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会建立和农民工利益问题一、农民工工会建立的必要性2.42亿人,农民工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城市发展和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提到农民工这个词,现在人们总是将其和贫困、卑微这些词联系起来。一直以来,农民工始终无法真正的融入城市,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威胁到社会的安定团结。现在农民工在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工资水平与福利待遇较低,不公平的薪酬结构和晋升机制,恶劣的工作条件,不完善的申诉机制,不确定的就业保障等。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能够“体面”的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力量。农民工权益遭到较普遍的侵害并且容易遭受侵害,相当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民工是在“单兵作战”。没有自己的组织作为载体和后盾,无法通过组织化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又缺乏其他诉求渠道和手段,在与企业、雇主的交涉和较量中,势必处于弱势境地。一个社会集团力量的大小,往往不取决于它包含成员数量的多少,而取决于它的组织程度或组织形态。因此,农民工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形成与雇主相抗衡的社会力量,所以农民共需要工会这样的组织。数以亿计的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农民工一直被排除在工会之外。直到2001年,我国新修订的《工会法》出台,才第一次把进城打工的农民界定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流动工人”,在法律上肯定了农民工拥有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现在东南沿海很多地方都有农民工工会的实践,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和各基层工会也都积极吸收农民工加入。但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入会率还是比较低的,另外就是很多工会组织的性质更像是一个慈善机构,不是代表农民工群体参与劳资谈判,为农民工争取更多的权利或更优厚的福利,而是在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向资方索赔。这样工会的作用大大消减,不能够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所以,我认为应该建立以农民工为主体、让农民工自身有话语权和管理权的能够代表农民工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利益的工会组织。(1)法律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会首先要符合法律规范,这就要在建立农民工工会时报告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并且农民工工会也一定要隶属于我国的工会体系,受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的领导。(2)组织策略:要组建农民工工会,首先要获得农民工的支持,让他们了解农民工工会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待遇,而不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监控;由于农民工群体知识文化素养普遍偏低,仅仅依靠农民工自发的组织、建设和运作工会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在农民工工会的筹建过程中,就要积极寻求上级工会以及当地政府的帮助和支持.(3)管理方式:农民工工会应该通过选举来选出那些比较有权威和正义感的人来代表自己的利益,工会的选举必须民主公开尽力向直选发展,农民工工会的运作形式应该是自下而上的,让农民工亲自参与工会的管理和运作,这样大家才能相信工会。(4)经费来源:在西方国家,为了防止资方通过财务帮助的方式控制工会,法律一般对企业资助工会持否定态度,一般禁止公会接受资方的援助。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现实情况,所以我国工会法肯定了企业资助工会,并把企业为工会提供经费作为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所以农民工工会经费的来源一方面是农民工缴纳的少量会费,另一方面就是所在企业拨缴的经费,另外一个来源就是获得政府的帮助。农民工工会的作用部门,并由组织高层进行工会人事任命,已经没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和行动。大多只是在某些节日进行象征性的小福利发放及娱乐活动组织。而我们要组建的农民工工会要能真正代表农民工利益,发挥工会在改善农民工工作条件和工作报酬方面的作用。具体有以下几点:1.农民工工会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代表农民工与资方进行谈判,农民工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努力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报酬,迫使资方完善就业保障。2.农民工工会要为会员提供一个健全的申诉渠道,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要能为会员提供保护,努力为会员讨回公道。全面、准确、及时地表达会员的意愿和要求,这是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前提和基本要求。3.农民工工会能够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这不仅仅是指获得更高的工资和工作条件。现在农民工一直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容易受到歧视,农民工加入工会可以获得更多的与管理方打交道的机会,可以勇敢的与管理方抗争而不会受到惩罚,这样可以增强农民工的平等意识,而不是受资方颐指气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