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中职德育处〔2017〕第03号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南雄中职国旗下“我为祖国歌唱”拉歌对抗赛奖励方案及评分标准一、奖励方案1、班级奖励:一等奖5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2、优秀指挥员:10名。二、班级评分标准(100分制):评分分两个部分(一)第一部分:合唱歌曲(20分)此部分分数是合唱两个班共同的成绩,因此要求合唱的班级合作训练,声部和谐,声音音色统一,歌曲演唱完整流畅。(二)第二部分:拉歌演唱(80分)1选歌内容健康向上,体现乐观、积极、上进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10(分)2班级口号新颖、整齐、响亮10(分)3演唱时声音整齐、响亮10(分)4音准,节奏稳10(分)5形式新颖有创新:比如可加入肢体动作等。10(分)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文件6服装统一。10(分)7演出排队能做到快、静、齐,做文明观众。10(分)8指挥大方得体富有激情10(分)(三)、统分方式:满分100分,合唱分数加上拉歌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得分保留一位小数点。二、优秀指挥员评分标准1、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得分保留一位小数点。2、要求能够指导合唱队准确表现歌曲,手势准确、规范、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