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促进我县201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椐卫生部制定的《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自治区、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我县自2010年项目启动以来,已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十一”项内容要求,做到切实有效落实,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居民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优质服务、提高效率,强化考核、培训、督导、监管,保障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三、具体实施细则(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内常住居民及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的主要健康问题,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主动采取健康干预措施。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1、在统一居民健康档案格式的基础上,纸质和电子档案同时健立,2014年度建档率达辖区总人口的100%,其中重点人群要达95%以上。孕产妇建档:产前由产前检查医生或县级有住院分娩资质的医院妇产科医生负责,建册、建卡、建档规范管理,册、卡由孕产妇保管。产后访视:有条件的乡级妇幼医生负责访视管理;如乡级卫生院无条件由县妇幼院专职医生管理。儿童建档:0—36个月儿童实行⑴村医管理建档,⑵乡妇幼责任医生管理建档,⑶县妇幼院管理建档。4—6岁儿童由县妇幼院建档。2、65岁以上老人每年健康体检一次,慢性病人每年至少体检4次(乡、村两级负责)。(二)健康教育服务1、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内容包括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烟草危害、传染病以及重点卫生服务项目,在有关卫生宣传日开展妇幼保健、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县、乡两级负责更新)。2、健康资料入户发放每年至少4次,每次户覆盖率100%(村医负责)。3、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活动,要求乡镇卫生院每年不少于6次。4、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日常接诊时间在门诊或住院大厅要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内容应不少于9种。5、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候诊区、诊室等显著位置摆放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6、居民、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90%。(三)预防接种服务按免疫规划要求,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单位均必须设规范的接种门诊,对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提供预防接种服务。乡村两级可实行周接种、日接种或入户与接种门诊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县城必须实行日接种方式。1、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一类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95%以上,建卡、建证率达100%。2、按卫生部文件要求,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的麻疹疫苗的强化活动,力争圆满完成任务。3、及时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由县疾控中心调查处理,报告及时率、调查及时率、规范处置率达100%。(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辖区内所有0—6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1、新生儿家庭访视:有条件、有能力的村卫生室由村医负责管理服务;对于无条件、无能力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负责管理服务,同时建立儿童保健册、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表并进行归档。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填写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3、婴幼儿健康管理:1月—36月龄共提供8次服务,一月后的随访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如乡镇无专业医生,可由县妇幼保健院随同产后服务进行管理服务。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体检服务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由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服务并建档管理。对于在体检中发现问题的儿童应当分析原因、提出指导意见或转诊建议。(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1、孕早期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做出健康状况评估。由孕产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或县级专职妇产科医生负责管理建册,交由孕产妇保管手册。2、孕中晚期管理:延续孕早期管理服务流程,纳入健康档案管理。3、产后管理:包括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体检,对新生儿随同儿童系统做健康管理。4、早孕建卡建册率达9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孕产妇全程系统管理率大于80%。孕前、孕早期叶酸服用率达95%以上。由乡镇级专业责任医生或县妇幼保健院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服务。(六)、老年人建康管理服务(主要由乡、村两级负责)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数量。2、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包括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健康状况评价,并将结果归入健康档案。(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1、筛查:对辖区35岁以上常住居民在每年首次就诊时开展一次血压筛查,筛查率达95%以上。2、随访评估: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不少于四次的面对面随访指导,规范填写随访记录表并存档。3、健康体检:对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体检,或与随访服务相结合进行。4、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控制达标率达50%以上。5、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主要由乡镇级、村级临床医生负责。(八)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筛查:在临床工作中对一些35岁以上肥胖人群、高血压等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空腹血糖化验。2、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免费血糖监测和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并规范填写随访记录表存档。对血糖控制不理想(空腹血糖大于7.0/mmol/l)的患者要进行服药指导、运动指导等,必要时建议转诊上级检查、治疗。3、健康体检: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要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与随访相结合,包括一般物理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把体检表归入健康档案。4、Ⅱ型糖尿病规范健康管理率达60%以上,控制率达50%以上。5、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主要由乡、村两级临床责任医师负责管理。(九)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1、掌握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数,填写个人信息补充表,尤其是监护人信息必需准确,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随访评估并分类干预:对辖区内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并进行指导药物治疗,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健康体检。(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发现、登记: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2、相关信息报告:全县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2小时内报告;发现其它乙、丙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应于24小时内报告;发现报告错误应及时更正,有漏报的应及时进行补报。任何单位不得不报、瞒报、漏报。3、处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报告时,应立即奔赴病源地开展流调资料收集、监测、疫点疫区消毒、隔离、应急接种、预防服药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十一)卫生监督协管按规范要求协助卫生监督所搞好报告、指导、服务等工作。四、培训、考核、指导、督导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县卫生局决定在2月下旬开展一次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集中业务培训,培训后立即开展各项工作。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各自分管的项目内容,制定相应的指导、督导方案,组织专业队伍每月下乡、村进行巡回技术指导及业务督导一次,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并汇总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分管领导要带领有关专业人员根据专业机构考核情况进行行政督导及工作落实,并给以奖励或处罚。总之,今年不搞平均分配主义,要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以保证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201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