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建设[2003]42号〕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2003-5-26发布)各铁路局、各设计院、青藏铁路公司:部经研究,决定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中的部分费用及现行铁路工程部分预、概算定额调整如下:一、115号文1、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两项费用以基期工料机费加其他直接费为基数,按“115号文”表22中所列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乘以0.5的系数、现场管理费费率乘以0.9的系数计算。《企业管理费:19.25×0.5=9.625%,现场管理费19.25×0.9=17.325%》2、计划利润:本项费用以直接工程费(不含运杂费和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115号文”表24中所列费率乘以0.7的系数计算。《计划利润:7.3×0.7=5.11%》3、不计列财务费用。4、运杂费不作为计取现场管理费、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计划利润的计算基数;基期至编制期的差价、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不作为计取计划利润的计算基数。调整后的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算计算程序见副表。5、材料运输道路为公路时,汽车运价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规定的汽车运价计算,材料运输道路为施工便道时,汽车运价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规定的汽车运价乘以1.2的系数计算。汽车运价不再计算运价差。6、设备综合业务费提成:按“115号文”所列费率乘以0.5的系数计算。《设备综合业务费提成:6.2×0.5=3.1%》二、材料综合业务费提成率按“28号文”附表一中所列的业务提成率乘以0.5的系数计算。《材料业务提成28号文:5.99×0.5=2.995%》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算计算程序序号名称计算式1直接工程费直接费人工费按设计工程量和现行基期价格水平计列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4运杂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拟定的材料供应方案及有关规定分析计算5小计1+2+3+46其他直接费(1+2+3)×费率或(1+3)×费率或1×费率7现场经费小临(1+2+3+6)×费率8现场管理费(1+2+3+6)×费率或1×费率9小计7+810合计5+6+911间接费企业管理费(1+2+3+6)×费率或1×费率12劳动保险费(1+2+3+6)×费率13小计14价差15计划利润16税金17个别概算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