的重要前提就是爱学生。教师热爱学生,给学生以温暖,学生就会尊重教师,热爱教师,认真听取老师的教诲。《道德经》有言:君子行不言之教。其意思是说老师的身教胜于言教。所以我们要从我做起,以身示范!青少年学生都具有模仿性强、可塑性大的特点,教师的言行举止会直接影响他们今后的行为,所以我们应该时时做好学生的表率。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什么人。教师的热情,对别人的尊重与理解,对学生的关怀与爱护,就能换来学生对师长的彬彬有礼,同学之间的团结互助,对来宾的热情礼貌;教学过程中,教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工整的板书,精练清晰的语言,就能换来学生清楚整齐的作业,流畅的表达,端正严谨、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二、了解学生,依法执教,做与时俱进的好老师学生是未成年人,是活生生的人,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我们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跟学生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准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众所周知,改正缺点、养成好习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的是在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才能改正的。如果我们选择消极角色,采取高压政策,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这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心灵,而且把自己推上了法律的被告台。近几年暴光的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违法事例,让人看了触目惊心:打学生耳光、撕学生耳朵,在学生脸上刺字……这些行为不但触目也触动了法律法规。纵使教师有千条万条理由为自己辩解,但也无法开脱自己的法律责任。再好的玉也有瑕疵,只有赝品才完美无缺!所以我们要对学生报以最大的耐心和最广的宽容之心!在教学当中,采用孔子提出的因材施教法,因类设教,分层教学——不以成绩论英雄,一切以学生心灵的成长和素质的提高为出发点!这样,和谐双赢的教育局面将不再是梦想!有人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每位教师在执教过程中都不可避免的要对学生进行批评与惩罚。我们知道,教师在执教过程中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批评与惩罚也是必要的。它可以促使孩子在适当的批评与惩罚过程中规范自我,促进其健康成长,但依法执教需要教师把握好批评与惩罚的尺度。要想把握好批评与惩罚的尺度,时时做到依法执教。一个教师,如果不懂法,做不到依法执教,那么他会耽误了孩子们,也会耽误了自己。记得我所在的原来学校有一位很年轻的男老师。刚刚大学毕业,年轻气盛,对学生要求严格,但是却不讲究方法,只知一味的训斥,甚至是体罚。结果弄得全班的学生都反对他,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成绩。我曾屡次劝说过他,可他老是听不进去。终于有一天,由于他的体罚,一个13岁的男孩耳朵被打出问题。这件事给这个男孩造成了很深的伤害,也给这位老师自己的生活也带来了很大的阴影。如果,这位男老师能够做到依法执教,那么这一切还会发生吗?如果每位教师时时能够做到依法执教,以德施教,那么,我们的教育必将是一个全新的教育,我们的未来必将是一个辉煌的未来,我们的国家必将是一个更加伟大的国家!各位教师同仁们,依法执教,让我们马上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