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中学安全工作落实措施大唐镇中学2017年8月大唐中学安全工作落实措施一、要抓好学生安全教育环节,增强学生自救自护的主体意识我校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结合当地和学校自身实际,对学生深入认真地开展预防溺水、食物中毒、交通等安全事故和应对洪水、火灾、雷电、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科学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针对气候炎热、自然灾害事故易发和学生上下学等特点,重点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预防自然灾害、预防食物中毒和出行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建立健全了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体系,通过校会、年级会、班会、团队会、黑板报、宣传栏、发放资料、播放影像资料、多媒体课件和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意识教育。要求任课教师把安全教育贯穿到课堂教学中。使学校安全教育常规化、制度化。二、要抓好校园安全管理环节,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防范能力。学校建立健全了安全稳定隐患常规排查制度,经常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安全、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严格做好详细的记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认真落实省、地、县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努力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1、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及公路上进行体育锻炼,严格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报批制度。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时,要制定活动预案。凡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征得公安交管部门的同意和支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学生体育活动时间要合理安排,校内活动场地不足的,要错开体育活动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2、严禁使用没有排除安全隐患的校舍及教学设施,严格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定期检测制度。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一律停止使用。3、学校食堂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禽蛋奶等食品,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及食品留样验检制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严格规范学生作息时间。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门规定的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的要求,合理安排寄宿制学生早上起床时间,一般不早于走读生到校时间1小时。5、严格管理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对学生上学、放学、上下课、上操集合等活动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值班制度,我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对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核查校舍楼梯、通道的设臵,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严防楼梯踩踏事故的发生。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努力将学校安全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事故、事件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吸取教训,努力加以整改。特别要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人。四、要抓好与家长的联系环节,增强家长对学生在校外的监护意识学校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动员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履行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监护人责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和组织教师进行家庭访问等形式,积极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明确学校和家长各自的监管职责,增强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家长在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减少校外意外事故的发生。五、要抓好与部门的合作环节,增强部门齐抓共管的协作意识学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综治、公安、文化、卫生、交通、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学校和当地相关部门、社区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切实抓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服务场所和社会治安秩序等的整顿、规范和管理工作。加强学校与村委会的联系,努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抓好问责和责任追究环节,增强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和分工负责以及教育教学人员“一岗双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真正把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学校的常规管理中,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中,落实到师生的日常生活中。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重视不够、管理不善、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以及有失职、渎职等过错行为的,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予以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学校要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学生要做到以下几点:1、上课时要遵守上课纪律,不擅自离开自己的座位。不打闹,不互相推挤,不带有危险的利器到教室内,不用小刀乱舞,不用脚踢别人。不能用物品敲击别人的头部或其它身体部位。起立回答问题时,不能趁别人不注意时将凳子移开。上体育课时,首先由体育委员集合整理好队伍,等待上课,不能自由散漫。如果因自己的身体状况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应主动报告体育课的教师(如动了手术或有其它疾病等),进行体育项目训练时,要注意来往的人,特别是投掷,不能随便乱扔,参加跑、跳时也要注意不能发生冲撞,凡是有危险的体育项目,必须在教师指导下才能参加训练,不能自己随意地去参加锻炼。到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上课,要先排好队伍,然后有秩序地进入教室。上信息技术课时,不要触摸电源插座,有问题报告教师。实验课要按照教师的要求去做,不能随意进行操作,以免发生化学反应,造成对身体的伤害。特别是硫酸和盐酸,会烧伤皮肤,没有教师指导,不能接触。2、课间休息时,不能在教室、走廊、楼梯互相追逐,不能玩有危险的游戏,不能从楼上往楼下扔物品,不能在走廊踢足球、打篮球、羽毛球等。不能翻越栏杆,上下楼梯右行,上厕所不能拥挤,不能互相推搡,在操场上也不能猛跑追逐。不能趴在窗户、栏杆上往下看。不能擅自离开学校。3、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学路上不逗留,遵守交通规则,不损坏公共财物,不在街上买零食吃。遇到陌生人搭话时应保持警惕。为了防止溺水,不能私自下河游泳。不爬树、车辆、大门、围墙、电杆、变压器等,防止摔伤、电击,不到建筑工地去玩耍,不准骑摩托车,未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不进网吧和游戏厅。4、打扫卫生时,桌凳要放好,以免在打扫时伤人;擦窗户时,不能搭着桌凳或爬上窗台去擦门窗,要防止摔伤。在打扫过程中,要抓紧时间,遵守纪律,不能打闹,更不能拿着卫生工具乱舞。打扫完后,把桌凳摆放整齐,关好门窗,迅速离校回家,走读生不能在学校逗留。5、参加校内外活动时,要听从教师的安排,不能私自离开,有事必须先请假,经教师同意后才能离开。参加学校集会时,集合、解散要听从统一指挥,排好队伍。6、发现自己生病,要及时报告教师或自己的父母,在父母陪同下到医院治疗,要遵照医生的嘱咐办,需休息的,要向班主任请假。如果班上发现有患传染病的,应及时隔离医治,以免传染给其他同学,教室内要通风,要尽可能打开窗户。体检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应及时给父母讲,到医院进行相应的治疗。口渴时,不能饮自来水。为了饮水卫生,学生可用塑料瓶从家带饮用水,或到学校饮水机取水。因玻璃瓶打碎后易伤人,因此不能带玻璃瓶到学校。7、不能玩火,玩火易引起火灾。八、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臵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