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采购关键程序、疑难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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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关键程序、疑难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二0一九年1.预审审查方式选择不正确2.资格条件的设置不利于竞争3.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1.预审审查方式选择不正确资格审查的办法(1)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由招标人或者由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审查方法、资格条件以及审查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约信誉等条件进行评审,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的资格。资格预审的方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1.预审审查方式选择不正确(2)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时,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是评标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预审审查方式选择不正确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区别资格审查对比项目资格预审资格后审审查时间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前在开标之后的评标阶段评审人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评审对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方法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合格制优点避免不合格的申请人进入投标阶段,节约社会成本;提高投标人投标的针对性、积极性;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提高评标的科学性、可比性减少资格预审环节,缩短招标时间;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多,竞争性更强;提高串标围标难度缺点延长招标投标的过程,增加招标人组织资格预审和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的费用;通过资格预审的人相对较少,容易串标投标方案差异大,会增加评标工作难度;在投标人过多时,会增加评标费用和评标工作量;增加社会综合成本适用范围比较适合于技术难度较大的一次性项目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或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招标项目比较适合于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具有通用性、重复性、标准化的招标项目1.预审审查方式选择不正确资格预审的程序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写资格审查报告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1.预审审查方式选择不正确资格预审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2、招标投标(不含资格预审阶段)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1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13)评标结果异议答复期限: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14)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5)合同签订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1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7)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18)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19)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20)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评标和签订合同工作时。(21)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期限: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2.资格条件的设置不利于竞争设置资格条件应注意的事项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使尽可能多的投标人符合条件参与投标竞争。在设置资格条件时,应注意:(1)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和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也是招标项目特点及其合同履行所必需和合理的条件。一般情况下,不应当要求投标人具有与项目无关系的不必要的资格条件。(2)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某种资格、资质证书时,应该明确颁发相应证书的机关名称和资格、资质的级别及有效范围。2.资格条件的设置不利于竞争(3)国家已经暂停和停止实施或已经废止的资格、资质不应该作为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4)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许可设置和颁发的资格、资质和认证可以作为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例如,国家和地方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建设部门颁发的各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CCC认证,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都可以作为相关招标项目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能力条件。2.资格条件的设置不利于竞争(5)国际公认的标准和认证,如FDA认证、CE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软件开发集成能力成熟度认证(CMMI)等认证证书等,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性地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但应保证投标人的足够数量,以避免造成不公平的竞争。(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应该准确、清晰、无歧义,避免提出概念含混、模棱两可、无法衡量的要求。3.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3.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其他示例:(一)设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二)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亲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开标活动;(三)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1.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歧视性、排斥性条款2.内容不完整,文字不严谨、不规范,条款存在歧义或重大漏洞等现象3.未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写在评标办法中4.关键条款的设置不符合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利于投标人的充分竞争1.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歧视性、排斥性条款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信息为依据,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合同条款、技术标准等实质性要求,编制满足项目需求的招标文件。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并遵守其相关规定;没有适用的标准文本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使用相关行业或地方的示范性文本。2.内容不完整,文字不严谨、不规范,条款存在歧义或重大漏洞等现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重点关注以下因素:(1)招标文件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条款,避免出现招标文件发售、澄清和修改、投标文件准备时限少于法定时限等情况,避免出现通过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条件要求、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以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2)招标文件内容应完整,文字应严谨、规范,避免出现文件前后不一致、条款存在歧义或重大漏洞等现象,损害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3)招标代理机构应充分了解和动态掌握招标项目的市场竞争情况,针对项目实际特点,在保证充分竞争及科学择优的基础上,拟订投标人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3.未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写在评标办法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4.关键条款的设置不符合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利于投标人的充分竞争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认真阅读研究有关设计与技术文件,与招标人充分沟通,了解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包括项目概况、性质、审批或核准情况、标段划分计划、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承包模式、合同计价类型、进度时间节点要求等,并充分反映在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应该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按规定使用标准招标文件,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参考以往同类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调整、完善。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投标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响应不完全,都可能导致投标人投标失败。所以,招标文件中需要投标人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内容,如招标范围、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应具体、清晰、无争议,且宜以醒目的方式提示,避免使用原则性的、模糊的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词句。1.行政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非法干预招投标、索贿受贿、内外勾结、扰乱招标秩序2.招标人非法内定中标人或是采用非法方式让内定投标人中标3.招标人明示、暗示、授意评标委员会倾向一个或几个投标人1.行政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非法干预招投标、索贿受贿、内外勾结、扰乱招标秩序2.招标人非法内定中标人或是采用非法方式让内定投标人中标3.招标人明示、暗示、授意评标委员会倾向一个或几个投标人1.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撤回、撤销等不符合规定;2.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3.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撤回撤销行为发生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保证金的影响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允许允许不允许1.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撤回、撤销等不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实务操作: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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