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突发事件预案应急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治理类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2、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明显分歧;3、大股东的股东存在纷争诉讼;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5、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6、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二)经营类1、公司董事会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2、公司的经营班子可能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性经营能力;6、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7、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三)环境类1、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公司;2、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3、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5、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四)信息类1、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2、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3、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4、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二、组织体系及职责公司的应急预案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将成立突发风险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担任。其中:(一)组长职责: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二)副组长职责:1、协助组长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2、指导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三)组员职责: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4、指导和协调下属各部门或各下属单位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6、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7、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各组员实行24小时值班,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副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三、预警和预防机制(一)预警和预防制度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的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各部门负责向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领导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另公司设置了24小时值班电话,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行政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领导进行汇报,由领导按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披露。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发生本预案选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一)信息报送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领导工作小组应在1个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报银监会有关部门,同时应在2个小时内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银监会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二)先期处置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三)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针对不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1、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1)约见股东,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发展情况;(2)对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目前公司三会的运行情况;(3)深入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警处理;(4)协助公安部门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控制;(5)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2)查清公司经营班子及董事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则及时调整或更换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董事会成员,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4)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5)对于公司经营亏损,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3、环境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则公司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4、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1)联系有关媒体报导负责人,将真实情况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2)立即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四)后期处置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风险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五)善后事宜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五、应急保障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一)通信保障公司的值班电话及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的值班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二)应急队伍保障领导工作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三)物资保障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做好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四)培训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六、附则(一)负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二)表彰奖励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三)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五)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