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告人:王宗存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1消防技术规范宣贯报告提纲一.概述二.厂房、仓库、储罐和堆场三.民用建筑四.建筑构造五.消防车道、场地和救援设施六.消防设施的设置七.防排烟、通风、电气22020年7月7日一)建筑防火设计技术标准体系二)建筑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三)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四)总则、术语和符号32020年7月7日一、概述一、概述1、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是体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消防工作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制止建筑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的根本措施。2、科学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其消防设施应当有利于扑救火灾,并保证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且将火灾影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体现“主动灭火”和“被动防火”相结合的理念。3、《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2020年7月7日4一、概述4、建筑防火设计的根本,是处理好规范、功能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建筑防火设计在执行防火规范规定时,不仅要符合规范要求,更要满足使用功能,并为建筑投入使用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创造可靠的有利于管理的工作条件。5、在执行防火规范时,不能简单地执行规范,而是通过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的布局、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风排烟、灭火设施等各方面的可行条件,探索合情合理的对策,以使建筑防火在实现规范要求、建筑功能和消防安全的统一。2020年7月7日5一)建筑防火设计技术标准体系1、建筑防火规范1.建设工程防火规范(制定)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3.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规范(制定)4.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198.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9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10.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201911.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1912.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201913.城市消防规划设计规范(制定)2020年7月7日62、建筑设计规范1.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9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50156-201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194.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5.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196.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9.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91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2019年版)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192020年7月7日7一)建筑防火设计技术标准体系2、建筑设计规范12.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13.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1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15.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916.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17.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18.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1919.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1920.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21.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22.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192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9……2020年7月7日8一)建筑防火设计技术标准体系3、系统规范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9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9(2019年版)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6.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19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98.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199.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制定)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9年版)1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1912.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1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1914.防排烟系统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制定)2020年7月7日9一)建筑防火设计技术标准体系建筑防火设计的目的,在于优化建筑耐火、防火和灭火等各部分的设防要求,从而确保建筑的防火安全性能达到一定的标准。我国现行的防火规范总结了我国历史上各类火灾的经验与教训的和科研成果,综合考虑了当前国家的整体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状况。建筑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1.为尽量降低建筑发生火灾危险的各种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方法;2.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快速、有效侦测、控制和扑灭火灾的各种技术措施;3.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蔓延以及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足够耐火性能的设计要求4、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保证建筑内的人员能安全疏散、避难的各种技术措施总体上,建筑的防火设计可包括建筑的总平面布局、被动防火系统、主动防火系统和安全疏散系统。102020年7月7日二)建筑防火设计的主要内容1、建筑的平面布局有利于消防救援和人员疏散,消防车道和设计水源或城市给水管网的供水满足消防需要。2、建筑的耐火等级确定合理,应与其设计使用功能相适应,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安全储备。建筑构件的防火保护方法或耐火性能符合要求,特别是钢结构。3、建筑内的平面布置和分隔合理,能防止火灾蔓延和减少危害。4、安全疏散距离、出口宽度和数量、疏散设施的防护措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与建筑的使用功能、建筑高度、使用人员情况及扑救难以程度等相适应。5、按规范的规定设置有相应的有效灭火设施与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一些特殊建筑,还应考虑灭火救援专用通道及其防护措施。112020年7月7日三)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四)总则、术语和符号1、适应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厂房;2仓库;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4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5可燃材料堆场;6民用建筑;7城市交通隧道。2020年7月7日12四)总则、术语和符号2、不适应范围及专题研究(1)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2)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3)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建筑,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2020年7月7日13四)总则、术语和符号3、主要术语(1)高层建筑high-risebuilding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其他建筑。(2)裙房skirtbuilding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建筑高度不超过24m并与建筑主体相连的附属建筑。(3)安全出口safety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2020年7月7日14四)总则、术语和符号3、主要术语(4)敞开楼梯间unclosedstaircase在楼梯间入口处未设置分隔设施的楼梯间。(5)封闭楼梯间enclosedstaircase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分隔设施,以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6)防烟楼梯间smoke-proofstaircase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前室等设施,以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7)避难走道evacuationrefugewalkway走道两侧采用实体防火墙分隔,并设置防烟设施等,用于人员安全通行的走道。2020年7月7日15二、厂房、仓库、储罐和堆场一)基本规定二)防火分区三)防火间距四)安全疏散五)防爆泄压2020年7月7日16一)基本规定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2)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3)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2020年7月7日17一)基本规定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4)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5)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2020年7月7日18一)基本规定2、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1)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2)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3)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2020年7月7日19一)基本规定2020年7月7日203耐火等级一)基本规定3、耐火等级(1)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2)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为一级。(3)高层厂房和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4)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2020年7月7日21一)基本规定3、耐火等级(5)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6)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7)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2020年7月7日22一)基本规定3、耐火等级(8)高架仓库、高层仓库和甲类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乙类库房,单、多层丙类库房和多层丁、戊类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9)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10)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2020年7月7日23一)基本规定4、耐火极限调整(1)下列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3.2.1的规定提高1.00h:1甲、乙类厂房;2甲、乙、丙类仓库。(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可按本规范表3.2.1的规定降低0.50h。2020年7月7日24一)基本规定4、耐火极限调整(3)除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外,下列建筑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全保护的单层丙类厂房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3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2020年7月7日25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