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手册1水泥分厂粉磨工段内部管理手册拟制:审核:批准:发布:实施:内部管理手册2目录工段岗位工作标准………………………………………………1休假管理制度……………………………………………………10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1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2生产工艺管理制度………………………………………………32三级巡回点检制度………………………………………………39安全环保管理制度………………………………………………43卫生管理制度……………………………………………………48水泥磨检修管理制度……………………………………………52物资及工器具管理制度…………………………………………58人事管理制度……………………………………………………60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61磨系统突发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63突发高温灼、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预案………………64主机事故应急预案………………………………………………67员工触电事故应急预案…………………………………………68其它工伤应急预案………………………………………………粉磨工段岗位工作标准一、工段长岗位工作标准1基本职责在分厂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工段内部的生产管理和调度工作,处理本工段生产范围内的有关事务,确保生产、发运任务的完成。2工作内容和要求2.1根据分厂生产计划和调度会决定,正确指挥、协调相关各个环节,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2.2对本工段各生产岗位进行监督和调配,对所发生的各种生产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请示主管领导。2.3加强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能部门及相关生产单位的联系,互相勾通,密切配合,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2.4负责对本工段和第三方单位员工的教育管理,防止各种事故发生。2.5根据生产、发运任务,向本工段各生产作业班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执行。2.6负责抓好本工段员工的思想教育、班组建设及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2.7组织并参与所管辖系统的生产检修、抢修工作2.8组织工段事故/事件分析会,共同调查、分析原因及采取有效措施。2.9严格考勤制度,安排好班内人员轮休。2.10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3工作程序与方法内部管理手册23.1工作程序3.1.1上班后首先到本工段各岗位巡回检查,检查、了解当前生产情况。3.1.2参加班前会,总结情况、落实工作计划,布置生产任务。3.2工作方法3.2.1深入生产现场,进行研究调查,掌握第一手生产数据、资料。3.2.2参加部门每天生产协调会,汇报当天工作、落实分厂会议精神。3.2.3发掘并激励职工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3.2.4立场坚定、原则性强,严格执法,处理问题注意策略性和灵活性,做到手段和目的的统一。4权限与责任4.1权限4.1.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4.1.2在处理生产问题时,有权要求相关专业协助。4.1.3有权处理本工段发生的各种问题,处理不了的,向分厂领导汇报。4.2责任4.2.1对按质/按量完成本工段生产计划负责。4.2.2对安全生产和设备安全运转负责。4.2.3对本工段有责任的其它事项造成的后果负相应的责任。5检查与考核5.1分厂领导每月按本标准检查考核,并按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奖罚。内部管理手册3二、副工段长岗位工作标准1基本职责在工段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工段生产管理和调度工作,处理本系统生产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协助工段长完成生产任务。2工作内容和要求2.1根据分厂生产计划和调度会的决定,协助工段长协调、指挥本工段各个环节,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2.2对所管辖系统的各生产岗位进行监督和调配,对所发生的各种生产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工段长报告,必要时请示分厂领导。2.3加强与相关生产单位的沟通和联络,密切配合,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2.4组织并参与所管辖系统的生产检修、抢修工作。2.5参加工段事故/事件分析会,共同调查、分析原因及采取有效措施。2.6协助工段长抓好本工段员工的思想教育、班组建设及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2.7完成分厂和工段布置的其他任务。3工作程序与方法3.1工作程序3.1.1上班后首先到本工段各岗位巡回检查,检查、了解当前生产情况。3.1.2参加班前会,总结情况、落实工作计划并布置生产任务。3.2工作方法内部管理手册43.2.1深入生产现场,进行研究调查,掌握第一手生产数据、资料。3.2.2工段长外出时,代表段长参加分厂每天生产协调会,汇报当天工作、落实部门会议精神。3.2.3配合工段长发掘并激励职工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3.2.4立场坚定、原则性强,严格执法,处理问题注意策略性和灵活性,做到手段和目的的统一。4权限与责任4.1权限4.1.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4.1.2在处理生产问题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或处理。4.1.3行使工段长赋予的其它权限。4.2责任4.2.1对安全生产和设备安全运转负责。4.2.2对本工段分管范围有责任的其它事项造成的后果负相应的责任。4.2.3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5检查与考核工段长每月按本标准检查考核,并按分厂的考核办法进行奖罚。四、班组长岗位工作标准1基本职责1.1在工段的领导及中控的指导下,按规定认真组织本班组的巡检工作,监护设备安全运转。1.2认真执行分厂/工段下达的生产指令,组织班内人员全面完成当班作内部管理手册5业计划。1.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管理工作。2工作内容与要求2.1组织并监督本班组员工严格按标准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排除事故隐患;不能自行解决的,应立即报告分厂调度和工段、操作员,做好原始记录。2.2执行分厂/工段、值班长生产指令,做好上/下联系工作,中控操作员发现问题向班长发出现场检查、捅料、铲料等其它工作指令时,班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执行,事后做好原始记录。2.3做好防水排涝工作,特别是在雨季要加强巡检,作好防雨防漏工作。2.4在检修期间参加检修及设备验收工作,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5做好班组建设,建立各种台帐。2.6严格考勤制度,安排好班内人员轮休。2.7完成工段/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3工作程序与方法3.1参加班前会,了解上一班的生产、质量、设备运转情况,明确注意事项与当班作业计划。3.2进行交接班工作,检查本岗位使用的工具、仪器或设备、对讲机、记录材料等是否完好以及卫生情况。