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装联盟合作协议书甲方:武汉锐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联盟体系内的主材代购装饰公司)乙方:第一条合作宗旨甲方与乙方就主材代购合作事项达成本协议。乙方为经营/生产品牌的经营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利用各自经营项目及优势,相互合作,既满足甲方业主和联盟体系内装饰公司的需求,又促进乙方商品/产品的销售,双方抱团取暖,实现共赢。第二条合作方式一、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确立乙方为甲方武汉区域内战略合作伙伴。(甲方利用自身行业资源和影响力不断扩大装饰公司的数量规模,争取在年底前,甲方为乙方做主材代购的各类装饰公司和工作室达到200家左右,目前有70家左右)二、、甲方向其客户推荐所需品种的装饰材料,并在客户自愿的前提下,带领客户(或客户自行)到乙方经营门店了解各种品牌的相关装饰材料,由乙方商品导购员负责对乙方商品品质、性能、特点等进行推荐;客户认可并愿意购买乙方商品的,由甲方帮助业主予以代购。三、甲方联盟体系内的装饰公司及工作室代购成功后,按实际销售总额(含促销品)的%给予甲方返利(支付方式见附件一)。乙方为支持甲方达到一定的返利额度。乙方促销品的销售额在销售总额中所占比例不的超过%,该促销品销售额(以实际数额为准)的返利按促销品销售额的%计返利,促销品销售额在销售总额中所占比例超过%的部分,超过部分仍按%的比例计付返利。【注:本协议所指的促销品包含所有的特价、惊爆价及节日促销价等非正常价格下同】四、甲方客户购买乙方商品,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无论在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现场(酒店营销,小区营销---)或乙方自己经营场所,只要是在甲方客户工地上出现的乙方商品均须计入上述返利销售额中。2五、甲乙双方均须建立客户购买其品牌商品的明细台帐(包括购买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购买时间等)以便与双方及时核对及每月结款。六、甲乙双方应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1日至31日的销售明细及销售总额与甲方核对,不得漏报或瞒报。漏报或瞒报一次,乙方除须于被发现之日起三日内立即足额补足付清该部分销售额的正常返利外还,还需按每次500元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于补交的返利款一并付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渠道内不再推荐乙方品牌。甲乙双方应在每月15号前支付结算上月销售及返点。七、乙方经销产品之价格若有调整,须立即书面通知盖章并告知甲方。以便于甲方维护乙方之价格体系。八、乙方若未遵守甲方的价格管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有权视情况暂停其在甲方渠道内的所有销售,直至解除本协议。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或第三方赔偿损失。九、本协议期限至2012年6月1日,自2012年12月31日起正式执行,期满即终止。如甲乙双方有意在本协议期满后继续合作,双方须于本协议终止日前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并按新签的合作协议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第三条合作条件一、乙方合法经营,而且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且其店面经营手续完备。乙方需提供合法经营的真实资料,资料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二《乙方备案资料》。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促销的相关资料,以方便甲方向客户推荐(公司介绍,产品介绍,产品实物小样,相关促销的宣传手册和单页)资料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三《乙方产品资料》三、甲方组织装饰促销活动而需要乙方参加的,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参加,必要时,双方就促销活动另行签订专项协议。在上述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其他形式的合作协议,亦不得利用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无关的活动。四、乙方必须保证其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及服务质量(包括售后服务),并对其后果承担责任。此外,乙方必须保证给予甲方联盟的价格为该种商品的对外销售最低价格。3五、乙方有义务就其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等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培训或技术指导等服务,必要时,须就具体项目应甲方要求给予无偿跟踪服务。六、乙方提供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论甲方是否事前通知或乙方是否认同,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或受到工商、税务、消防等国家机关的处罚,或赔偿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甲方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1、甲方抽样送检或者政府部门抽检、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的;2、提供虚假、伪造、冒用的检验报告或其他证书的;3、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的;4、因质量问题致使人身伤亡的;5、因出现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乙方拒不解决或拖延解决的,或未能有效解决的;6、供应伪劣商品、假冒商品的;7、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虚假标示等欺诈行为的;8、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9、有其它违法经营行为,或有其他损害甲方或甲方客户合法利益行为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商品)进行抽样送检,为取得检测报告而发生的直接与间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甲方认为需要定期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2、产品(商品)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已经超过一年或失效,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又不能提供新的报告的;3、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送检的;4、客户投诉,经甲方单独或甲乙双方分析认为产品(商品)质量上确有较大疑问的;5、客户多次投诉,对乙方的产品(商品)质量问题反映较强烈的;6、甲方通过自查发现乙方的产品(商品)有较大问题嫌疑,或产品用料与工艺等有未告之的较大改动时;47、其它甲方认为需要组织产品(商品)进行检测的。乙方拒不配合样品送检或拒不提供样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七、甲乙双方须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八:甲乙双方均属独立的经济主体,各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双方互不承担经营风险。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对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第四条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因期限届满、本协议约定、双方协商一致以及一方违约另一方解除而终止。一、本协议期满即终止。乙方如有意继续与甲方合作,须于本协议终止日十五日前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如同意继续合作,则双方于协议终止日前签订继续合作的协议。二、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情势变迁等原因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的,其后果按协商结果执行。三、一方严重违约,致本协议目的无法达到而已无履行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不退还保证金、终止乙方在甲方渠道内的销售行为,同时付清拖欠的款项。1)乙方受到刑事诉讼、破产、重组或清算;2)乙方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每月受到甲方客户投诉超过两次以上的,或拒不履行给予甲方承诺之跟踪售后服务的;3)乙方违反事前约定的返点体系规定。4)乙方瞒报销售额合计达到三次以上的;5)乙方参与、帮助、支持其它企业或个人损害甲方合法利益行为,经查属实的;6)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损害甲方品牌形象或参与、帮助、支持其他企业或个人与甲方进行竞争或有其他损害甲方合法利益行为的。7)其他因乙方原因致本协议目的无法达到或严重影响本协议目的的实现,或致本协议已无履行必要的情形。58)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的情形。如因上述任一项原因,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须予以赔偿。因上述任一项原因致第三人遭受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除本协议约定的上列相关违约责任并按其执行外,双方尚须按下列约定的违约责任执行:一、乙方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质量存在问题,遭客户投诉,每投诉一次,乙方须妥善处理好投诉,保证客户合法权益,经调查属实为乙方责任且不积极整改的甲方不在于乙方合作。。三、乙方瞒报销售额的,除必须说明真实销售额外,每瞒报一次,还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附则一、甲方客户或甲方推荐的客户是指:家装联盟网推荐的客户和家装联盟网体系内参与全包方案的家装公司的客户(全包方案家装公司名单甲方会提供给乙方并时时跟新)二、本协议用中文签订。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就协商结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确定。四、协议制订、其有效性、解释、执行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签订日期:二〇一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