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韵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陶伟关于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对赌协议二〇一七年八月2对赌协议甲方:上海韵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管妍婷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一层C125室乙方:陶伟身份证号:住所:目标公司: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伟住所:沭阳县青伊湖农场垤庄工业园区永成木业东侧鉴于:1、甲乙双方已就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甲方作为股权受让方拟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而乙方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2、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及回购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以兹共同遵守。3第一条对赌内容1、目标公司承诺期为2017—2018年,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800万元、3000万元】。以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挂牌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上市公司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承诺期内,未经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2019年底完成申报IPO并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函。第二条回购条件目标公司必须同时满足第一条中所述条件,如目标公司在承诺期内未满足任一条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按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股权转让款+年复合收益率10%(利息计算至回购交易完成的前一日)。第三条违约条款甲方要求乙方履行上述回购义务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时间以甲方书面请求送达的时间为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回购或指定第三方完成回购,若乙方和/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回购的,应向甲方承担的回购价款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任意第三方,4若转让价款低于回购价格及逾期回购违约金总额的,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足,若转让价款高于回购价格及逾期回购违约金总额的,该等收益由甲方享有。第四条争议解决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