3.3与中控室联系,掌握是否有生产指令;按规定进行巡检,做好当班记录。3.4下班前组织打扫环境卫生,检查记录及需交班的工具、仪器或设备是内部管理手册6否完好,参加下一班的班前会,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及下一班注意事项。4权限与责任4.1权限4.1.1有权拒绝无正式手续的外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4.1.2有权制止非本岗位人员乱摸、乱按各控制装置。4.1.3当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事故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迅速报告分厂长、值班长、工段、中控操作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4.2责任4.2.1对本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转负直接责任。4.2.2对本系统使用的工器具、仪器、材料等负责。5检查与考核由工段每月对上月情况按本标准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水泥产量、质量、电耗完成实际情况进行奖罚。五、巡检岗位人员工作标准1基本职责1.1在作业班长的领导下,按认真进行巡检工作,监护设备安全运转。1.2认真执行作业班长和中控室下达的生产指令,全面完成当班作业计划。2工作内容与要求2.1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巡检,及时发现与处理问题,排除事故隐患;不能自行解决的立即报告班长,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并与中控室联系和做好原始记录。内部管理手册72.2执行中控室生产指令,做好与上级的联络工作,中控室发现问题向巡检工发出现场检查、捅料、铲料等其它工作指令时,巡检工应立即到现场执行,事后做好原始记录。2.3做好管辖区域的防水排涝工作,特别是在雨季要加强巡检,作好防雨防漏,并及时处理积水等工作。2.4巡检工在检修期间参加检修、设备验收工作,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5完成工段、班长布置的其它工作。3工作程序与方法3.1参加班前会,了解上一班的生产、质量、设备运转情况,明确注意事项与当班作业计划。3.2进行交接班工作,检查本岗位使用的工具、仪器、对讲机、记录材料等是否完好以及卫生情况。3.3与中控室联系,掌握是否有生产指令;按规定进行巡检,做好当班记录。3.4下班前打扫环境卫生,检查记录及需交班的工具、仪器设备是否完好。4权限与责任4.1权限4.1.1有权拒绝无正式手续的外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4.1.2有权制止非本岗位人员乱摸、乱按各控制装置。4.1.3当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事故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迅速报告中控室操作员和作业班长、值班长。4.1.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内部管理手册84.2责任4.2.1对本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转负直接责任。4.2.2对本系统使用的工具、仪器、材料等负责。5检查与考核5.1每月对上月情况按本标准进行检查考核。5.2按水泥产量、质量、电耗完成实际情况进行奖罚。休假管理制度1.假期1.1法定假期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2病假员工有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须持由镇(区)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公司依病假处理。1.3事假原则上年度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单月不得超过3天(不含休息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1.4工伤假内部管理手册9员工因工受伤,(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向社保局申报)可执行工伤假。1.5婚假1.5.1、员工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享受3天婚假。1.5.2、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上条规定外另给予10天,共享受13天婚假;但再婚者不能享受晚婚假。1.5.3、外地登记结婚员工路途时间另计(以行政人事部核定为准)。1.5.4、超过公司规定假期,延假部分按事假处理(须经电话报批)。1.5.5、婚假应在结婚登记后3个月内修完,登记时间早于入职时间的员工,不在公司享有婚假。1.6产假及看护假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7丧假1.7.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可给予3天丧假;(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去世者,公司可酌情给予2天丧假。1.7.2、外地奔丧员工路途时间另计,以行政人事部核定为准。1.7.3、超过公司规定假期,延假部分按事假处理(须经电话报批),原则上假期总天数不得超过14天。1.8年休假1.8.1、员工在公司正式工作满一年(含)以上者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此项福利:年累计事假超15天者,病假超30天者,年累计旷工达3天(含)以上者,记大过者等。1.8.2、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十年者5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5天。内部管理手册101.8.3、年休假于当年内有效。因工作需要假期未满,奉令销假回公司上班,可以再安排补休。1.8.4、休年假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员工主动书面申请,按照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执行。员工未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当年度应休年假,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2、请假规定和批准权限2.1请假程序2.1.1、请假一般程序如下:申请人填写“请假单”——报班组长、工段长、分厂负责人批准——转行政人事部备案(或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2.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单”必须报到行政人事部存查。特殊紧急事件,经工段管理人员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可以找人代写请假条。2.2.3、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短假(3天以内)可于事前电话请假,事后2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长假(超过3天)必须提前按正常请假流程申请。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2.2.4、病假事后必须出具镇(区)级以上或公司指定医院证明;婚假必须在事后出具“结婚证”;计划生育假必须出具“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出生证明”及其他相关医院证明。无上述证明者,按事假处理。2.2.5、“请假单”由行政人事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